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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平遥县2019教师招聘25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平遥县2019教师招聘250人公告

  为保证教育教学的正常运行,解决我县教师短缺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用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教师250名。为确保招用工作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用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向劳务派遣机构购买服务性岗位的方式实施,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占事业单位编制。

  二、招用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用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教师250名。其中:小学教师200名(语文40名、数学30名、科学30名、英语20名、音乐20名、体育24名、美术16名、信息技术20名);幼儿教师50名。

  三、招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具有奉献教育事业的精神,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5.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和报考岗位相一致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须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用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已被招用为平遥县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教师。

  四、招用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用政府购买服务教师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报名、网上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用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平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ao.gov.cn)

  2.报名时间

  时间:2019年8月8日9:00至2019年8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入口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时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个人信息按要求填写,并保证真实,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报考人员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所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用纪律的报考人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其报考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招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招用合同。本规定贯穿招用全过程,如有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不能打印准考证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考试费用

  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9年8月8日-8月12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试两科(公共学科和专业知识学科),共计收取考生100元考试费用。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于8月8日-8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平遥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4.准考证打印

  按规定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8月16日-8月18日期间登录平遥县人民政府网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用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二)笔试

  时间:2019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内容分公共学科(占笔试成绩的20%)和专业知识学科(占笔试成绩的80%)两科,按规定时间参加统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公共学科为小学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学科为本学科高中段知识;报考科学教师笔试专业知识以高中物理知识为主。

  幼儿教师公共学科为幼儿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包括:《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三)资格复审

  时间:2019年8月24日-25日

  资格复审由平遥县教育科技局负责,复审人员依据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

  资格复审时,复审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平遥县招用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教师报名表》、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平遥县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1)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讲课内容现场抽取,独立备课60分钟,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3)面试教材选用平遥县现行小学四年级教材版本。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依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按照招用名额按1:1的比例确定各专业体检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决定取舍,笔试成绩也一样的按专业课成绩高低顺序决定取舍。体检标准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现实表现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各专业按照考试成绩分别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招用人员,拟招用人员名单在平遥县人民政府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培训和招用

  凡被招用人员应参加岗前培训。招用人员由劳务派遣机构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根据每年的考核情况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管理和待遇

  劳务派遣机构按劳动合同约定对招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并按劳务派遣协议派遣招用人员到教育部门进行岗前培训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学校,学校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对招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劳务派遣机构。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继续留用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劳务派遣机构可续派续签。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劳务派遣机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招用人员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岗位工资由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合同约定逐月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计发,绩效工资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按人均每月855元,由劳务派遣机构依据考核结果逐月计发,第二部分按人均每月645元核定,由劳务派遣机构依据考核结果按学年发放。合同期内按《社会保险条例》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种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按条例规定从个人岗位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监督检查

  为确保本次招用工作公平、公正,县纪委监委将受理社会各界人士的举报投诉。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严肃查处。

  本公告由平遥县招用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4-5868126

  监督电话:0354-5868083

  举报电话:0354-5867228

  招用期间公告及公示查询网站:

  平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ao.gov.cn)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用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考生,具体的时间和内容安排,请随时关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招用的责任自担。

  附件:山西平遥县2019教师招聘250人公告平遥县招用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教师报名表.doc

  平遥县招用教师工作领导组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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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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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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