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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9年技师学院招聘教师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2019年技师学院招聘教师30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技师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办学层次,经市政府批准,牡丹江技师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科学、实用的测评方法,力求真实、客观、准确地测评出应聘者的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3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19年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相关待遇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口齿清晰,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应聘思想政治教师、语文教师、体育教师岗位,必须具有高中及以上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应聘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原则上应具有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聘用后2年内考取教师资格证,如在2年内未考取教师资格证的,将予以解聘。同等条件下,应聘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具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5、年龄35(含)周岁(时限以公告公布之日为准)以下。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时限以公告公布之日为准):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实践经验并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19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回避制度

  按政策规定应回避的情形。

  (四)相关待遇 

  聘用后,纳入国家、省、市统一规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省、市统一规定的相应待遇。

  四、报名

  (一)发布公告

  在牡丹江市政府网站、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条件、考试办法等内容,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0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可在公告网站下载《2019年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一份(贴照片,另带3张近期1寸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等与招聘岗位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现场报名时还必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审查: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名单在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4、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以发布公告网站的通知为准,考生需及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造成错过考试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地点:牡丹江技师学院(兴平路288号)B104室;

  (2)请应聘者认真对照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未注明应聘岗位者,报名无效;

  (3)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6、考务费:90元。

  五、考试

  1、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审查的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的,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批准同意后,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在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项分值为100分,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算,折算后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取小数点后两位,不使用四舍五入计数方式。

  3、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满分为100分,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个部分。公共科目占笔试成绩的30%,主要测试应知应会的国家大政方针、宪法、法律、基本政治素质和综合知识水平;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70%,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及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等。

  (2)笔试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在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后报备案核准部门同意,未达到该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特殊情况下,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具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如果成绩并列者都没有教师资格证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在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公布,并公示3个工作日。

  4、面试

  (1)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适应工作岗位能力及潜在能力,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面试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40%。每名考生备课20分钟,讲课10分钟,结构化面试10分钟,按备课、试讲、结构化面试的顺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进入面试人员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

  考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合成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并在牡丹江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六、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依次确定拟进入考核、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具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如果成绩并列者都没有教师资格证,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核、体检阶段。拟进入考核与体检名单在牡丹江技师学院公示。

  (一)考核

  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调查、考察、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考核结果,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由牡丹江技师学院统一组织在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应聘者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应聘者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发布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到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必须在2年内考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如在2年内未考取的,将予以解聘。

  八、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九、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由牡丹江技师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为准。

  (二)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辅导材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社会上作弊团伙通过各种手段与考生联系,谎称提供真题等进行诈骗,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3-6580339

  监督举报电话:0453-6580376

  附件:1、2019年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附件:2、2019年牡丹江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牡丹江技师学院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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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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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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