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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汀县2019学校返聘退休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长汀县2019学校返聘退休教师公告

  根据《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汀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汀政综〔2017〕166号)精神,为继续发挥优秀退休教师的作用,缓解学校师资紧缺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经县委编委2019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返聘优秀退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返聘名额

  2019年秋季返聘小学优秀退休教师50名。

  二、返聘对象

  2016年1月以后在公办小学正常退休的优秀教师,且退休前仍在一线教学的。退休后已经返聘在公办学校且现仍在一线教学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返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

  2.身体健康,能完成在职教学人员的教学工作量;

  3.专业知识扎实,能胜任相应学科教学工作;

  4.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聘用程序

  1.自愿申报。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退休批复、专业技术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最高获奖证书(省、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材料)、学校出具的退休当年任教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一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相片,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填写《长汀县返聘优秀退休教师报名登记表》。

  2.组织审核。县返聘退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拟定体检人员名单。

  3.体检。组织初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初聘对象。体检项目在咨询相关专业人员后确定。

  4.确定岗位。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教师缺编及学科配备情况,参考应聘者意愿,确定聘用岗位。

  五、聘用管理。

  1.工作职责。受聘人员工作职责为课堂教学,受聘人员应完成相应岗位的教学工作量,承担相应的教学工作任务,履行在职教学人员同等职责。

  2.实行合同制管理。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务合同,聘用期为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情况确定是否续聘,续聘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3.考核管理。

  (1)返聘的退休教师由服务学校自主管理,返聘的退休教师应服从返聘学校的管理,遵守返聘学校的规章制度,主动履职。

  (2)学校应按照学校的考核办法,每月对返聘的退休教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存档备查。

  (3)受聘的退休教师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对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当月劳务费按学校考核结果全额发放;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当月劳务费按学校考核结果的80%计发,并立即终止返聘协议。

  (4)返聘学校应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向返聘的退休教师发放补助经费,返聘退休教师离岗的应及时上报核减经费。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8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长汀县教育局人事股(汀州镇苍下巷33号,原实验幼儿园)。

  附件一:长汀县2019年秋季返聘退休教师报名登记表

      二:《退休教师返聘协议》范本

  长汀县教育局      中共长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汀县财政局

  2019年8月5日

  长汀县2019年秋季返聘退休教师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相

         片

身份证号

 

学历

 

职称

 

任教学科

 

毕业学校

 

退休时间

 

教师资格种类学科

 

联系电话

 

退休单位

 

是否为省、市级骨干教师、

学科带头人、名师

是□ 否□

获得

时间

 

申请服务学校

第一志愿

 

是否服从安排

 

第二志愿

 

资格审查

意见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体检结论

(附体检表)

核定劳务费标准

  元/月

教育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本表可自行下载打印

  附件二:

  退休教师返聘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定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例条款。

  一、本协议所称退休教师是指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教师,或未达到规定退休年龄但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金、退休金的教师。

  二、聘用期限:本协议期限自2019年9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三、工作内容:

  甲方聘用乙方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周课时数不少于12节。

  四、工作时间: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内容、任务实行责任制,乙方应本着诚信原则按甲方要求完成。乙方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五、聘用报酬:甲方每月   日前以转账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劳务报酬。乙方每月劳务报酬按人民币       元(¥    .00 )的标准执行。劳务报酬发放日如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甲方可以提前或推后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劳务报酬。

  六、其他待遇

  (一)因乙方为退休人员,已按规定享受退休费和医疗保险等待遇,甲方不再为乙方购买除人身意外保险以外的其他商业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的购买标准不低于300元。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岗位之外受伤或患病不能正常工作需要住院治疗的,凭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书请假接受治疗,治疗期在一个月内的,薪酬待遇不变;治疗时间超出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三)乙方工作时间内在甲方工作场所内从事工作任务,或在工作时间内在甲方工作场所外从事工作任务,受第三人伤害的,其待遇按国家民事规定向第三人主张损害赔偿。

  七、规章制度:

  (一)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学校规章制度处理并有权向乙方追究赔偿责任;

  八、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协议期限届满,本协议终止。

  (二)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解除。

  (三)乙方不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经学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当月劳务费按学校考核结果的80%计发。

  (四)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变更。

  (五)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不适用《劳动法》等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中相关规定。

  九、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各项真实、合格、有效的证件及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证件及资料有虚假、欺骗等现象,甲方可解除本协议,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如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二)甲方或乙方在本协议未到期前要求解除本协议的,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乙方须在甲方安排人员接岗并完成接交工作后方可离岗,乙方工作交接未完成而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本协议约定的报酬两倍承担协议解除金。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为范本,各学校可根据情况对协议内容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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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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