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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泉市2019直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阳泉市2019直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部分事业单位缺员状况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本次招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至2001年8月期间出生);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及其他紧缺专业人才时,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7、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文化程度和相应的执业资格,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阳泉市2019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同一岗位不同学历间的专业要求要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并与旧目录对照,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形成衔接、对应关系。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和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规定,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将16个岗位作为服务基层的专门岗位进行招聘。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考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分别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或到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领取《招聘简章》。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yq.gov.cn/)
  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网站
  (http://rczx.yq.gov.cn/)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为: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yq.gov.cn/)
  报名咨询电话为:0353-2296550(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8月28日9:00至2019年9月1日17:00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9年9月1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9年9月1日17:00至9月2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资格初审未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考试。招聘的紧缺专业人才,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凡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
  因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而取消(或核减)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名额,直接转入与其条件相同的一般性岗位,不再重新报名。
  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于2019年9月 11日在原报名网站查询岗位取消公告,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2019年8月 30日9:00至2019年9月4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9年10月 8日9:00起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为:0353-2296550。
  (四)减免考务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自报名审核通过后至缴费截止日期2019年9月4日17:00之前,联系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
  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书、报到证(全日制需要提供)、学位证书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今年毕业的学生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前,必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农委、人社局、市级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乡镇(街道)和县(区)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围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三、招聘岗位表
  见附表:《阳泉市2019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考试的内容、时间和方法
  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分为:
  公共类、艺术类:《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医学类:《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类:《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基础知识》
  笔试全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公共类、艺术类)=《公共基础知识》×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
  笔试成绩(医学类)=《医学基础知识》×60%+《公共基础知识》×40%;
  笔试成绩(护理类)=《护理基础知识》×60%+《公共基础知识》×40%;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3日
  上午  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对象为护理类的,面试采用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看其实际操作能力的规范性和熟练程度,考察其对护理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对象为公共类和医学类的,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对象为艺术类的,主要考察个人基本功和专业技能。
  2、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从考官给出的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对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按各岗位计划录用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公共类、艺术类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医学(护理)类的按医学(护理)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如以上成绩仍相同,由面试组织单位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察
  (一)对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以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不合格而需要复检的,须在另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进行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
  (三)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方案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制定。考察结果及时上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用人单位应对相关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四)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一定时间的岗前培训,并进行人才素质测评。培训内容除基本的时事政治外,主要是爱岗敬业、责任心、事业心以及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特别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人才素质测评,重点检测其心理素质和职业能力取向并出具评价报告,作为其上岗任职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和培训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网站和用人单位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下达聘用文件并督促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对有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聘用。举报属实并影响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对拟聘用的所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岗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为0353-2296802、2296067、2295107
  本公告由阳泉市2019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考试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名成功后,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附件:阳泉市2019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阳泉市2019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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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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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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