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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2019教师招聘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南宁市2019教师招聘60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及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本部校区位于南宁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内,现五象新校区正在筹建中。学院设置有电力工程系、能源动力与发电工程系、电子与信息工程系等10个教学机构,开设48个专业,建成了以电力技术专业群、能源与发电技术专业群、智能制造技术专业群、新一代信息技术专业群为主体的专业群体系,是广西乃至南方电网五省区中唯一面向能源电力类专业全覆盖的电力类高职院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0200人。学院已成为全国办学规模最大、实力较强、办学前景好的电力类高职院校。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60名。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岗位明细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

  5.身体健康;

  6. 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具体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岗位明细表》;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 曾被开除公职、学籍的或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 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学院网站(www.gxdlxy.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学院网站(www.gxdlxy.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

  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9月3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院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5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过期恕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南宁市科园大道39号,学院办公大楼五楼人事处503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217928.

  4.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不能多报,多报者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①《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

  ②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及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验原件留复印件。

  ③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技能证书以及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④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留原件);

  ⑤3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用)。

  5. 资格审查:

  (1)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材料提交后,学院人事处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统计各岗位应聘人数。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引进人员的,必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后方可开考;

  (4)资格审查结果在学院网站发布,公布内容包括开考岗位及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三)考试和考核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副高以上职称的岗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且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其余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命题:聘请校外和校内有关专家封闭组织命题、制卷。

  (2)笔试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及运用能力,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为面试的岗位,如果报名人数超过20人(含20人)的,需增加笔试环节。

  (3)笔试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考场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4)笔试成绩:组织校外和校内专家封闭阅卷,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按照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须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经自治区教育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如某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含70%)分值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面试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考场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3)面试形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两大类岗位进行面试。即:

  ①教师岗位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成绩满分为100分,说课总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仪表教态、教学基本功、说课整体效果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说课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具体事宜在学院网站公布。

  ②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命题:聘请校外和校内有关专家封闭组织命题、制卷。

  (4)考官安排: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校外单位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5)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并签字,于当天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考核

  (1)确定考核对象: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2)考核方式及内容:考核采取访谈、调查等方式由公开招聘考评组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②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③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④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

  ⑤考核结果不合格。

  (4)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在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四)体检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核结果,学院党委研究,按照1:1确定拟聘人员。

  2.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则在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考核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公示

  1.公示对象:由学院党委研究确定的拟聘人员且体检合格的为公示对象。

  2.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招聘岗位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要调查核实清楚。

  3.公示范围: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院网站上公示。

  4.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审批、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高校非实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210709;举报邮箱为:dlxyjwjc@163.com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人:余老师、丘老师,联系电话:0771-3217928。

  附件:广西南宁市2019教师招聘60人公告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xlsx

  广西南宁市2019教师招聘60人公告2.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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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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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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