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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市萨尔图区2019年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大庆市萨尔图区2019年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缓解专任教师短缺的现状,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60人。其中,小学31人、初中29人(详见《2019年大庆市萨尔图区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并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
  (四)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及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患有精神病史人员;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四)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五)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前期报名、资格审查、考务费缴纳、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8月8日9:00至2019年8月12日16:00期间,登录(http://219.235.66.145:8080/setrsj/)进入报名系统,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毕业时间、毕业证证书编号应按照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毕业证》和《报到证》上的信息进行填写,且须与《毕业证》和《报到证》上的信息相一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符合要求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符合要求岗位。
  (三)网上缴费
  笔试考务费为90元。通过资格审查(含仲裁)的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8月8日9:00至2019年8月1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对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笔试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8月19日9:00至2019年8月21日16:00期间登录(http://219.235.66.145:8080/setrsj/),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系统登陆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姓名的全拼,如王平,密码为wangping)。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资格审查同时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
  2.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免收笔试考务费。免收笔试考务费的确认时间、地点详见有关说明项。
  3.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将视情况适当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紧缺或急需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报考人员应在2019年8月14日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取消的请按网上通知要求办理,未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在萨尔图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发布。
  五、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和教师具备的心理学方面相关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考试按所报岗位区分。报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岗位的考高中相应科目内容。专业科目一张卷,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以百分计,公共科目占30%,专业科目占70%。
  3.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和黑政规[2018]1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人员需在笔试前进行加分确认,时间、地点详见公告有关说明项。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需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或加盖报到证上指定的报到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保管档案证明(在职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与报考岗位学历专业要求不一致或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供上述材料,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经现场资格确认,对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低于3:1的岗位,将视情况适当缩减招聘计划。
  2.面试内容。采取说课形式,说课内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专业科目成绩、笔试专业科目最后一题得分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1.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核采取审阅个人档案、现实表现认定、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选有异议的可以向区人社、纪检部门提出,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公示后进入聘用阶段,进入聘用程序后提出异议的人社部门不予受理。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到区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调转和落编手续。签定试用期协议,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个人相关信息弄虚作假、工作中有违法违纪、工作不称职等)的解除聘用。
  六、有关说明
  (一)免收笔试考务费确认、笔试政策性加分:
  1.确认日期:2019年8月14日。
  确认时间:上午8:30–11:20,下午13:30-16:40。
  2.确认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政府901会议室。
  3.符合免收报名费人员
  须携带市、县(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免费确认。
  4.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
  (1)“项目生”须提供我省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
  (2)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
  (3)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毕业证。
  (4)开具服务期间工作证明须明确(工作起止时间、岗位,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并有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未按规定时间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二)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资格、符合加分政策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日(含当日)。
  (三)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lsaertu.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录或招聘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次公开招聘由大庆市萨尔图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9—4663047,6181296;
  纪检监督电话:0459–12388;
  技术支持电话:17745566222。
  附件:《2019年大庆市萨尔图区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岗位计划表》。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日   
2019年大庆市萨尔图区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文件类型: .xls dc6563077d778b7ef39fdffc3554f514.xls (20.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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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辽阳市文圣区委党校和教育系统2024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工作部署要求,推进教育强市战略,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文件精神,经区政府批准,2024年文圣区委党校和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符合招聘条件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和沈阳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学历),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要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并符合所报岗位任教要求;

6.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21日(含)以后出生;

7.2024年应届生及往届生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或以上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区委党校不作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辽阳市教育系统正式在编人员的(含已公示拟聘用人员);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计划及专业要求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辽阳市文圣区委党校和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重点考核专业素养,履职能力,相应岗位要求等。

五、招聘程序

(一)诚信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16:00至5月28日17:00。

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下载《2024年辽阳市文圣区委党校和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附以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2寸近期未经加工的彩色证件照,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Wsqjyjrs@163.com。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初审结果以邮件形式反馈。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现场进行。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以通知公告为准。

面试工作根据各专业岗位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采取两轮或一轮面试。当通过审核现场实到人数与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4:1时,即采取两轮面试方法进行,首轮通过结构化面试,按照通过结构化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用人需求数2: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面试的人员;第二轮面试为试讲,试讲知识范围为所报岗位现行通用全部年级教材其中内容;如通过审核现场实到人数与专业岗位拟招聘数比例不足4:1时,则采取一轮面试方式进行,即直接试讲。

(1)面试现场需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①《2024年辽阳市文圣区委党校和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往届毕业生携带:本科起点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2024年应届本科学历毕业生携带:加盖学校、院系公章的所学专业证明材料(要准确注明考生专业名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教师资格证,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不携带。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携带:本科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3)

