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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海县2019年县直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东海县2019年县直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从县内乡镇(街道)公办学校公开选聘部分教师到县直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县内乡镇(街道)公办学校正式在编教师及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教师。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19年县直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和《2019年县直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分配表》(附件2,以下简称《分配表》)。正式在编教师、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教师分别按招聘对象范围报名,不得混报。

  三、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详见《岗位表》)。

  (六)正式在编教师在本单位连续工作3学年(2016-2017学年度已在单位工作)及以上、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教师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学年以上,且一直坚持一线教学,能胜任班主任且愿意承担班主任工作。

  (七)教学业绩在本单位居于中等以上,工作态度认真,在全县教学过程监控及视导检查过程中没有受过书面通报批评。

  (八)需经任教单位同意。

  (九)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近3年师德考核合格等第以上,且没有受过学校及以上单位各种书面批评或处分(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教师要求近1年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经查实从事有偿家教和有偿招生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县师德十条戒律行为、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所列举十条师德失范行为的人员或其它经认定不适合进县城任教的,不准报考。

  (十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且当年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扣除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视情况调整到师资紧缺的学校任教。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9年8月5日至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至东海县教育局群众工作站(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3号)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18-87800730。

  (三)报名材料

  请应聘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19年县直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并粘贴近期同底版2吋免冠照片2张。

  2.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4.职称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费用

  本次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东海县教育局网站东海县教育局网站(http://edu.jsdh.gov.cn/)公布。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东海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笔试内容由公共知识(约占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分)组成。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内容。学科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为本岗位相应的学科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之内在东海县教育局网站(http://edu.jsdh.gov.cn/)。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形式: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报考D110、D114、D115、D116、D117、D121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和技能测试(演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50%)。

  3.面试内容:

  (1)演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

  (2)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之内在东海县教育局网站(http://edu.jsdh.gov.cn/)公布。

  (五)入围人选确定

  在编教师和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教师,分别确定入围入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一所学校报考同一岗位的只选一人。如该岗位仍有缺额,则不再录用。

  (六)公示

  入围人选将及时在东海县教育局网站(http://edu.jsdh.gov.cn/)公示。

  (七)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弃权不递补)。

  (八)考核

  选岗后由所选单位进行实际上课考核,考核情况书面反馈给教育局。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且该岗位不再递补。

  (九)录用

  根据学校反馈的考核情况确定人员名单,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管理

  一经选聘,纳入该县直学校教职工的正常管理,并参加该校组织的各种考核和表彰奖励。教育局将为在编教师适时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转移手续。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教师任教两年至劳动合同期满结束。

  按乡村教师标准评上高级教师职称人员,评聘不满5年的,如选聘到县城,须重新评聘。

  七、纪律监督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7800751。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9年县直学校招聘教师公告附件.zip
2f64260bf61e28ff309c59ed2ff99c2d.zip (23.15 KB)
东海县教育局
2019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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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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