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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北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派遣制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沈北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派遣制教师公告

  为科学配置沈北新区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沈北新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4名中小学派遣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职位见《2019年沈北新区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教师职位信息表》。

  (三)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7.所持教师资格证学科必须与招聘职位专业对口,具备与招聘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高中教师: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8.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录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通过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及沈阳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统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不允许更改,请考生务必仔细填写,避免复审时信息不通过无法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19年7月30日10:00至8月3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每个岗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低于此比例的,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可于8月4日9:00至16: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正背面打印一式两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3张。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7月31日10:00至8月4日12:00

  资格审查地点:汇智盛华(沈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61号财富中心A座43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

  1.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9年8月6日10:00至8月7日16:00之间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将禁止参加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请考生按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2.笔试

  笔试共1个考试科目,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2019年8月8日9:00至10:30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位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在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进行公示。

  3.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试讲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等。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宜将通过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发布。

  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总成绩在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进行公示。

  (四)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安排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1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通过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两年合同期满自动解聘,根据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学校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派遣公司办理续聘手续。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合同派遣制教师进行校际间调配,合同派遣制教师需服从岗位调剂。

  三、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用工模式

  正式录用后,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二)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月应发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月应发工资3020元,每月激励基金700元,每年取暖费1398元,享受同等条件教师年终激励基金。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缴纳。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六、咨询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 024-2251166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纪律监督电话:024-31516299

附件下载:辽宁沈北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派遣制教师公告2019年沈北新区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教师职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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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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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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