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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崇信县2019城区学校选聘专任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崇信县2019城区学校选聘专任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城区学校教师队伍,切实解决师资短缺问题。经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聘专任教师,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人社局、教科局、财政局、编办、监察委、网信办、公安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统筹部署、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选聘计划

  拟为城区5所学校选聘专任教师55名,其中:

  1.小学岗位25名。具体为城区一小12名,城区二小13名;语文9名,数学9名,英语2名,音乐4名,体育1名。

  2.学前教育岗位30名。具体为县幼儿园8名,第二幼儿园8名,第三幼儿园14名。

  三、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师德良好。

  2.现为崇信县正式在岗教师(不含服务期内及试用期人员)。

  3.教育教学能力强,业绩突出。

  4.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5.身体健康,能够满足岗位需要。

  (二)岗位条件

  1.小学岗位

  现为全县各中学(九年制学校)、农村小学教师,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2.学前教育岗位

  现为农村小学、幼儿园(包括小学附设幼儿班)教师,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三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有1次未参加考核或虽参加考核但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等次或“暂不定”等次的(见习期考核除外)。

  4.中小学教师近三年来(2017学、2018、2019年)在县级及以上统考中,个人所带学科成绩有1次位列本学科后五分之一的(取整数,不四舍五入)。

  五、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2019年8月7日-8日)。拟参加选聘的人员按岗(小学岗位或学前教育岗位)分学科到县教科局二楼会议室报名(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或学科),届时提交经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资格审批表》(附件1)一份,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领取笔试通知单(8月9日-12日)。8月9日至10日,由县人社局、教科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填写《报名资格审批表》(附件1);11日,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及进入笔试人员名单;12日,领取笔试通知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单为准。

  (三)考试测评。

  (1)组织笔试。分学段(小学岗位、学前教育岗位)命制试题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课堂教学、学生管理及学前教育等,分值100分。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

  (2)业绩加分及领取教学能力测试通知单。依据《崇信县2019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业绩加分核算办法》(附件2),对参与选聘人员近五年(2014年1月1日-2019年7月1日)获奖进行定量计分。依据参与选聘教师笔试成绩+业绩加分*10%的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照小学岗位(分学科)、学前教育岗位选聘计划的120%划线,确定参加教学能力测试人员。不足120%的,由县人社局和教科局根据情况对该岗位(学科)选聘计划予以调减。公布笔试成绩、业绩加分情况及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人员名单,领取教学能力测试通知单,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单为准。

  (3)教学能力测试。小学岗位人员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试讲内容选自现行人教版小学教材,试题由学科专家命制。主要考察应试者教学素养、教学实践能力等情况,试讲10分钟,备课12分钟。评分标准见《崇信县2019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小学岗位人员试讲评价要素及评分标准》(附件3)。

  学前教育岗位人员采取试讲(占60%)和专业才艺展示(40%)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试讲内容主要围绕学前教育五大领域6门学科进行,试题由学科专家命制。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保教能力和专业素养,试讲8分钟,备课12分钟。专业才艺展示内容由应试者从音乐(声乐或器乐)、舞蹈、美术(绘画)三个科目中任选一项进行,展示时间为3分钟。评分标准见《崇信县2019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学前教育岗位人员教学能力测试评分标准》(附件4)。

  (四)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业绩加分*1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50%。总成绩在崇信门户网站、崇信县教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组织考察。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分岗位(学科)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以教学能力测试得分高者优先)。由相关学区对拟选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总体考察报告报崇信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聘计划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8月17日-19日)。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等额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8月20日至8月21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办理调动手续。选聘的人员由县教科局按报考岗位统一调配到相关校(园)任教。

  附件1.崇信县2019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报名资格审批表;

  2.崇信县2019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业绩加分核算办法;

  3.崇信县2019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小学岗位人员试讲评价要素及评分标准;

  4.崇信县2019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学前教育岗位人员教学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崇信县2019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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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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