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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学校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省民政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福建省民政学校隶属于省民政厅,系经省政府批准的公立全日制省级重点中职学校。因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拟公开招聘15名编制内工作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4名,行政管理人员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办法;
        3.序号1-11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 1983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序号12岗位要求2015届、2016届、2017届、2018届、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30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备注
1 档案管理及党务工作人员(行政岗位) 1 中国语言文学类、统计学类、档案学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政治学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 养老护理与老年人服务专业教师1(专技岗位) 3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护理学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该岗位需兼任行政工作
3 养老护理与老年人服务专业教师2(专技岗位) 1 烹饪与营养教育、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工艺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该岗位需入住男生宿舍
4 养老护理与老年人服务专业教师3(专技岗位) 1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该岗位需入住女生宿舍
5 养老护理与老年人服务专业教师4(专技岗位) 1 公共管理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该岗位需入住女生宿舍
6 养老护理与老年人服务专业教师5(专技岗位) 1 体育学类、康复治疗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该岗位需入住男生宿舍
7 语文教师(专技岗位) 1 中国语言文学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该岗位需兼任行政工作
8 音乐教师(专技岗位) 1 音乐、音乐学、音乐表演、钢琴伴奏、学科教学(音乐)、艺术硕士(音乐方向)、表演艺术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该岗位需兼任行政工作
9 美术教师(专技岗位) 1 美术学、绘画、美术、学科教学(美术)、美术教育、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该岗位需兼任行政工作
10 数学教师(专技岗位) 1 数学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该岗位需兼任行政工作
11 英语教师(专技岗位) 1 英语、应用英语,实用英语、学科教学(英语)、英语教育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该岗位需兼任行政工作
12 社会工作教师(专技岗位) 2 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社会学类、政治学类、经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该岗位需兼任行政工作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福建民政厅门户网站(http://mzt.fujian.gov.cn/)、福建省民政学校网站(http://fjmzxx.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14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邮寄材料以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州市晋安区连江中路198号日升中学旁(福建省民政学校招生办),逾期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民政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需交一寸正面免冠彩照三张);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19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本人书面承诺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逾期不交,视为放弃。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我校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福建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及福建省民政学校网站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五、考试
        (一)行政岗位(岗位1)
        1.行政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行政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学校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行政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分高者排名在前。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二)教师岗位(岗位2-岗位12)
        1.教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试讲、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总分从高至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试讲人数1:3比例确定试讲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试讲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试讲合格线为70分。
        3.试讲前将对进入试讲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试讲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学校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试讲成绩分高者排名在前。若试讲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试讲,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三)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均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行政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试讲(教师岗位)内容为指定教材的片段教学,笔试、面试(或试讲)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报名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或试讲)人选名单等请关注福建民政厅门户网站(http://mzt.fujian.gov.cn/)和福建省民政学校网站(网址:http://fjmzxx.com),不通过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考生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或试讲)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核和体检
        1.面试(或试讲)结束后,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连江中路198号日升中学旁(福建省民政学校招生办)
        联系人:魏老师
        邮 编:350005
        电 话:0591-87723722,83537998
        E-mail:2358284216@qq.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民政学校和主管部门福建民政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民政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676266(福建省民政厅)。
        附件:福建省民政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福建省民政学校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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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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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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