③2024届毕业生如有需要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自行携带。

④在外省市已参加工作具有正式编制身份的人员,如被聘用后,自行办理原单位解聘手续。

应聘人员对提交的相关报名信息和递交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审核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材料不全、不符或面试开考后迟到者按弃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能聘用。

(3)现场签约

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试讲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并依次签约招聘单位。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同时上官方网站验证其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审议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纸质考察结果报告及拟聘用人员报考资格条件材料(加盖公章,另附PDF格式)。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视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暂缓聘用,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属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可按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予以聘任,聘任时间连续计算。

六、服务期限约定

通过招聘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因改革造成的学校撤并等情况除外)。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机构和社会的监督。

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待遇

本次被录用的在辽阳市辖区内无房的教师,区政府将免租金提供约50—70平人才公寓(水、电、煤气费用自理),直至在辽阳市内购房或离开文圣区。

九、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协议规定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项补贴。

5.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6.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咨询电话

文圣区教育局:0419-2120225

文圣区人社局:0419-2122002

附件1:2024年辽阳市文圣区委党校和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4年辽阳市文圣区委党校和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模板).docx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doc

 

 

2024年5月21日  

辽宁辽阳市宏伟区部分学校 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工作部署要求,推进教育强市战略,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文件精神,经宏伟区人民政府批准,2024年辽阳市宏伟区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中小学教师岗位: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教育部直属和各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附件3)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需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学科、学段或更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2.高中教师岗位: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教育部直属六所院校及辽宁师范大学全日制(不含专升本)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需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3.音体美教师岗位招聘范围扩展至相关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附件3),并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学历),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要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符合所报岗位任教要求;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21日(含)以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

7.2024年应届生及往届生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或以上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2025届毕业生允许报考,且须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上述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辽阳市教育系统正式在编人员的(含已公示拟聘用人员);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计划及专业要求具体条件(附件1)《2024年辽阳市宏伟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重点考核专业素养,履职能力,相应岗位要求等。

五、招聘程序

(一)诚信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16:00至5月28日17:00。

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下载《2024年辽阳市宏伟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附以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2寸近期未经加工的彩色证件照,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bigmanbob@163.com。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初审结果以邮件形式反馈。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现场进行。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以通知公告为准。

面试工作根据各专业岗位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采取两轮或一轮面试。当通过审核现场实到人数与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4:1时,即采取两轮面试方法进行,首轮通过结构化面试,按照通过结构化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用人需求数2: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面试的人员;第二轮面试为试讲,试讲知识范围为所报岗位现行通用全部年级教材其中内容;如通过审核现场实到人数与专业岗位拟招聘数比例不足4:1时,则采取一轮面试方式进行,即直接试讲。

(1)面试现场需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①《2024年辽阳市宏伟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往届毕业生携带:本科起点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届(含2025届)本科学历毕业生携带:加盖学校、院系公章的所学专业证明材料(要准确注明考生专业名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教师资格证,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不携带。应届(含2025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携带:本科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证明材料模板附件4)

③2024届和2025届毕业生如有需要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自行携带。

④在外省市已参加工作具有正式编制身份的人员,如被聘用后,自行办理原单位解聘手续。

应聘人员对提交的相关报名信息和递交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审核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材料不全、不符或面试开考后迟到者按弃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能聘用。

(3)现场签约

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试讲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并依次签约招聘单位。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同时上官方网站验证其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审议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纸质考察结果报告及拟聘用人员报考资格条件材料(加盖公章,另附PDF格式)。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视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暂缓聘用,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属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可按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予以聘任,聘任时间连续计算。

六、服务期限约定

通过招聘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因改革造成的学校撤并等情况除外)。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机构和社会的监督。

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协议规定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项补贴。

5.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6.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咨询电话

辽阳市宏伟区教育局:0419-5317199

辽阳市宏伟区人社局:0419-5308218

附件1:2024年辽阳市宏伟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4年辽阳市宏伟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应届毕业相关证明(模板).docx

附件4:招聘院校名单.doc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doc

 

 

 

2024年5月21日  

广西崇左江州区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及时补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使用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计划指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人数及岗位计划详见附件:《2024年崇左市江州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35周岁(部分岗位具有中级职称放宽至40周岁、高级职称放宽至45周岁),均以2024年5月24日为截止日期,按足年足月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8年5月 24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83年5月24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的为1978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详见附件。

(四)具有相应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15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5月24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3.因违纪违法正被立案调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江州区在职在编教师(含公招、特岗教师及2023年以来辞去江州区教师公职的人员);

