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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开平区2019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唐山市开平区2019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4人公告

唐山市开平区2019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4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岗位、条件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4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开平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一),凡涉及到年龄、户口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8月8日。

  (二)应聘教师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唐山市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全日制普通类高校2019年毕业生不限户籍;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2.年龄一般在18至35周岁(1983年8月8日至2001年8月8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教师资格证等条件。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定向招聘对象: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是指:服务于我区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岗位中的支教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8月8日通过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等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9:00至8月16日17:00。

  2.报名网址: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咨询电话:0315-3372323(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收费:100元人民币(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确认后费用不予退还)。

  4.缴费时间:2019年8月12日9:00至8月17日17:00。

  5.报名程序:①每名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按网站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②报考人员需在网上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后果自负。③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6.开考比例:除限“三支一扶”计划中支教人员报考的岗位外,其他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考生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7.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请及时关注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相关信息。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考试时间、地点、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查看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发布。

  (二)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在职证明信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因报名材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而被淘汰者,后果自负且报名费不予退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时间和地点详见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及面试成绩查询方式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报考基层学校A下属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说课教材为所报考学科初中现行八年级教材;报考基层学校B下属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面试考场外张贴。

  2.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五、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表》中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的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监督

  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笔试、面试成绩及相关通知的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监督举报电话:0315-3363270

  特别提示:

  1、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为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所有相关通知唯一发布的网站。

  2、鉴于以往报名、缴费情况,强烈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及缴费,并关注是否缴费成功。

  3、准考证打印、笔(面)试成绩、资格复审、体检等相关要求通知将在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不再电话另行通知。

  4、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一: 《唐山市开平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条件表》

  附件二: 《开平区属国办学校工作人员在职证明信》

  唐山市开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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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教师类)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上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教师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教师类)79名,岗位、条件及引进方式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在苍溪县参加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与苍溪县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意向书人员。县外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证明书方可报考)均可报名。其中,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不予聘用或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政治品行、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完全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须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学科等资格条件要求相符;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二)资格条件

  大学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出生时间应为1993年4月26日及以后);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时间应为1988年4月26日及以后);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出生时间应为1983年4月26日及以后)。

  港澳台学历须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须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以报考该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引进的。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采用集中考核方式引进。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考生于2024年4月30日至5月9日18: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报名。

  2.报名流程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引进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苍溪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教师类)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而不予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2日内,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考生是否符合引进条件需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5)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并妥善保管,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考核

  1.资格复审。未增加笔试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和增加笔试岗位入围面试考生(含替补入围面试考生),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提前5日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cncx.gov.cn/oldindex.html)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具备以下材料:《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学历及所学专业证明并加盖院校公章);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学位证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学历及所学专业证明并加盖院校公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免冠正面1寸红底证件照1张。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参考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对在引进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2.考核方式。

  (1)笔试。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笔试岗位,将另行公告。

  (2)面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中职计算机、中职建筑、中职数控岗位的考生采取“试教考核+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现场抽题试教,技能测试在试教考核结束后集中测试,考核成绩=试教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采取“试教考核”方式进行,试教成绩=考核成绩。百分制量化计分,考核成绩低于7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引进。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由面试评委小组不少于2/3的成员表决通过。考核成绩当场宣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考生考核成绩相同,可根据情况进行加试。

  (3)考核时间。

  ①笔试。笔试考核时间、地点视情况另行通知。

  ②面试。考核时间和考核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复审时领取。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成绩公布

  考核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核总成绩,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岗位引进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3.心理健康测试。入围体检人员须参加心理健康状况测试,与体检同步进行。

  4.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入围人员成绩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约450元/人)。

  6.体检须知。检查前3日正常清淡饮食,勿饮酒、勿食含血性的食物。检查前1晚忌油腻饮食。体检前1天20:00后禁食、24:00后禁水,并于检查当日准时到达,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当天,若女性考生在生理期,不适于生理期检查的项目待生理期结束后再予补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申请1次复检,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被考察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完整的毕业生个人档案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所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因考生主动弃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照该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批后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相关手续。乡镇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教师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为序依次选择聘用学校。

