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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修水县2019教师选调1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修水县2019教师选调130人公告

  经县政府批准,我县2019年暑期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选调52名高中教师,从农村中、小学选调78名城区公办中小学校教师。现就此次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一、高中学校

  1、各校学科、选调人数情况一览表

选调学校

层次学科

选调人数

合计人数

修水四中

高中语文

8

40

高中英语

7

高中化学

1

高中政治

2

高中地理

3

高中音乐

1

高中数学

8

高中物理

4

高中生物

2

高中历史

3

高中信息技术

1

修水一中

高中数学

1

6

高中英语

2

高中历史

1

高中政治

1

高中生物

1

修水中专

高中语文

1

2

高中英语

1

修水五中

高中数学

1

4

高中政治

1

高中地理

1

高中语文

1

  说明:教师调任后,其专业技术岗位暂降到下一层次最高档,下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时可参加相应岗位等级竞聘。

  2、选调对象及条件

  (1)、选调对象:在我县正式工作已满三年(2016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含特岗服务期和三支一扶支教期)、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4年8月31日及后出生)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2)、选调条件:

  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于职守,关爱学生,教学能力强,身体健康。

  具有全日制国家统招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或全日制国家统招研究生学历;

  ƒ已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④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⑤近3年教师年度考核与师德考核等次必须是合格以上。

  ⑥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要求相同。

  ⑦未经组织同意的借调、借用对象不能参加本次选调。

  3、报名程序和材料要求

  (1)、采取由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学历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名表一份:在修水教育体育局网站上下载(或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报名表(附件1),由本人填写(报考岗位限报一所学校的一门学科),并经所在编学校同意、校长签名加盖学校公章。

  ③证明材料:正式参加教育工作的时间证明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8月15日(星期四)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2019年8月16日(星期五)

  上午:8:00—12:00  

  地点:修水中专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3)、报名程序:

  ①资格审查:由本人提供上述材料(上述材料中①—③项必须提供)进行资格审查。

  ②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合格后再进行报名登记。

  ③现场采集指纹及照片。

  4、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 

  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考现行高中教材内容,以高考要求与范围命题(英语不考听力)。

  笔试时间:8月20日(星期二)上午

  语文9:00—11:30   其他学科:9:00—11:00

  5.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请审查合格的报名对象凭身份证于8月19日到教体局人事股良塘市民服务中心456室领取)

  二、城区中小学校

  1、各校层次学科、选调人数情况一览表

选调学校

层次学科

选调人数

合计

义宁镇二小

小学体育

1

3

小学英语

1

小学语文

1

义宁镇二小新校区

小学数学

1

1

义宁镇四小

小学数学

2

2

义宁镇七小

小学体育

1

1

义宁镇八小

小学心理健康

1

2

小学数学

1

县九小

小学体育

1

2

小学语文

1

县十小

小学语文

2

8

小学数学

2

小学英语

1

小学科学

1

小学体育

2

散原中学

初中物理

1

2

初中生物

1

县二中

初中语文

1

10

初中数学

2

初中英语

1

初中物理

2

初中道德与法治

1

初中历史

1

初中化学

1

初中美术

1

三中

初中物理

1

5

初中英语

2

初中数学

1

初中地理

1

宁州中学

初中道德与法治

1

5

初中体育

1

初中历史

1

初中英语

1

初中化学

1

散原分校初中部

初中语文

5

24

初中数学

5

初中英语

4

初中道德与法治

1

初中历史

1

初中地理

2

初中生物

2

初中体育

1

初中美术

1

初中信息技术

1

初中音乐

1

散原分校小学部

小学语文

2

13

小学数学

2

小学英语

2

小学音乐

2

小学体育

1

小学美术

2

小学科学

1

小学心理健康

1

  说明:教师调任后,其专业技术岗位暂降到下一层次最高档,下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时可参加相应岗位等级竞聘。

  2、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我县农村中小学校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条件

  (1).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于职守,关爱学生,教学能力强,身体健康。

  (2).城区小学: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工作满五年(2014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满2年及以上,现在编制在小学(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以现任教学段为准),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岗位的,须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报考其他学科须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

  (3).城区初中: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工作满五年(2014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满2年及以上,现在编制在中学(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以现任教学段为准),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

  (4).由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支教人员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其服务期计算为正式工作年限。

  (5).近三年(2016年9月1日起至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2019年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选调报名考试)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正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2018年度师德考核或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3).2018—2019学年度病假(含法定产假)、事假累计两个月及以上的(法定产假或经教育、人社部门按程序批准的病假除外);

  (4).2018—2019学年度未满本校平均工作量的;

  (5).未经教体局批准在本系统之间借用的;

  (6).现借用在外系统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人员。

  4、报名程序和材料要求

  (1).采取由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一份:在修水教育体育网站上下载(附件2),由本人填写(报考岗位限报一所学校的一门学科)。报名表先交所在学校初审,主要从报考资格、工作年限等方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提供虚假证明将追究校长责任),再交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修水中专综合楼二楼会议室)现场审核。

  ②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证明材料:由本人所在学校出具思想工作表现鉴定材料、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参加教育工作时间证明材料(见附件3)、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证明材料和未违反计划外生育或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已满5年证明材料。

  ④近三年(从2016年8月1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以发证日期为准)获县教育体育局及以上级别表彰的综合先进个人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教研机构组织的优质课(含录像课)比赛获奖证件及复印件,所有获奖证书在报名时一次性交验,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8月15日(星期四)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2019年8月16日(星期五)

  上午:8:00—12:00  

  地点:修水中专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3).报名程序:

