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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故城县2019招聘派遣制幼儿教师8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故城县2019招聘派遣制幼儿教师80人公告

河北故城县2019招聘派遣制幼儿教师80人公告

  为加强教育系统工作力量,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故城县教育局现委托河北博纳天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幼儿教师。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具体实施。
  二、招聘数额
  共招聘劳务派遣幼儿教师80名(详见岗位信息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故城县户籍。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7日及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中专学历的,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曾经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4.全日制普通类2019年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
  5.现役军人;
  6.已婚人员本人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本人及直系亲属有到非正常场所上访记录和不按《信访条例》逐级、有序、依法上访的;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四、管理方式和待遇
  (一)劳务派遣教师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在劳动合同期内,由劳务派遣公司、故城县教育局、学校三方进行日常管理、监督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教育部门有权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并由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自行终止或根据用工需求续签劳动合同。
  (二)劳务派遣教师待遇。每人每月工资2000元,缴纳“五险”,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单位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8月17日通过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ucheng.gov.cn)公示公告栏目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8日至8月21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故城县直第二幼儿园(郑口镇工业路与扬帆大街交叉口南300米路东)
  3.报名咨询电话:18003186370、0318-2310022
  4.资格审核:本人携带《故城县2019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附件,填全信息并打印)、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现场报名。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由劳务派遣公司收取(报名费用于考务、考场、试卷费用等,报名时间截止后不退)。
  5.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调整到其他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答题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部分:
  ⑴公共基础知识(10分):测试内容为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等,主要包括:《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专业知识(90分):测试内容为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现行教材知识。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分。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要求不使用多媒体设备),说课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面试内容为故城县公办幼儿园现行幼儿教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
  1.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具体体检时间、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集合地点、有关要求等有关事项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审核
  体检结束后,由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审核本人档案、违法违纪情况等。
  (六)聘用
  对体检和审核合格人员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相关事宜
  (一)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未参加规定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体检或审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时签订劳动合同致使拟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末位考试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教师资格证学段较高者(末位成绩并列的请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019年8月17日
故城县2019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幼儿教师岗位信息一览表
 
招聘单位 计划数 学历低限 教学方向 备注
郑口镇 6 中专 学前教育  
里老乡 4 中专 学前教育  
辛庄乡 4 中专 学前教育  
夏庄镇 6 中专 学前教育  
故城镇 6 中专 学前教育  
青罕镇 7 中专 学前教育  
房庄镇 7 中专 学前教育  
三朗镇 7 中专 学前教育  
饶阳店镇 7 中专 学前教育  
武官寨镇 7 中专 学前教育  
西半屯镇 7 中专 学前教育  
建国镇 8 中专 学前教育  
军屯镇 4 中专 学前教育  
合计 80      

 附件:河北故城县2019招聘派遣制幼儿教师80人公告故城县2019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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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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