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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舒城县2019招聘幼儿园教师1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舒城县2019招聘幼儿园教师100人公告

安徽舒城县2019招聘幼儿园教师10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经中共舒城县委、舒城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经六安市人社局核准,2019年我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00名。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㈠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㈡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㈢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舒城县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共舒城县纪委、舒城县监察委全程监督。

  招聘公告、笔试成绩、专业测试以及体检、考察、递补、公示和聘用等相关信息,都将通过舒城县人民政府网(www.shucheng.gov.cn)、舒城教育信息网(www.scjyxx.net)等网站统一向社会发布。

  三、招聘计划

  2019年舒城县计划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00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9年舒城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㈢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㈣具有适应幼儿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㈤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8月13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㈠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㈡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㈢现役军人;

  ㈣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㈤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㈥按照国家、省等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㈦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㈠报名

  ⒈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⑵报名时间:2019年8月13日至1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⑶报名地点: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人力资源市场(舒城县城关镇三里河路中段)。

  ⒉报名须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报名人员应填写《2019年舒城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1份,提供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⑴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其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并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⑵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⑶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并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2019年申请教师资格暂未拿到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须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及体检已通过”证明,并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⑸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申请并审核,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⑹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上述正在服务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式样详见附件3:《关于同意XXX同志报名参加舒城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的证明》;

  ⑺报考“面向本县户籍”岗位的,还须提供能够证明本人是六安市舒城县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高(中)考录取时为六安市舒城县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2019年8月2日)户籍已迁入六安市舒城县。

  3、报名有关要求

  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应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⑵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缴纳笔试费用。在报名期间未缴纳笔试费用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减免笔试费用需在报名现场申请,逾期不予办理)。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⑶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4、开考比例

  应聘同一岗位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岗位被取消后3日内到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7办公室改报其他岗位或领取已缴纳的笔试费用。

  ㈡考试

  ⒈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1科,满分为120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教活动设计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

  《专业知识》笔试时限12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于2019年8月22日正常办公时间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并在规定的时间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⑶政策加分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将予笔试成绩增加2分。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专业测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其中招聘岗位计划数5人以下的按1:3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10人以下的按1:2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1.5比例(出现小数的整数位加一取整)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并进行公示。

  进入专业测试的考生按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2×0.6+专业测试成绩×0.4,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试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仍同分,则以《专业知识》试卷中的主观题部分得分高低确定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㈢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等文件执行,由舒城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㈣考察

  考察工作在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㈤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即履行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资格等证书及相关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㈥选岗与聘用

  ⒈选岗

  聘用对象由舒城县人社局组织分岗位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岗,选岗时间另行通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由组织统一分配。

  ⒉审批

  公示与选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拟出聘用报告,连同《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审批表》,聘用对象考察材料、学历、资格等证书和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⒊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期满5年方可流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舒城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与实际招聘条件规定不符合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结束后,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舒城教育信息网公布,本次招聘考试,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舒城县教育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64-8689053(县人社局)

  0564-8622385(县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4-8621152(县纪委、监察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舒   城   县   教   育  局

2019年8月2日

更多信息、学习交流欢迎加入安徽教师招聘考试群: 256333781 安徽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微信公众号:ahjszg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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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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