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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市梅江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梅州市梅江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解决梅江区部分学校教师因产假、病假等原因造成临缺的问题,现委托深圳市天海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编外聘用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共计100人,其中:语文52人;数学34人;英语4人;体育3人;美术2人;信息技术2人;音乐3人。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每人每月5000元(含按社保部门规定缴交“五险”的个人缴费)。

  “五险”缴交:按梅江区企业职工缴交“五险”的办法缴交;单位缴交部分由单位负责缴交,个人缴交部分由本人负责缴交。

  三、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2019年8月梅州市梅江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岗位表》(附件1);

报考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件不齐者一律不接受报名。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为18至35周岁(曾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19年8月26日。

    (六)因本次招聘主要是为了解决二孩政策等出现的中小学教师临时紧缺的问题,故不接受已孕人员报考,体检时发现已怀孕的取消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考岗位

  详见《公告》(附件1-《2019年8月梅州市梅江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岗位表》)。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提交如下材料:

  (1)应聘人员打印《梅州市梅江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见附件2),《梅州市梅江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相片用于制作《准考证》)。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证书、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的证明(如广东省教育厅所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院校开具的证明)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广东省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的证明。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签订《2019年8月梅州市梅江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考生承诺书》。

  以上相关材料在报名时按顺序装订,提交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审核(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一律不接受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24日—8月26日共三天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梅州市梅江区西街小学(梅州市梅江区江北瓜园路22号,即原梅江区广播电视大学后面)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报名当日领取。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填报《梅州市梅江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六、考试

  根据实际情况,本次招聘考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说课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七、体检

  体检按各招聘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或出现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iji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劳务派遣公司(深圳市天海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区内公办小学任教。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广东梅州市梅江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1:《2019年8月梅州市梅江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岗位表》.xls

  广东梅州市梅江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2:《梅州市梅江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报名表》.doc

  广东梅州市梅江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3:《2018年6月梅州市梅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一览表》.xls

  广东梅州市梅江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4:《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东梅州市梅江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5:《2019年8月梅州市梅江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报考指南》.docx

  广东梅州市梅江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6:《2019年8月梅州市梅江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考生承诺书》.docx

 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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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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