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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兰考县2019年招聘教师3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兰考县2019年招聘教师300人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县教师整体素质,加强师资力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应聘岗位,择优聘用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中小学教师岗位,提高我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300名,其中:高中教师49名,初中教师94名,小学教师147名,特殊教育教师10名。具体岗位见《兰考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高中教师及初中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下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应聘高中教师岗位,无户籍限制,但需具有应聘岗位相应专业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必须是兰考县户籍(以公安户口本为准,下同),同时需具有应聘岗位相应专业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应聘小学教师岗位:(1)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2)未曾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2000年及以前入学的且入学时为兰考县户籍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报考专项岗位的应聘者,必须是2011年以前参加兰考县“三支一扶”的人员,并在兰考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
  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必须是兰考县户籍。应聘小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岗位,需具有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和相应专业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其他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特殊教育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学历,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幼儿教育专业学历。
  应聘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无户籍限制,但需具有幼儿教师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要求;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5.兰考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
  6.兰考县范围内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7.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兰考就业网(www.lkjy.gov.cn)、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lankaojiuye)、兰考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
  兰考县教育体育局一楼招生服务大厅(振兴路与兰阳北路西南角)。
  3.报名应提供资料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交《兰考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可从兰考就业网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第一页及本人页(报考不限户籍岗位不需要携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初审验证后,现场采集人像信息,并缴纳考务费90元。
  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更改其他岗位。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聘者,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审验,可免予交纳考务费。
  4.加分的申请和认定
  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应聘者为退役大学生士兵的,笔试成绩加10分。享受加分政策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于报名当日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核后,对拟享受加分政策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享受加分政策;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在5年内不准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必须保证其应聘资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四)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于2019年8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30持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应聘者参加考试必须持有效期的身份证、准考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笔试、面试通知中未指定的其他任何考试违禁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3科。笔试原始成绩满分为15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在兰考就业网、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兰考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
  2.确定面试对象和进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达不到90分(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及专项岗位的成绩达不到60分)的应聘者不得进入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因应聘者被取消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后,面试仍有缺额的,按照各岗位缺额人数,从与该岗位同类别同专业的其他岗位未被确定进入面试且同意调剂的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同类别同专业有多个岗位需要调剂的,由符合调剂的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调剂岗位。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内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因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致使该岗位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兰考就业网、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兰考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按各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后,体检仍有缺额的,按照各岗位缺额人数,从与该岗位同类别同专业的其他岗位未被确定列为体检对象且同意调剂的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同类别同专业有多个岗位需要调剂的,由符合调剂的人员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调剂岗位。通过以上递补和调剂仍有缺额的,可不受户籍限制根据工作实际从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列为体检对象且同意调剂的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者,免予交纳体检费。
  体检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应聘者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照体检环节的递补和调剂程序予以补充,补充人员另行按程序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及待遇
  高中教师岗位和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被聘用人员,严格按照其应聘岗位和专业进行分配,不得调岗。
  各乡镇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岗位的被聘用人员,分配前由县教体局按聘用岗位拟定具体的分配岗位。各乡镇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岗位的被聘用人员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先后选择应聘岗位所对应的各分配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由笔试成绩高的先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抽签确定先后顺序。分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调岗。
  被聘用人员纳入全供事业编制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后在兰考的服务期不能低于3年,3年内不准调动,相关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被聘用人员管理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中以及录用上岗后,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应聘者提供虚假证件资料、弄虚作假的,5年内不得参加兰考县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
  (三)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考试期间有替考、作弊等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兰考县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
  (四)应聘者被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上岗或者上岗后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兰考县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
  (五)应聘者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六)对应聘者及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机构举办的辅导班、培训班及销售的辅导培训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无关,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责任,也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考试体检通知、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等事宜,均通过兰考就业网、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兰考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公示,请应聘者及时登陆查询。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兰考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兰考县教育体育局。
  (工作日)咨询电话:0371-26985489,26985831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26992781    兰考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报名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不要拨打监督电话,投诉举报请拨打监督电话。)

  附件1:兰考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兰考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兰考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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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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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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