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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市西夏区2019选调优秀教师3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2019选调优秀教师35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学校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辖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面向区内外选调35名优秀中小学教师。现就公开选调教师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区内外在职在编教师(不含银川市三区两县一市及服务期未满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岗位及人数

  (一)初中教师(28人)

  语文5人、数学5人、英语5人、政治2人、物理1人、地理1人、生物2人、体育4人、音乐1人、历史1人、心理健康1人

  (二)小学教师(7人)

  语文4人、数学3人

  四、选调条件

  (一)初中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近3年内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以上。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在教师岗位上服务满5年(计算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4.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具有初中1轮以上教学经验,教学成绩优异。

  5.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

  6.除上述条件外,还须被授予县(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师德标兵等其中一项荣誉称号;或评为县(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等其中一项;或荣获地市级优质课(不包含录像课)一等奖(自治区优质课二等奖,国家级优质课三等奖)及以上等次。

  (二)小学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近3年内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以上。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在教师岗位上服务满5年(计算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4.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具有小学1轮以上教学经验,教学成绩优异。

  5.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

  6.除上述条件外,还须被授予县(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师德标兵等其中一项荣誉称号;或评为县(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等其中一项;或荣获地市级优质课(不包含录像课)一等奖(自治区优质课二等奖,国家级优质课三等奖)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选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

  4.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

  5.违反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6.其他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

  五、选调方式

  教师选调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包括量化考核(20%)和学科面试(80%)两项。

  (一)量化考核。选调小组根据《银川市西夏区面向区内外选调教师量化评分表》的标准,对复审合格人员进行逐项赋分。

  (二)学科面试。学科专家组对复审合格人员的课堂试讲进行现场赋分。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9日-7月25日

  2.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近期生活彩照、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银川市西夏区面向区内外选调教师资格审查表》等资料扫描打包后,以“小学(初中)+姓名+学科”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xxqjyj833@126.com。

  (二)资格审查

  银川市西夏区人社局、教育局联合对参加选调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复审资格。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电话告知资格复审时间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银川市西夏区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组成资格复审小组,对参加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从事教育工作以来,荣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等荣誉或评为县(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等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7.地市级及以上优质课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含录像课);

  8.《银川市西夏区面向区内外选调教师资格审查表》1份。

  (四)确定面试人员

  由银川市西夏区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参加选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选调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后果自负。

  (五)成绩公示

  在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网站(www.ycxixia.gov.cn)查询。

  (六)健康体检

  拟选调人员体检由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调人员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七)确定人选

  根据拟选调人员综合成绩,结合体检结果,经西夏区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录用人员。

  七、办理调动手续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调动手续的录用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纪律要求

  (一)参加选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参加选调人员必须保持手机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选调工作的,后果自负。

  (二)凡涉及本次选调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银川市西夏区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51-2077833

  监督举报电话:0951-2076556

  附件:1.银川市西夏区面向区内外选调教师量化评分表

       2.银川市西夏区面向区内外选调教师资格审查表

银川市西夏区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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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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