  聘用人员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一经聘用到岗工作后,在苍溪县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费师范生按照有关政策执行。凡有违约行为,严格按照签订的聘用合同书约定的相关条款处理。

  四、主要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使用事业人员编制,工资由财政局全额预算拨款支付。

  (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县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和每月600元、1200元的“引进人才岗位津贴”。

  (三)在管理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七级、八级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四)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根据《苍溪县人才公寓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五)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愿意来苍溪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助解决到本县对口单位工作,协调解决落户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六)用人单位对引进的人才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适当安排异地业务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

  五、相关事项提示

  (一)本次公开引进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因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影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报考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及时主动告知相关单位。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在中共苍溪县委、苍溪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人社局、县教科局配合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七、咨询与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引进岗位、引进条件、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考核、体检、政审等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0839-5223730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5220368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839-5223126

  监督电话:

  中共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苍溪县监察委员会)   0839-5223115

  附件:1.苍溪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教师类)岗位表

  2.苍溪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教师类)报名表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下载

广东省惠来县2024年校园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经惠来县人民政府同意,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来县教育局决定组织惠来县第一中学等10所全日制公办学校组团赴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现场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惠来县第一中学、惠来慈云实验中学、惠来县华侨中学、惠来县第二中学、惠来县神泉中学、惠来县隆江中学、惠来县葵潭中学、惠来县慈云世铿中学等8所完全中学以及惠来县教师发展中心、惠来县特殊教育学校,共计划招聘教师182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完全中学(含县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岗位。要求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原第一批本科院校)本科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2022-2024年毕业未就业人员)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博(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非师范类的,除美术、音乐、体育学科岗位外,其他学科岗位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学习经历)。

  2.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要求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2022-2024年毕业未就业人员),专业应为特殊教育类专业。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养,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选择相近专业报考的人员,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5.应聘者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30日后出生),博(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30日后出生)。

  6.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7.应聘者持有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终止聘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惠来县在编在岗教师;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定向生或委培生;

  7.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投档确认方式。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5月9日。

  (一)网上预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准确完整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广东省惠来县2024年校园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名册表》(附件3),发送至惠来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jyks2400@126.com。

  (二)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

   报名确认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确认地点:广州大学文俊西楼架空层【导航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招聘广场(文俊西)架空层】

  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的考生,本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三)现场报名确认要求。应聘人员应携带《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A4双面打印,上传电子照片),并由本人到现场一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学生证及学校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2.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现场签订承诺书):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原件退还应聘者。

  (四)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投档确认,如不到现场投档确认的视同自行放弃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现场资格审核。考务人员将对参加现场报名确认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列为面试人员。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地点为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电话、短信等信息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形式。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学科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性等方面情况。每名面试考生备考1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和惠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应聘者如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选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的高低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同一学科招聘条件从考生面试成绩合格者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初定于5月12日上午9:30—11:30在招聘现场与用人单位签订《2024年广东省惠来县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就业服务协议书》。协议书设定有违约条款,拟聘人员若因个人原因违约放弃岗位,须承担违约经济责任。(具体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规定和要求组织体检。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有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提供虚假信息进入面试的不予聘用,已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经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经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惠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惠来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待遇及要求

  经公示无异议,由惠来县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报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聘用县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岗位的,须到基层高中学校支教1年,支教结束后回聘用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周年。

  获聘人员为我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我县当前所应聘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符合市县人才政策补贴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人才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见附件5和附件6)。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之前”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三)本次招聘工作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0663-6692400(惠来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广东省惠来县2024年校园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惠来县2024年校园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名册表

  4.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

  6.《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引进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的意见》

  7.广东省惠来县2024年校园现场公开招聘教师简介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来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6日      

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 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体检、考察、递补、公示等相关工作,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具体负责,有关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及时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位于素有“万里长江第一城·中国酒都·中华竹都”美誉之称的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市地处川、滇、黔三省结合部,铁公水空交通发达,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区域中心城市,国家首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是世界名酒五粮液的产地和世界动力电池之都。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是宜宾市人民政府筹建的公办全日制医药健康高等职业学校,以学历教育为主,兼办继续教育、社会培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学院选址在南溪区宜宾国际高职园区内。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共招聘高层次人才2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凡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未满4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18:00

