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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襄汾县2019招聘教师15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襄汾县2019招聘教师150人公告

  我县2019年度事业单位招聘方案经临汾市委组织部核准备案,经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人社函〔2019〕344号)文件批准,面向社会为襄汾县县委党校及汾城高级中学校等21所学校公开招聘15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学校、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襄汾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8日(含)以后出生〕,招聘岗位为研究生的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8日(含)以后出生〕;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教师资格证要求和其他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到2019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3:1比例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2.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服务基层岗位除外)、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3.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类类同。

  4.岗位要求专业设置名称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四、招聘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 9月12日8:30—12:00,14:3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襄汾县教育科技局一层大厅(丁陶广场南侧)

  2、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下载并如实填写《襄汾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从网上下载《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由本

  人签名后于报名时一起交回,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4、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语文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其它专业须达到二级乙等)、导游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红底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6张(照片后需注明本人姓名)。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专业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襄汾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级及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与本人签订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须提供由所在村(社区)提供的证明,并有所隶属的乡镇(社管委)签署的属实意见。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缴费,随后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退还。

  6、缴费: 根据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100元。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本县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在编医护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或正在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不得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符合“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条件的考生,如已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取消招聘岗位,按管理权限,分别报临汾市委组织部和临汾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改报。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费如数退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 60%+面试成绩x 40% (保留两位小数)。

  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 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请于9月23日—9月24日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缴费票据到县教科局一层大厅领取准考证,延误责任自负。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 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 笔试内容及分值:

  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等占20%);

  科目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80%)。

  (4)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2.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者,方可参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分别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个别专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及格线以上人员可确定为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 分。

  面试分讲课或专业技能操作。

  (1)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含县委党校专职教师)、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体育、特教、旅游岗位进行讲课,讲课成绩满分为100分,抽签决定备课课题,备课两小时,讲课15分钟。

  (2)音乐、美术(含研学设计)、幼教岗位进行专业技能操作。

  音乐岗位专业技能操作(100分, 20分钟)。

  A.琴法(键盘)(30分):含必奏曲一首(自选),即兴伴奏乐曲或歌曲一首(抽签),每项15分。

  B.声乐(30分):含自选歌曲一首,视唱曲一首(抽签),每项15分。

  C.舞蹈(30分):含必考舞蹈一个(自选),即兴编舞一个(抽签),每项15分。

  D.歌咏指挥(10分):指挥曲自选,放录音或自唱。

  美术岗位(含研学设计)专业技能操作(100分)

  A.作品展示(5分):必须是自己的代表性作品一幅,不限题材,不限画种。评委通过提问确定作品真伪,弄虚作假者一律不给分。

  B.书法(20分):用毛笔(自带)现场书写10个正楷大字(10分钟)。

  C.现场作画(70分):根据要求现场作素描头像和静物色彩各一幅(各30分钟)。

  D.其他才艺展示(5分):现场进行剪纸、编织、折叠、篆刻、雕塑等(10分钟)。

  幼教岗位专业技能操作(100分)。

  A.美术(50分):a.根据主题统一作画(25分,时间30分钟)

  b.现场素描一幅(25分,时间30分钟)。

  B.音乐(50分,时间10分钟):

  a.幼儿歌曲弹唱(抽签决定曲目,用电子钢琴弹唱,30分);

  b.舞蹈展示(20分)。

  3、总成绩计算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面试结束后,考生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放弃,三年以内不得参加我县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选岗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
  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工作态度、
  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19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县教育科技局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合格者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选择岗位。对选择岗位都不满意者,可申请放弃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襄汾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学校)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教育科技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事管股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二)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四)一经正式聘用,教育系统聘用人员须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方可调离。  

   六、关于监督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一查到底,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监督电话:0357-3530015

  七、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襄汾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为有效方式,要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正常工作日咨询电话:0357-3530012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由襄汾县教育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表1:襄汾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附表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doc

  附表3:襄汾县2019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xls

  附表4: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

  诚信承诺书.doc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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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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