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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襄城县2019年招聘高中教师2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襄城县2019年招聘高中教师21人公告

  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进一步优化高中教师结构,结合我县高中的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2名。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国家原“985”、“211”工程院校、河南大学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师范类院校、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7.持有报名岗位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8.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限制在1984年7月1日(含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襄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gchengxi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8月13—21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9:00—8月24日17:30。
  1. 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襄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gchengxian.gov.cn/),点击“襄城县2019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和为文峰中学公开招聘城市特岗教师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类别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中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时间:2019年8月22日9:00—2019年8月25日17:00。
  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会给出未通过的原因。考生按要求再次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3. 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9年8月25日17∶00之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60元(笔试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襄城县2019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信息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19年8月29日上午9∶00—8月31日上午8:00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5. 其他事项
  (1)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襄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211室)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报名考务费,逾期不提交者,视为报名无效。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缴报名考务费。办理免缴报名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8月25日17∶00前提交到襄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核实确认。
  (3)根据国家和我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我县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从我县入伍和入学前户籍在襄城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报名条件的,笔试总分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8月25日前将身份证、网上缴费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证书(志愿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襄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逾期将不再受理。
  (4)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笔试
  1. 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2. 考试时间:2019年8月31日8∶00—9∶40测试《教育基本理论》,10∶20—12∶00测试《专业知识》。
  3.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显示地点为准。
  4.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教育基本理论》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
  (四)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需开具)、《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届时在襄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合格人员名单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向审核确定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同一个学科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面试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怀孕考生需提供合法婚姻和怀孕证明)。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导致招考岗位缺额的,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时间和考察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办理聘用手续
  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社局审核后,在襄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及时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且在服务期内不得流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及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在编在职人员的岗位设置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在用人单位核准的岗位数额内,进行岗位聘用。
  四、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的相关信息均通过襄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不再逐一电话通知,请所有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凡各个环节未按通知要求执行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电话:0374—3569690   
  监督、举报电话:0374—356966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037884870  18037484870
  五、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在襄城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襄城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本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由襄城县纪委监察委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襄城县2019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
 

中共襄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襄城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13日

附  件
襄城县2019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 
 

报考
岗位
代码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
数量
专业 学历 年龄 其他条件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 备注
1 襄城县实验高级中学(10) 专业技术岗位 2 数学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原985、211工程院校、河南大学本科及以上或师范类院校、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数学学科所需专业知识 具有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
2 专业技术岗位 2 英语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原985、211工程院校、河南大学本科及以上或师范类院校、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英语学科所需专业知识 具有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
3 专业技术岗位 1 物理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原985、211工程院校、河南大学本科及以上或师范类院校、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物理学科所需专业知识 具有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
4 专业技术岗位 1 化学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原985、211工程院校、河南大学本科及以上或师范类院校、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化学学科所需专业知识 具有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
5 专业技术岗位 2 生物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原985、211工程院校、河南大学本科及以上或师范类院校、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生物学科所需专业知识 具有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
6 专业技术岗位 1 计算机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原985、211工程院校、河南大学本科及以上或师范类院校、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计算机学科所需专业知识 具有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
1 襄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三高12) 专业技术岗位 4 数学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原985、211工程院校、河南大学本科及以上或师范类院校、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数学学科所需专业知识 具有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
2 专业技术岗位 2 英语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原985、211工程院校、河南大学本科及以上或师范类院校、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英语学科所需专业知识 具有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
3 专业技术岗位 2 物理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原985、211工程院校、河南大学本科及以上或师范类院校、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物理学科所需专业知识 具有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
4 专业技术岗位 2 地理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原985、211工程院校、河南大学本科及以上或师范类院校、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地理学科所需专业知识 具有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
5 专业技术岗位 2 历史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原985、211工程院校、河南大学本科及以上或师范类院校、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历史学科所需专业知识 具有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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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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