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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辛集市2019招聘劳务派遣人员9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辛集市2019招聘劳务派遣人员90人公告

河北辛集市2019招聘劳务派遣人员90人公告

  为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大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辛集市教育局委托辛集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笔试、面试、体检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劳务派遣人员90名,其中幼儿教师(保育员)84名、卫生保健员6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守马克思主义信仰;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幼教事业;

  3.辛集市户籍或配偶为辛集市户籍;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二)幼儿教师(保育员)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中专学历毕业生(仅限学前教育、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限专业);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不限层次);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具有我市公办教育机构或经审批的民办学校任教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卫生保健员资格条件

  1.全日制临床、中医、护理、公卫或预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等职业资格,或接受过儿童保健培训并取得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任职合格证书》;

  3.年龄18周岁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具有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或经审批的民办医院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②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③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④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⑤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⑥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⑦其他不适宜从事幼教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8月22日至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辛集市教育局行政服务大厅(市府东大街97号)。

  3.提交材料:

  ①《辛集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纸质打印);

  ②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为辛集市户籍,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将户口迁出现未迁回的,需提供户口迁出前户口本;户籍是外地但配偶为辛集市户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年龄放宽的,提供我市公办教育、医疗机构或经审批的民办学校、医院出具的工作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5张、考务费10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考务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5.注意事项:

  ①报名表请从辛集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inji.gov.cn)和微信公众号辛集教育(xjjyfb)、辛集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xinjikaituolaowu)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打印后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查。

  ②应聘人员务必如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③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除证件原件外,一律不予退还。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由公共知识(约占20分)和专业知识(约占80分)两部分组成。

  幼儿教师(保育员)岗位笔试公共知识主要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专业知识为从事幼儿园教师职业所必需的基础知识。

  卫生保健员岗位笔试公共知识主要为政治(含时政)、法律、公共管理、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专业知识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将在辛集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inji.gov.cn)和微信公众号辛集教育(xjjyfb)、辛集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xinjikaituolaowu)公布。

  (三)面试

  1.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幼儿教师(保育员)面试采取说课和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说课部分由应聘人员自行准备3篇说课稿,评委随机抽取1篇说课,限时5分钟,满分为60分;才艺展示由应聘人员现场进行弹唱、绘画、舞蹈以及其他幼儿教育相关的技能展示,限时3分钟,满分40分。

  卫生保健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实行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到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时,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体检

  1.依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高的、第一学历层次高的、毕业时间早的。

  2.应聘人员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到指定心理测试机构进行心理健康检测。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及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由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在辛集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inji.gov.cn)和微信公众号辛集教育(xjjyfb)、辛集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xinjikaituolaowu)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5天(含节假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与辛集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后,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2.本次招聘的劳务派遣幼儿教师(保育员)为非在编教师,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劳务公司派遣、用人单位使用和管理”的合同管理模式,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学校工作。

  3.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工单位(学校)。选岗后,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工单位(学校)报到或拒绝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4.聘用人员纳入学校日常管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励和续聘的主要依据。

  5.合同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五、工资待遇

  1.劳务派遣人员月工资标准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为我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1590元/月,绩效奖励平均410元/月(按学校考核结果发放),全年按12个月支付。在合同期内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基本工资按照我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作相应调整。续签劳动合同的,月绩效奖励每年增加100元,依次类推。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发放。

  2.辛集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聘用人员承担,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3.劳务派遣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寒暑假、婚假、产假等权利,不享受事业单位人员月工资以外的其他福利待遇(如取暖补贴、精神文明奖、绩效目标考核奖、平安建设奖等)。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招聘资格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影响考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辛集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inji.gov.cn)和微信公众号辛集教育(xjjyfb)、辛集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xinjikaituolaowu)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由辛集市教育局、辛集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311-83222548(市教育局)

  83293669(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投诉举报电话:0311-8322115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河北辛集市2019招聘劳务派遣人员90人公告辛集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docx

  2.河北辛集市2019招聘劳务派遣人员90人公告工作证明.docx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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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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