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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栾川县2019年招聘教师3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栾川县2019年招聘教师3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令)、《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共栾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栾编审〔2019〕7、8号等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3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名,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计划
  1.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32名,其中,中学教师15名,小学教师12名,幼儿教师5名。
  招聘学科设置:中学15名(语文、数学各2名;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各1名)。小学12名(数学3名;语文、英语、信息技术各2 名;体育、音乐、美术各1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学历要求详见本方案的《栾川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拟聘用岗位表》(附件1)。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5名,其中:栾川县人民医院20名(临床医学9名,中医学3名,中西医结合3名,医学影像学5名);栾川县中医院10名(中医学3名,临床医学3名,针灸推拿学4名);栾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2名(临床医学1名,药学、中药学1名);栾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名(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1名,预防医学或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2名)。
  具体招聘岗位、编制性质及要求详见本方案后附的《栾川县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拟聘用岗位表》(附件2)。
  (二)报名条件
  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1)报考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须全日制计划内统招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报考中学教师须具有全日制计划内统招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具有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报考幼儿教师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条件:截止2019年7月31日,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及以后至1999年8月1日以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服务栾川县的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栾川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及以后);
  7.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政治可靠,思想进步,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6.栾川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学专业要求:具有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截止2019年7月31日,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及以后至1999年8月1日以前);具有医学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及以后);栾川县中医院中医学、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要求:具有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截止2019年7月31日,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及以后至1999年8月1日以前);具有医学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及以后);
  7.栾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学专业要求:具有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截止2019年7月31日,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及以后至1999年8月1日以前);药学、中药学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截止2019年7月31日,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及以后至1999年8月1日以前);
  8.栾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要求:具有医学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截止2019年7月31日,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及以后至1999年8月1日以前);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要求:具有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截止2019年7月31日,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及以后至1999年8月1日以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其它原因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确定加分、笔试、试讲或面试(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进行试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七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4日至8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地址:栾川县城兴华西路)。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报名时提交《栾川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2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提交《栾川县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4)一式2份;以上报名人员同时要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附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张;
  (3)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5)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需提交报考条件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6)在职人员需持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3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免缴考务费。拟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9年8 月14日至8 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到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人事管理股提交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退还已交考务费。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 8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对象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8年12月31日在栾川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服务栾川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栾川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加10分。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2份):
  (1)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并填写《栾川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加分申请表》(见附件5),卫生专业技术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并填写《栾川县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6);
  (2)“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栾川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8年12月31日在栾川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见附件7);“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提交共青团栾川县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8)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大学生村干部”资格认定以栾川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认定和解释为准;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见附件9);(7)政府购岗提交本人《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原件。
  以上人员未在报名期间申请享受加分政策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资格。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享受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笔试内容: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育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卷面满分100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试讲及面试
  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需进行试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进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或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试讲或面试,笔试缺考、作弊和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试讲或面试。
  2.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试讲内容采取从现行教材中(见附件10)随机抽课的方式确定。考生备课20分钟后,讲一节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考生试讲情况现场打分,分数当场公布。由评委所打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试讲成绩。试讲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时,其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时,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试讲或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5.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试讲(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试讲或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中国栾川网和栾川县人才网进行公示。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试讲或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排名。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 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等规定进行。
  除上述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项目外,报考教师职位的考生,还应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准进入考核和聘用环节。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试讲或面试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对体检合格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核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凡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被聘用人员报到期限为7天,7天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各相关单位对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自主择业。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责和最低服务年限。
  四、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整个招聘工作做到“六公开”,即招聘政策公开、招聘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聘结果公开,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栾川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五、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纪委、监察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县委、县政府成立栾川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中国栾川网(http://www.luanchuan.gov.cn)、栾川县人才网(http://www.lchero.com),并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格。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各步骤的相关信息、通知、公告、公示等均通过上述两个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监督电话:66831543  66828393

河南栾川县2019年招聘教师32人公告

 
附件:1.栾川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拟聘用岗位表
   2.栾川县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拟聘用岗位表
   3.栾川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报名表
   4.栾川县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5.栾川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加分申请表
   6.栾川县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分申请表
   7.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8.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9.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10.栾川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试讲使用教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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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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