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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张家川县2019年幼儿园遴选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张家川县2019年幼儿园遴选教师公告

  为了促进人才合理交流,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破解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难、入园难问题,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提议,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全县义务教育(含学前教育)学校遴选部分教师,充实到城区教师队伍中,改善城区部分学校教师短缺的现状。现将相关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和科目
  在全县教育系统内部遴选在职教师96人。
  初中教师(30人):语文5人、数学6人、英语6人、物理4人、化学2人、政治3人、历史2人、生物2人。
  小学教师(41人):语文16人、数学15人、英语10人。
  幼儿园教师(25人):学前教育教师25人。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县义务教育(含学前教育)学校的在职教师。
  (二)遴选条件和要求
  1、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教学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2、学历要求:
  初中遴选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并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小学遴选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幼儿园遴选教师应具备中师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3、遴选的教师年龄40岁(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在农村基层岗位上工作三年(2016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以上(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不受农村基层岗位工作经历限制)。
  4、身体健康。
  三、遴选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凡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于8月2日至4日,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通知册、各种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并填写《张家川县教育系统遴选教师申请报名表》(每位教师只能申报一个学校一个学科)。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将在全县公示。
  (二)遴选办法
  对所有参加遴选的教师采取笔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时间拟定于8月15日进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占95%)。笔试内容以现行学科学段教材为主要内容,兼顾学段之间的衔接,并体现教育教学实践及教学能力的运用。笔试试题由教育部门牵头,人社、监察委员会配合,选派专人组织命题并阅卷。参选教师在限定的时间内持准考证参加相关学科的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后将成绩在全县予以公示。
  2、考核成绩(占5分)。由考核组根据本人报名时提供审查后的获奖证书、查阅近三年考核情况,最后定量评分。具体办法是:
  (1)年度考核(3分)。参加遴选的教师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者,记1.5分为基础分,一个优秀加计0.5分,计满3分为止。年度考核以各学区(校)上报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管理册》结果为准。
  (2)获奖情况(2分)。任教以来,获得省级、市及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和县教育主管部门奖励的分别记2分、1.5分、1分和0.5分;参加过省、市、县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公开课竞赛并获奖者和参加教学新秀、教学能手评选活动中获奖者,以及被确认的省、市、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者和所带学生获国家、省、市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奖者,按同级部门级别记分(不同奖励等次按一等奖占奖励分的100%,二等奖占奖励分的90%,三等奖占奖励分的80%计分)。所获奖励,按最高奖计算,不重复计分,均以获奖证书和文件为准。未列入奖项暂不计分。
  3、成绩统计
  县教育局负责统计遴选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是: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95% + 考核成绩。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县教育局按照遴选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将综合成绩在张家川县政府网进行公布。
  4、拟录与公示。根据遴选计划,按各学段学科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遴选计划进行录取,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遴选录取,并将综合成绩和遴选结果在张家川县政府网进行公示。
  5、选岗。经公示无异议的遴选教师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和县编办联合组织按各学段学科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岗位。
  (1)岗位设置
  初中遴选教师30人。其中,语文5人(张川镇中学5人)、数学6人(张川镇中学6人)、英语6人(张川镇中学6人)、物理4人(张川镇中学4人)、化学2人(张川镇中学2人)、政治3人(张川镇中学3人)、历史2人(张川镇中学2人)、生物2人(张川镇中学2人)。
  小学遴选教师41人。其中,语文16人(张川镇中学6人、上磨小学3人、张川镇东街小学5人、张川镇西关小学2人)、数学15人(张川镇中学6人、上磨小学2人、张川镇东街小学5人、张川镇西关小学2人)、英语10人(张川镇中学4人、张川镇东街小学4人、张川镇西关小学2人)。
  幼儿园遴选学前教育教师25人(县幼儿园5人、县三幼10人、县四幼10人)。
  (2)如遴选同一学段学科中出现遴选人员的综合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优先选岗:笔试成绩;初始学历高者;教龄;以上三项均相同者一并录用。
  6、聘用。经选岗公示无异议的遴选教师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和县编办联合下发教师调动通知,并办理调编备案手续,学校与遴选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
  7、其它事宜
  (1)参选教师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2)参选教师报名后,不按时参加笔试者,按自动放弃对待,不另行通知。
  (3)被遴选的教师如不能履行聘任合同者,将予以解聘。
  四、遴选要求
  本次教师遴选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县人社局、编办、财政等部门配合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并成立领导小组。
  公开岗位设置,公开遴选办法,公开考评成绩,公开人选,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严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凡违反者,一经发现,必须严肃查处,并向社会曝光,确保教师遴选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2、参与教师遴选工作的考务、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考试相关规定,凡有直、旁系亲属参加遴选的,必须回避。
  3、考务、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泄露考试试题及其它不能公开的信息。
  4、本次考试实行裸考,遴选者进入考点后,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喧哗吵闹、威胁工作人员,如违犯规定,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遴选考试试题的编制、封存、保管、传递、交接、拆封等,要责任到人,按机密件要求管理。
  6、纪检、监察委员会对遴选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县教育局监督与咨询电话:0938-7881323  7813584
  县人社局监督与咨询电话:0938-8879314
  县监察委员会监督电话:0938-7886113
 
  张家川县教育局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张家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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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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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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