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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19尖扎县教育局特聘编外教师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青海2019尖扎县教育局特聘编外教师30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经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全省特聘中小学编外教师30名,现公告如下:


  一、特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为考察重点,通过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真正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教师队伍中,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稳步发展。


  二、特聘计划

  (一)高中阶段数学教师10名。(其中,尖扎县民族中学5名,尖扎县第二民族中学5名。)

  (二)民族小学汉语文教师20名。根据全县各民族小学汉语文教师需求情况分配。


  三、应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 户籍不限;

  3. 应聘教师必须具备与应聘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学科一致或相近,教师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任教学科应与特聘岗位相符,具备岗位所需的实际专业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符合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5.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高中数学教师的需具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6.应聘高中数学编外教师的,优先考虑已退休高中教师,特需人才可不参加笔试。在试用期内教学效果明显的,签订正式合同,增加工资待遇。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本县在职教师不得应聘。


  四、相关待遇

  (一)编外聘用,实行合同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聘用教师每三年与聘用学校签订一次合同。

  (二)编外聘用教师实行月薪制。高中数学教师月薪不低于5000元;民族小学汉语文教师月薪不低于30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

  (三)住宿。由聘用学校提供单人宿舍。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28日18:00结束

  联系方式:0973—8732877

  联系人:诺日项杰

  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及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应聘高中数学教师需提供需原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关信息资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及聘用学校组成资格审查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考试

  本次考试由县教育局和聘用学校共同组织。考试分笔试和试讲两部分。应聘人员如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招聘学校所有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数线,方可进入试讲环节。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不参加笔试的特需人才按试讲成绩高低优先聘用。

  (一)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第一部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现代教育思想(含新课程理念)。

  第二部分:相关专业知识。

  (二)试讲

  1、抽签:讲课人员提前随机抽取一个课题签,确定备课、试讲内容。

  2、备课:参加试讲人员只准携带教材和与教材相配套的教学参考书进入备课室,独立备课,写出一份与所抽课题相对应的教案。备课时间1小时。

  3、试讲:试讲人员面对评委讲一节课,按照课堂常规进行,时间为45分钟。

  笔试和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笔试和试讲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地点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再次审核本人相关证明资料。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聘用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根据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九、相关事项

  1.请报名人员务必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2.凡报名审核通过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试讲、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特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整个选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尖扎县教育局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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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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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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