7.高校双选招聘已与江州区中小学幼儿园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服务年限

获聘人员在江州区教育系统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崇左人才网(https://cz.gxczrc.com)和江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zsjzq.gov.cn)及区内部分高校招生就业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8:00至5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https://czjz2405.glrgds.com

进行网上报名。按提示进行操作,完整、如实填报报名信息。按照要求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同时上传报考岗位所需的身份证、毕业生、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可上传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或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可提交考试合格证或院系证明)。

(2)资格审查:江州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

(3)审查结果查询:审查结果以系统通过为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日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或提出审查意见。

(4)报名结束当天上午12:00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之后提交报名申请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5)报名注意事项。

①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如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合同,予以清退,并抄报相关部门,纳入个人征信,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②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考试费每人50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已缴费成功,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

④缴纳考试费时间:2024年5月25日8:30至6月2日17:00。

  ⑤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2024年崇左市江州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各一式两份。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4年6月8日至6月11日。《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三)考试。

1. 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德育工作等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拟定于2024年6月15日9:30-11:30,具体详见《准考证》。

(3)笔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在崇左市江州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江州区人社、教育、编制委员会、财政等四部门组织实施。

(4)考试方式。笔试为闭卷形式,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5)要求。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与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查询。2024年6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7)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崇左市江州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综合情况,按笔试科目划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若已入围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则按照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不合格或存在缺考、违纪等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得入围面试人选。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专业测试(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的程序。如果入围人选中,因末位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而造成超过招聘单位所设岗位数的,通过加试专业知识等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4)面试要求。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等证件参加面试,如验证中发现信息为虚假的,则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察。

拟于7月上旬进行。根据报考人员所报岗位,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江州区人社、教育、编办、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主要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报名资格复审、测评、谈话等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聘用。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察,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五)体检。

拟于7月中旬进行。由江州区人社、教育、编办、财政等部门共同对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1)体检时间:(待定)。

(2)体检地点:(待定)。

(六)公示。

拟于7月下旬进行。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左人才网(https://cz.gxrc.com)、江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zsjz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签订聘用合同。

拟于8月中旬进行。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江州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报名系统首页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崇左市江州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假借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组织纪律

教师招聘工作在江州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实施。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面试资格、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等处理;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江州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7829307;

江州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7823696;

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71-7821058。

文件下载: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2024年上半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结果通知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指导认定中心<关于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富顺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富顺县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局审核,参加认定的人员中有144人符合认定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详情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查询。

2024年上半年

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

(扫码查看)

教师资格证书由富顺县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局负责发放,请已经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于2024年5月20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到富顺县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局(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事务股窗口)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请现场提供代领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结合巴彦淖尔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就乌拉特前旗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乌拉特前旗的人员。

(二)持有乌拉特前旗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非本旗户籍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持有我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四)驻乌拉特前旗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层次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定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 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

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二)体检

请申请人依据本人申请批次上半年于6月15日前,下半年于9月25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张1寸白底照片,空腹到乌拉特前旗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

(三)现场确认

现场审核时间:

上半年:2024年6月17日至6 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下半年:2024年9月29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现场确认地点:乌拉特前旗教育局人事股(811办公室)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证书发放等其他工作具体安排,将通过乌拉特前旗教师资格认定微信群发布,请申请人员按照网上申报“注意事项”中操作步骤申请进群。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乌拉特前旗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乌拉特前旗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4)驻地在乌拉特前旗部队的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乌拉特前旗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核验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巴彦淖尔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一份,必须由乌拉特前旗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出具体检结论且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具有乌拉特前旗户籍、乌拉特前旗居住证的申请人,由乌拉特前旗教育局统一核查犯罪记录,无需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将通过乌拉特前旗教师资格认定微信群发布。

 六、补办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注意事项

(一)凡由乌拉特前旗教育局发放的教师资格证书丢失或损毁,需要补发换发的申请人,请从附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如实准确填写有关内容。需在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审核期间携带以下材料到乌拉特前旗教育局811室进行登记:

1.2008年之前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需本人携带《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普通话证书原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两张。

2.2008年之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需本人携带《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两张。

(二)凡由乌拉特前旗教育局发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需要补办的申请人,请从附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及填写说明,按要求填报。需在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审核期间,由本人携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到乌拉特前旗教育局811室进行登记。

(三)补发换发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待本次认定工作结束后与本次认定通过人员的证书一同发放,请及时关注乌拉特前旗教师资格认定微信群。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三)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五)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在职人员及社会人员请登录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官网按照《巴彦淖尔市教育局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要求办理。

(六)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乌拉特前旗教师资格认定微信群发布,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

联系电话:0478-360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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