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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沁源县2019选聘幼儿教师1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沁源县2019选聘幼儿教师10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研究,拟选聘一批幼儿教师,安排到全县学前教育工作岗位,为建设绿色沁源提供人才支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

  选聘幼儿教师100名。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遵守纪律。

  3、具有适应本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30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沁源县户籍(指考生在2019年8月1日之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为沁源县的)。

  6、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委监委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4)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5)其他不得聘用为选聘岗位人员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沁源县人民政府网(www.qinyu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日—18日

  报名地点:沁源县职业高级中学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需携带材料:

  (1)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1份,A4纸复印),近期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照5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要求:A4纸打印,带二维验证码,并在验证期内)。尚未取得毕业证,仅有考试合格成绩单或相关证明,该成绩单或相关证明不作为报名依据。

  (2)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个人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校就读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报名。

  4、资格审核。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资格、年龄等情况进行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

  笔试为一门,采用百分制,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选聘名额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同时进入面试环节;若最低合格分数及以上人数未达1.5倍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采用百分制,以结构化方式进行,成绩当场公布。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临场应变等方面)。

  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结果。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若报名人数不达选聘人数,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拟选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

  (五)考核

  主要通过征求村(社区)、学(院)校、所在单位意见,相关部门审查、个人档案审核等形式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报名资格条件及报名者所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核查。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人员名单在沁源县人民政府网(www.qinyuan.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

  (七)选岗

  拟聘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的,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八)聘用

  选聘人员与县教育科技局签定聘用合同,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选聘资格。

  本次公开选聘各个环节均不进行递补。

  五、相关待遇

  1、初次聘用为3年,之后按规定续聘,不占编制。

  2、聘用期间,工资为2400元∕月,缴纳“五险”。

  3、聘用期间不受合同期限制,可正常流动。如考取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再次参加工作后,可连续计算工龄。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355-7832585、0355-7832586(沁源县委人才办)

  监督电话:0355-7833666(沁源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本方案由沁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沁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附件:《沁源县2019年选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中共沁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

  201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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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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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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