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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市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下半年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目前我市笔试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
  2.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6日12时;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19年9月6日16时;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9年9月7日
  3.考试日期:2019年11月2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类别

11月2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
  5.在天津市具有户籍或居住证的人员;
  6.坐落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含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在校二年级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或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其他年级在读生不得报考。
  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生可按照专科毕业生报考;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按照本科毕业生报考。
  7.依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精神,港澳台居民可持港澳台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天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
  8.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9.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步骤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2.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注册时考生需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3.报名。考生在报名时先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然后再填报个人信息。填报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姓名、证件号码、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报考类别、学习形式、是否师范生、学校名称、是否大学在读、院系班级、最高学历、最高学位、电子邮箱、手机等信息。最后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上传照片。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不允许戴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文件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天津市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4.考生信息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区考试机构在两个工作日内的网上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信息审核咨询电话及接听时间详见附表。
  5.缴费。我市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考试机构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7日,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费每人每科65元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区县考试机构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9年10月28日—11月2日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成绩查询和现场确认
  2019年12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区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区考试机构集中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凡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笔试考试所在区考试机构(或区县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后续的面试。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 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 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 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2.报名时,坐落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应先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的学籍学号信息,并在“有无学信网学籍学号”信息项中选择“有”,在“学籍学号”信息项填写本人学籍学号。
  2001年以后获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先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的学历证书编号信息,在“有无学信网学历证书编号”项选择“有”,并在“最高学历证书编号”信息项填写本人已获学历的“证书编号”。2001年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考生,如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本人学历证书编号信息,可在“有无学信网学历证书编号”信息栏选项中选择“无”,并在“最高学历证书编号”信息项填写本人已获学历的“证书编号”。
  在境外高校(非大陆)就读考生,可在“有无学信网学历证书编号”信息栏选项中选择“无”,并在“最高学历证书编号”信息项填写本人已获学历的“证书编号”。
  考生报名所填“学籍学号”、“最高学历证书编号”信息须与学信网上备案一致,一经校验发现不一致,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或“考试成绩”,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3.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若由于本人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将由考生本人自负。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5.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6.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com)查询。

天津教师证笔试交流群:457637145天津教师资格考试
微信公众号: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com)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9年8月23日

  附表:考生信息审核咨询电话

考区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和平区 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7113425
河东区 河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4136312
河西区 河西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8379077
南开区 南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3346507
河北区 河北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26288183
红桥区 红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7272149

滨海新区
塘沽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5861367
汉沽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5695182
大港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60989979
海滨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5924340
东丽区 东丽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4392336
西青区 西青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7913988
津南区 津南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88511003
北辰区 北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85307231
宁河区 宁河区招生考试中心 59659851
武清区 武清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60911803
静海区 静海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8942360
宝坻区 宝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82627805
蓟州区 蓟州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15722013950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3769162
 

  注: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工作日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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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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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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