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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2019委党校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宁波市2019委党校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同意,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实行“一校三院”管理体制,“一校”即中共宁波市委党校,“三院”即宁波行政学院、宁波市社会主义学院、宁波中华文化学院,是宁波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党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22个内设机构,其中事业编制内设机构10个,名称分别是:哲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政法教研部、党史党建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文化和统战理论教研部、市情研究所、学报编辑部、图书馆。党校现有博士研究生18人,正高级职称13人,副高级职称24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岗位类别 人
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教师(一) 专业技术 1 哲学教学与科研 马克思主义哲学、外国哲学、伦理学(二级学科);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学位可放宽硕士研究生、硕士)。
全国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教师(二) 专业技术 1 经济学教学与科研 政治经济学、农村经济管理、产业经济学(二级学科);
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全国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教师(三) 专业技术 1 政法教学与科研 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国际政治(二级学科);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学位可放宽硕士研究生、硕士)。
全国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教师(四) 专业技术 1 党史党建教学与科研 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理论、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二级学科);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学位可放宽硕士研究生、硕士)。
全国
教师(五) 专业技术 1 社会和生态文明教学与科研 社会学,人口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二级学科);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学位可放宽硕士研究生、硕士)。
全国
教师(六) 专业技术 1 市情教学与科研 行政管理、政治学理论、社会学(二级学科);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学位可放宽硕士研究生、硕士)。
全国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教师(七) 专业技术 1 心理健康教学与科研 基础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二级学科);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其中对拥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学位可放宽硕士研究生、硕士)。
全国

  备注:历届生的学历学位、职称取得时间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也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有2种报名方式。
  (1)在“宁波市第二十一届高层次人才引进洽谈会”的高学历人才开放式洽谈会现场设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9月20日08:00-15:00;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展位),具体展位见高洽会参展单位名录;报名办法:在高洽会招聘单位设摊展位现场将有关材料交送招聘单位。
  (2)采取邮件报名。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10月10日。报名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将应聘有关材料发送至hry@nbdx.cn邮件。邮件主题请标明“招聘岗位+姓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学校确认接收情况)。有关材料:应聘人员填好的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协议、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有获市级及以上奖历的自愿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
  2. 资格初审
  宁波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资格复审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或通过回复邮件方式)说明理由。
  3. 根据往年招聘情况,经报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核准,认定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4.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组织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科研成果评审和试讲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 资格复审
  考试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材料、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A
  2. 科研能力评审
  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根据招聘岗位职责和专业情况,对应聘人员的科研A能力进行测试,科研能力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 试讲
  试讲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测试应聘人员教学理念、教学准备、教师素养、教学方法等。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届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试讲。
  4. 成绩
  应聘教师(一)至教师(五)、教师(七)的总成绩为试讲成绩的60%和科研成果评审成绩的40%之和,应聘教师(六)总成绩为试讲成绩的40%和科研成果评审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排序,总成绩和试讲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试讲课目。总成绩、试讲成绩和科研成果评审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科研测评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党校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宁波党校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党校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委党校图书信息楼503室组织人事处办公室,宁波市江北区慈水东街328号;联系人: 何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4944。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4981。
  浙江宁波市2019委党校招聘教师公告附件宁波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
2019年9月12日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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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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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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