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2019年下半年认定时间的小伙伴们,教师资格秋季认定时间发布了。
划重点就是:
1.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工作9月中旬以后启动。
2.秋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省份的工作通知将在9月6日前后陆续发布在本网站“资格认定”栏目,可点击查看。
很多没有赶上上半年j教师资格认定,或者上半年没有认定成功的小伙伴,在认定时都遇到了不少问题吧!今天我们就来说些高频问题.
一、材料变更问题
Q:“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不用再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
A: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中国教师资格网对报名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从2019年上半年起,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所需提交材料有如下重大变化:
1.减少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目前可进行信息比对的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学籍信息、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
2.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启用新版申请表,申请人只需要在报名环节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并可以预览所填写内容,不再需要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申请表纸质版。认定机构会在认定通过后,生成带有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并同教师资格证书一起发给申请人。
3.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站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认定报名须知栏目下,下载《个人承诺书》,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点击下载)照片,系统将自动添加于新版申请表内。
二、注册相关问题
Q:“用户实名注册时手机收不到验证码怎么办?”
A:正常情况下,在点击“免费获取验证码”后,会出现“短信验证码已经发送,请注意接收”的提示。
1.若未出现任何提示,建议更换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2.若在点击“免费获取验证码”后,出现了“短信验证码已经发送,请注意接收”的提示,手机并未收到短信验证码,请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01. 建议寻找到手机信号比较强的位置进行验证码接收或更换其他手机号码重新接收验证码进行注册。系统对一个手机号码每天只发送三次验证码。注册成功后,可以在“个人信息中心”将注册成功所用的手机号码再修改回本人的手机号码。
02. 请与您的手机号码运营商联系,解决不能正常收到验证码的问题。
03. 若手机号曾经办理过“携号转网”业务或者为“新号段”号码,也会出现收不到验证码的问题,请拨打010-58800171咨询电话解决。
Q:“登录时提示“报名流量控制,请耐心等待,稍后再试”怎么办?”
A:为保证教师资格申请人报名过程流畅,中国教师资格网暂时对系统同时在线人数做出了一定限制。请广大申请人务必先查看所在省份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公告,在规定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系统进行报名,避免占用在当前时间段报名的申请人资源。感谢您的大力配合!同时,建议申请人选择错峰,不要在网报开始第一天等高峰时间段同时报名。
Q:“申请人在注册或登录时遇到的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
A:
Q:“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没有核验到怎么办?”
A:请在“个人信息中心”的“新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中选择“录入证书”,然后自行添加自己的普通话证书信息,并携带相关证书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Q:“学历信息在信息系统里面没有核验到怎么办?”
A:如果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未能核验到本人学历的,请仔细检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用户账号时所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学历证书上信息一致,特别要注意注册账号的姓名中间是否有空格或其他不明显符号。如果有错误,请及时更正注册信息。如检查无误后还是不能核验到的,请在“个人信息中心”的“新增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信息”中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然后自行添加自己的学历信息,并携带相关证书原件进行现场确认。港澳台地区学历和国外留学学历请选择对应的“学历校验类型”进行操作。
Q:“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与信息系统中核验到的等级不一致怎么办?”
A:请在“个人信息中心”的“新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中选择“录入证书”,然后重新输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编号,进行重新核验。如重新核验成功,之前核验到的普通话证书信息将以最新核验到的信息为准进行更新。如重新核验后的信息与证书上的信息仍然不一致,请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8800171)进行人工核实。
Q:“国考合格证明信息在报名系统里面没有核验到怎么办?”
A:请教师资格申请人仔细检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用户账号时所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一致,特别要注意注册账号的姓名中间是否有空格或其他不明显符号。如果有错误,请及时更正注册信息。如检查无误后还是不能核验到的,请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8800171)进行人工核实。
Q:“国考合格后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化了怎么办?”
A:教师资格申请人因身份信息变更,造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身份信息与本人现身份信息不一致、无法核查到考试成绩的,请在认定过程中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类型进行认定。在现场确认时携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身份证件原件、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件信息变更证明材料进行确认。
Q:“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成功后如何修改资格种类或认定机构信息”
A:申请人报名成功后,需要修改本次认定的资格种类或者认定机构(包括跨省的)信息,请按以下方法操作:
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进入个人信息界面,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查看到报名信息后,检查“认定状态”,如果是“待审核确认”,则在操作栏中允许“修改”,点击“修改”进入修改页面。如果认定状态不是“待审核确认”,则不允许修改,请先联系您选择的认定机构,将您的网报数据状态修改为“网报待确认”后,申请人才可以修改申报信息。
1.需要修改使用另一个国考成绩申请认定的,进入修改界面后,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1步:先将“以何种身份参与认定”的选项修改为“以非国考身份”,提交成功。
第2步:再一次进入修改界面,修改“以何种身份参与认定”选项为“以国考合格身份”,并选择正确的记录。再修改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并检查确认对应的认定机构、确认点等信息无误后,提交并完成修改。
2.需要将“以国考合格身份”修改为“以非国考身份”(高校和师范生)申请认定的,进入修改界面后,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1步:先将“以何种身份参与认定”的选项修改为“以非国考身份”,提交成功。
第2步:再一次进入修改界面,修改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并检查确认对应的认定机构、确认点等信息无误后,提交并完成修改。
3.需要将“以非国考身份”修改为“以国考合格身份”申请认定的,进入修改界面,修改“以何种身份参与认定”选项为“以国考合格身份”,并选择需要认定的资格种类。并检查确认对应的认定机构、确认点等信息无误后,提交并完成修改。
4.需要修改认定机构的,要先确认新的认定机构还在网报期内。
如果还在网报期内,进入修改界面后,依次修改“认定所在地信息”、“选择省”、“选择市”、“认定机构”、“选择确认点”,提交完成修改。
如果待修改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已经结束,则无法修改认定机构等相关信息。请等待该机构下次认定网报时申请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