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河北巨鹿县2019招聘教师7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巨鹿县2019招聘教师70人公告

河北巨鹿县2019招聘教师70人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缺编情况和教育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河北巨鹿中学(20人)、巨鹿县第二中学(13人)、巨鹿县实验中学(15人),巨鹿县第五中学(12人),巨鹿县职教中心(5人),巨鹿县特教学校(5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邢台市辖区内户籍;或本人虽系外地户籍,家庭成员具有邢台市辖区内户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3、中小学教师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巨鹿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8月26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8月19日-8月25日,通过巨鹿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info.julu.gov.cn/)、巨鹿发布、巨鹿人社(微信公众号)、巨鹿县电视台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2019年8月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西头会议室。咨询电话:0319-4323336(人社局)、4326038(教育局)。
  3、报名要求: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应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已经考过但还未取得证书者需出具在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下载的合格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从教育部学信网自行注册打印)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小二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
  4、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由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审核,经审查合格者,填写《巨鹿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6、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1、笔试。笔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采取闭卷的方式,采用统一组织、委托异地命题、异地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职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在巨鹿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巨鹿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并在巨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张贴。
  2、面试。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采取试讲(情景模拟)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现行教材,时间为8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场所大门口张贴,并在巨鹿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巨鹿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体检对象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负担。
  体检合格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本人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政治审查和档案审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档案的按自动退出处理。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巨鹿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巨鹿人社(微信公众号)和巨鹿县人社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摘牌选岗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分学校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摘牌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师范类、学历较高、年龄较小的顺序摘牌)。
  (七)聘用
  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列财政开支、纳入事业编制。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由县政府、人社局、纪委监察委、编办、教育局、财政局等单位领导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巨鹿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19日

更多信息、学习交流欢迎加入教师招聘考试群: 662837062 安徽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微信公众号:hbjsziks
河北巨鹿县2019招聘教师70人公告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