  ①资格审查:由本人提供上述材料(上述材料中①—④项必须提供)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②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合格后再进行报名登记。

  ③现场采集指纹及照片。

  4、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

  (1).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方针政策、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报考小学岗位的,教育方针政策、学科课程标准等占30分,小学专业知识约占40分,初中专业知识约占30分;报考初中岗位的,教育方针政策、学科课程标准等约占30分,初中专业知识约占40分,高中专业知识约占30分。

  (3).考试时间:

  2019年8月20日(星期二)下午

  语文:14:00—16:30    其他学科:14:00—16:00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请审查合格的报名对象凭身份证于8月19日到教体局人事股良塘市民服务中心456室领取)

  6、奖励加分办法

  (1).先进个人:近三年内,获国家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加5分;获省委、省政府、教育部表彰的加4分;获市委、市政府或省教育厅表彰的加3分;获县委、县政府或市教育局表彰的加2分;获县教体局表彰的加1分。表彰类别指获得优秀教师(最美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德艺双馨育人楷模、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教学明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教育教学教研先进称号。

  (2).优质课(含录像课):近三年内参加部、省厅、市局、县局教研机构组织的优质课(含录像课)比赛,获部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获省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1.5、1分;获市局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0.5分;获县局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6、0.3分。特等奖视同一等奖,优秀奖视同三等奖。

  (3).奖励加分同一年中先进个人、优质课(含录像课)获奖分别只取其中一次最高的计入总分,不累积计算。

  (4).以上奖励三年累计加分5分封顶。表彰奖励须同时提供文件、证书。

  (5).先进个人加分和优质课(含录像课)加分在笔试前公示。

  6、特殊加分政策

  (1).在我县同一个乡镇村级小学或在复原中小学、余段中小学、布甲中小学工作满5年的加2分,从第6年起每工作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2.)在我县同一个乡镇小学连续担任村小校长(负责人)或中学连续担任班主任满3年的加2分,从第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3.)在我县同一个乡镇小学连续担任班主任满3年的加1分,从第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4.)以上三项只取得分最高项计分,不累计计分。

  8、业绩加分和特殊加分都要在在笔试前进行公示。

  三、公示制度及选调原则

  (1).实行公示制度:参加选调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在修水教育体育局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被举报有违反选调规定且经查属实的,取消被举报对象选调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选调原则:

  ①.根据考试成绩和奖励加分的总分,按报考学校及学科由高分到低分选调。如选调的最后一名总分出现并列,则按下列顺序由高到低选调:①教龄长者优先,②职称高者优先,③学历高者优先,④年龄大者优先,⑤奖励加分多者优先(不含高中岗位)。

  ②.同一层次学科报考人数与选调名额等额时,选调对象成绩不低于同一层次差额选调学科最后入闱人员的成绩。

  ③.所有选调教师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工作单位或参加外单位选调。

  (3).既符合报考高中学校岗位条件,也符合报考城区中小学岗位条件的教师可以同时申报高中和中小学岗位并分别参加上午的高中考试和下午的中小学考试,如果高中和中小学两个岗位同时入闱的则录取高中学校岗位,取消录取城区中小学岗位资格。

  附件1、修水县2019年度选调高中学校教师考试报名表

  附件2、修水县2019年度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考试报名表

  附件3、证明

  (全部下载)

  江西修水县2019教师选调130人公告201908081852394573.doc

修水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8日

  附件1:

  修水县2019年度选调高中学校教师考试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现聘岗位级别

 

报考学校

 

报考学科

 

报考岗位级别

 

第一学历

 

何  年   何 月

毕 业 于 何 校

 

是否服从岗位级别调剂

 

最高学历

 

现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正式参加工作的时间和学校

年    月学校:

联系电话

 

主要

学习

工作

简历

起 止 时 间

地     点

学习专业或任教学科

证  明  人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家庭

主要

成员

称   呼

姓   名

年龄

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学校

意见

 

           校长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资格

审查

意见

年龄是否符合

 

工作年限是否符合

 

学历、专业是否符合

 

教师资格证

是否符合

 

填报岗位层次、职职级别是否符合要求

 

审查人

 
                                         

  说明:①现聘岗位级别:指现已聘任岗位级别;②正式参加工作时间:指正式聘用为公办教师的时间或聘为本县特岗教师、国编教师、三支一扶支教人员的时间。

  附件2:

  修水县2019年度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考试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现聘岗位级别

 

报考学校

 

报考学科

 

报考岗位级别

 

第一学历

 

何  年   何 月

毕 业 于 何 校

 

是否服从岗位级别调剂

 

最高学历

 

现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正式参加工作的时间和学校

年    月学校:

联系电话

 

主要

学习

工作

简历

起 止 时 间

地     点

学习专业或任教学科

证  明  人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家庭

主要

成员

称   呼

姓   名

年龄

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学校

意见

 

           校长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资格

审查

意见

年龄是否符合

 

工作年限是否符合

 

学历、专业是否符合

 

教师资格证

是否符合

 

填报岗位层次、职职级别是否符合要求

 

审查人

 
                                         

  说明:①报考层次:指初中或小学;②现聘岗位级别:指现已聘任岗位级别;③正式参加工作时间:指正式聘用为公办教师的时间或聘为本县特岗教师、国编教师、三支一扶支教人员的时间。

  附件3:

  证  明

  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兹有我校教师         ,身份证号为                 ,于    年  月正式参加工作。已在我县中小学累计工作    年,且在我校工作已满   年,现任教   年级    学科。

  特此证明。

校长签名: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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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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