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河南开封市鼓楼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开封市鼓楼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开封市鼓楼区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共招聘事业全供编制教师35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
  二、招聘对象及名额
  共招聘教师35人(详见附件1:2019年开封市鼓楼区教体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可从开封市鼓楼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gulou.gov.cn自行下载),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全供编制教师20名(城市小学教师8名、城市幼儿园教师12名),面向我区通过公开招聘进入的在岗不在编且任教满1年以上的教师招聘事业全供编制15名。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履行所报教师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且具有应聘岗位相关的教师资格证书(小学:小学、初中、高中均可。幼儿园:必须学前教育)和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
  5.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年龄35岁及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在鼓楼区公办学校代课5年(2014年9月30日以前任教)及以上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5年内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分类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8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开封市大厅门小学(大厅门街29号)。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报名地点报名。
  2.报名时应提交A4纸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4张。
  3.我区通过公开招聘进入的在岗不在编且任教满1年以上的教师报名时须提供劳动合同。
  4.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名时有加分的,应提交加分申请(附件3)1份,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三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6.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五)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根据招聘单位急需用人申请,经鼓楼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在鼓楼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招聘岗位的核减情况,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因核减招聘计划涉及的考生,可以重新填写报考志愿,在规定时间内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5年内不准报名参加鼓楼区所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七)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河南省相关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30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试费。拟免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低保政策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并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各项加分累计最多加5分。加分须填写加分申请表(附件3)。
  (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
  (二)获得省辖市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骨干教师、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荣誉者;参加省辖市及以上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小学教师素养大赛,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学科基本功大赛,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参加省辖市及以上幼儿教师“两项”比赛(案例分析、自制玩教具、游戏活动、说课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上述奖项分别为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同一内容,按获得最高等级加分,不累计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前在开封市鼓楼区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9年8月10日—8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改革、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以及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3.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9年8月21日登录开封市鼓楼区政府公众信息网查询。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成绩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或者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室同一学科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报考幼儿园的考生的采取模拟课堂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其他考生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
  3.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将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时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本人放弃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开封市鼓楼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者,可在本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一)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人员名单于体检结果确定后在开封市鼓楼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考察阶段因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开封市鼓楼区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
  我区通过公开招聘进入的在岗不在编且任教满1年以上的教师的聘用,本校有空编的聘用在本校,本校无空编或超过编制限额的,服从区教体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鼓楼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公开招聘中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及《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考试工作保密规定,落实保密措施,严禁泄密。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凡与应聘人员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十一、其他
  (一)开封市鼓楼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gulou.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唯一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在此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不另行通知本人。凡不能按规定时间、程序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本简章由鼓楼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鼓楼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71—23237660,0371—22681963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下午3:00-6:00)
监督举报电话电话:0371—22523017,15637803939

2019年7月31日
附件1:2019年开封市鼓楼区教体局直属学校(幼儿园) 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附件2:2019年开封市鼓楼区教体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2019年开封市鼓楼区教体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
注:链接为附件1、2、3
/upfiles/file/20190731/20190731163464106410.doc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