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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路南区2019招聘编制教师113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唐山市路南区2019招聘编制教师113名公告

唐山市路南区2019招聘编制教师113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13名。现将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由第三方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路南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共招聘中学(含初中、高中、职校)、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1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等详情见《路南区2019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2019年8月22日- 28日,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和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如有一些重要的通知事项需要发布,将主要使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网站,请报考者注意浏览。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路南区境内所属乡、镇、街道在册户籍,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8月25日至2001年8月25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放宽条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户籍可放宽至唐山市,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类高校2019年毕业生报考相关岗位时,户籍可放宽至唐山市;
  (3)经路南区组织人事部门认证的路南区属国办学校在岗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年的人事代理教师、校聘教师、代课教师及稻地镇的聘用制和劳务派遣教师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学历底限为全日制普通类本科的可放宽为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底限为全日制专科的可放宽为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无学位底限;户籍可放宽至唐山市,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的在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时户籍可放宽至唐山市。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路南区2019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专业名称附带括号的,仍然以括号外专业为准),专业要求有“类”或“相关专业”的除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8月25日。
  【特别提示:招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本科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需具有学历底限层次及以上的就业报到证(派遣证)。招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的,需“非在职”(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取得的学历。报名环节暂不需要提供报到证(派遣证),待考核环节验证核实。】
  (二)定向招聘对象及岗位
  定向招聘对象为:2017年及以前于路南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中的“支教”人员;
  设置的定向招聘岗位为:市区小学班主任(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等详情见《路南区2019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方法
  (一)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手续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8月29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5:00 。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路南区小山和平路25号)培训教室(社保服务大厅楼上);
  (2)联系方式:18712898361。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需现场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表提交后报考志愿不能更改。
  4.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者须填写《唐山市路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本人现场签字确认;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3)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书【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如通过资格考试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查询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NTCE)”】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4)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所学专业课程相关材料原件、翻译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5)3张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裁剪好后每张背面标注姓名)。
  5.资格审查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特别提醒: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适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符合条件要求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2017年及以前于路南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中的“支教”人员不限开考比例。请考生关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由第三方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 笔试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践案例分析、职业道德等;笔试按中学(含初中、高中、职校)、小学、幼儿园三个学段分类考试,每学段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于2019年9月6日上午8:30至11:30到报名地点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笔试当天22:00之后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网站发布。笔试成绩公布同时发布面试入围信息。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照规定时间领取证件和参加笔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各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学段和学科根据报名时申报岗位及学科确定,当场备课,当场说课,备课时间2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能录取。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外陆续张贴。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于面试当天22:00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网站与面试成绩同时发布,并发布体检入围信息。
  六、体检、考核、公示、选岗、备案、聘用
  (一)体检
  根据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第六项第(四)条递补原则确定递补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
  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凡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上交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四)递补原则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烈士子女或配偶优先;
  3.学历(学位)较高者优先;
  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5.曾受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优先。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公示,根据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聘用。
  (五)选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在选岗时根据不同的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工作岗位,如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笔试成绩也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
  (六)备案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路南区人社局审批,将《花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编内聘用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18712898361
  咨询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附件1:《路南区2019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唐山市路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唐山市路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样表

 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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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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