  网上报名邮箱:ybyzyyx@163.com。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负责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并由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送到报名邮箱,邮件主题请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命名。因材料不完整、邮件主题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报名失败,责任自负。

  1.《报考信息表》(word文档);

  2.身份证扫描件;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扫描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和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扫描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有效证明扫描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成功后,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宜宾市科技创新中心D1-A栋),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的相关专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有效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五、考核方式及成绩公布

  (一)考核通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领取《考核通知单》。

  (二)考核方式。专业技能考核实行量化考评,主要测试应聘对象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具体的时间、地点等详见《考核通知单》。

  (三)成绩公布。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中,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同一名额在体检和考察环节的递补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填写审核确认材料报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凭市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按规定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九、人才政策待遇

  通过本公告引进且符合条件经备案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在宜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除享受单位工资福利外,还可按照《宜宾市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试行)》《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高层次人才引进及补助发放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一)安家补助。对从市外全职新引进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经申报认定分层分类给予25万元至100万元的安家补助;该补助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二)租房补助。对从市外全职新引进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5年服务期内,未购自住房前,招聘单位提供周转住房或2000元/月的租房补助。

  (三)科研保障。招聘单位将根据上级部门拨付的科研项目经费,配套等额的科研保障经费。

  (四)服务保障。符合条件的可根据人才层次和类别发放“宜宾人才绿卡”,提供安居、医疗、交通出行、文化旅游、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优惠便捷服务,并为其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创业扶持等提供帮助。

  (五)事业保障。具有医学类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在完成学院安排的教育教学、项目科研等工作任务后,可以在附属医院执业。

  (六)聘用保障。在学院有岗位空缺并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经学院研究同意,按原专业技术职称进行聘用。非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序列的人员待入职聘用后,按程序逐步转评转聘为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

  报考时属于宜宾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市、县(区)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在宜高校在职在编人员的,入编入职后不纳入市级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兑现范围。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人才政策(简介)

类别

条件

安家补助

租房补助(元/月)

备注

一类

具有医药类高等院校院系负责人经历的人员,或者具有医学专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100万

0.2万

1.安家补助,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2.租房补助,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5年服务期内,未购自住房前,提供周转住房或租房补助。

二类

具有国家认可学历学位的医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医学专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80万

0.2万

三类

具有国家认可学历学位的医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国家认可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5万

0.2万

四类

具有国家认可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医学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5万

0.2万

  十、本公告内容由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负责解释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咨询电话:0831-2023379

附件:

1.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2024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考信息表

 

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筹)

 

2024年4月26日

湖南省湖南理工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公告

  湖南理工学院是一所以理工科为主,理、工、文、经、管、法、教、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一本高校,是湖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湖南省“十三五”期间改办大学规划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沿岸开放城市岳阳市南湖风景区,自然环境优美,人文底蕴深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5个,招聘计划9个,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5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整合成PDF文档(命名为“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招聘邮箱:rsc@hnist.edu.cn。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4)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5)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6)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入围面试后提供);

  (7)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通过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在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及辅导员实际工作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综合素质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各环节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0-8640298(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0-8640142(校纪委)

  附件:1、湖南理工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湖南理工学院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湖南理工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湖南省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专任教师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学校设有24个学院,拥有6个国家重点学科,外国语言文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工程科学、植物与动物学、环境与生态学、物理学、生物与生化、数学、一般社会科学10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哲学、生物学入选湖南省“世界一流培育学科”,拥有2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3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以及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4个,招聘计划11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师范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登陆湖南师范大学网站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系统,按要求填报信息。

  3.报名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2)学历学位证书;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4)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应聘岗位所在二级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核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考核采取学术评议和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学术评议和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1)学术评议: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成果(应聘人员提供两件代表作)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2)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采取授课等形式进行,主要对考核对象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察,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直接考核结果在应聘岗位所在二级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心健康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72231(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872206(学校监察处)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第一批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湖南师范大学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第一批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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