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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钟山区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钟山区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简章

  为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消除“大班额”现象,进一步缓解中心城区入学压力和教师不足问题,钟山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5名合同制教师。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成立钟山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略)。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钟山区2019年计划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395名,其中初中教师50名、小学教师180名、幼儿教师165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钟山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初中教师招聘对象应具有初中(高中)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应具有小学(或初中、高中)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幼儿教师招聘对象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城区幼儿教师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乡镇幼儿教师学历为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中专(中职)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8月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8月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9年8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5. 在各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 失信被执行人。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到教师岗位工作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及资格初审由钟山区2019年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钟山区人民政府官网” (http://www.gzzs.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8月17日9:00至8月19日17:00期间登录“钟山区人民政府官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上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钟山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注意: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用户名,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钟山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将在笔试前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区招聘办具体负责。区招聘办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将在提交《报名表》后24小时内审核。区招聘办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区招聘办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使用。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简章》及《职位一览表》(附件),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区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给予办理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区招聘办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8月17日9:00至8月20日17:00。

  2.截止2019年8月19日17: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8月17日9:00至8月21日17:00期间登录“钟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准考证打印。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9年8月23日9:00至 25日8:00登陆“钟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gzzs.gov.cn)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1.笔试为闭卷考试。

  2.笔试科目:《教育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办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对象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对象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区招聘办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审结束后,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需递补资格复审的职位,在递补复审期内依次递补。区招聘办一天内三次电话均无法联系的复审递补人员,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区招聘办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钟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在钟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区招聘办另行组织笔试考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体检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区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0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体检时可采取当场复查方式进行复查的项目当场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不能当场复查的,考生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复查结论由复查医生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拒签的,视为放弃资格,有复查情况的以复查结论作为最终结论。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具体安排详见钟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办负责,对考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由区招聘办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人员。

  2. 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3.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五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招聘办组织,按所报学段、学科职位,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并办理聘用手续。

  因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被取消资格的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递补

  递补工作从资格复审开始适时进行,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电话畅通,一天内三次电话均无法联系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公示后产生的递补人员,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十二、待遇保障

  1.聘用的合同制教师不占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与钟山区教育局签订,初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在合同期内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及其他待遇:工资标准、职称评聘参照钟山区在职在编教师标准执行(不含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本次招聘的合同制教师人均目标考核奖参照所在学校在职在编教师人均目标考核奖的50%核拨,最终根据学校对其考核结果确定发放金额,相关费用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3.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十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区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接受区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并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及考生监督,监督电话:0858-8220656,0858-8228355。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工作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六盘水市钟山区组织的相关考试;对其他相关人员则给予纪律处分。

  (四)本次招聘工作官方网站:钟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请考生密切注意该官网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

  (五)咨询电话:0858-8220656;0858-8227419

  十四、其他

  考生应关注钟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gzzs.gov.cn)上各个环节的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招聘办。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办负责解释。

附件:1.钟山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职位一览表

  2.“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相关专业界定

钟山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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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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