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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德清县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州德清县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要求及浙江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我县2019年秋季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于9月18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户籍在本县或在本县居住(须办理本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的申请人: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汉语言类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

  (三)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且网上申报应与本人合格证明上教师资格种类及学科专业相一致。

  二、办理流程:

湖州德清县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湖州德清县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三、申报须知

  (一)网报须知

  9月18日—10月18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认定申请。申请人须按注册及申报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特别提示:《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用A4纸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切记只需把虚线以内的内容截图上传。报名成功后,请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查看整体效果,若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须重新上传。

  (二)体检须知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在2019年10月25号至10月31日到浙江省皮肤病医院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人须仔细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1)。体检当日,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2),申请人如实填写体检表中相关个人信息并贴上本人证件照(与网报上传的照片一致);体检结束后,由浙江省皮肤病医院统一收取体检表,申请人不用去医院另行领取。如有疑问,可咨询浙江省皮肤病医院,体检咨询电话:0572-8287999。

  (三)、现场确认须知

  1.确认时间:11月 13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逾期恕不办理。

  2.现场确认地点: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11号窗口。

  3.现场确认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申请人身份类别证明材料:

  ①以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本县户籍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的复印件为户主页和本人页);

  ②以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网报同一底版的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背面写好名字和申报的资格种类及学科);

  (4)其他补充材料。

  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国家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即系统上显示“校验通过的”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即系统上显示是“待验证”的,须现场提供。

  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有备孕需求、已怀孕的同志不进行现场确认。

  四、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在12月上旬登录“德清教育网”,在公告公示栏中查看认定结果,12月中旬市教育局将以邮政EMS方式快递给申请人。

  联系人:孙老师,咨询电话:0572-8069705。

                                    德清县教育局

                                2019年9月18日

  附件1

  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

  根据《2019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精神,现将有关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申请参加2019年秋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

  二、体检时间

  2019年10月25-31日,上午7:00-7:30点开始。(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地点:浙江省皮肤病医院体检中心。

  四、 体检要求

  1.体检前三天须清淡饮食,不要饮酒,不要吃过多油腻和不易消化的食物。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的睡眠。

  3.体检当天女性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以方便做体检。

  4.当日验血必须空腹(前一天晚上8时后采取禁食,10时后禁饮)。

  5.体检表中的每项均为必查项目.

  6.体检费自理,医院现场缴费。

  特别提示:

  有备孕需求、已怀孕的同志不参加本次体检。

  附件 2

  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2010年12月修订)

身份证号码

                                   

一寸照片

姓  名

 

主检医师意见:

 

 

 

 

签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既往病史

1.肝炎 2.结核 3.皮肤病 4.性传播性疾病  5.精神病  6.其他:               

受检者确认签字:                

眼科

裸眼视力

右:

矫正视力

右:矫正度数

检查者

医师意见:

 

 

 

 

签名:

左:

左:矫正度数

色觉检查

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检查:               

色觉检查图名称:               

单色识别能力检查:(色觉异常者查此项)

红(   ) 黄(   ) 绿(   ) 蓝(   ) 紫(   )

检查者

眼病

 

内科

血压

/         kpa

检查者

医师意见:

 

 

 

签名:

发育情况

 

心脏及血管

 

呼吸系统

 

神经系统

 

腹部器官

肝                 脾                  肾

其它

 

外科

身高

厘米

体重

千克

颈部

 

医师意见:

 

 

签名:

皮肤

 

面部

 

关节

 

脊柱

 

四肢

 

检查者

其它

 

耳鼻喉

听力

左耳      米

右耳      米

检查者

 

医师意见:

 

签名:

嗅觉

 

检查者

 

耳鼻咽喉

 

口腔科

唇腭

 

是否口吃

 

医师意见:

 

签名:

牙齿

(齿缺失——————+——————)

其它

 

胸部透视                                                                 医师签名:

肝脏功能

 

体检结论

 

 

 

主检医师签名:

年    月    日(医院盖章)

主检医师意见:

签名:

  说明:1.“既往病史”一栏,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病史,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即使取得资格,一经发现收回认定资格。

  2. 主检医师作体检结论要填写合格、不合格两种结论,并简单说明原因。

  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2010年12月制定)

身份证号码

                                   

一寸照片

姓  名

 

主检医师意见:

 

 

 

 

签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既往

病史

1.肝炎 2.结核  3.皮肤病 4.性传播性疾病  5.精神病  6.其他:               

受检者确认签字:                

眼科

裸眼视力

右:

矫正视力

右:矫正度数

检查者

医师意见:

 

 

 

 

签名:

左:

左:矫正度数

色觉检查

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检查:               

色觉检查图名称:               

单色识别能力检查:(色觉异常者查此项)

红(   ) 黄(   ) 绿(   ) 蓝(   ) 紫(   )

检查者

眼病

 

内科

血压

/         kpa

检查者

医师意见:

 

 

 

签名:

发育情况

 

心脏及血管

 

呼吸系统

 

神经系统

 

腹部器官

肝                 脾                  肾

其它

 

外科

身高

         厘米

体重

千克

颈部

 

医师意见:

 

 

签名:

皮肤

 

面部

 

关节

 

脊柱

 

四肢

 

 

检查者

其它

 

耳鼻喉

听力

左耳      米

右耳      米

检查者

 

医师意见:

 

签名:

嗅觉

 

检查者

 

耳鼻咽喉

 

口腔科

唇腭

 

是否口吃

 

医师意见:

 

签名:

牙齿

(齿缺失——————+——————)

其它

 

胸部透视                                                           医师签名:

化验检查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滴虫

 

检查者

淋球菌

 

梅毒螺旋体

 

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珠菌)

 

其他

 

肝脏功能

 

体检结论

 

 

主检医师签名:

年    月    日(医院盖章)

主检医师意见:

签名:

  说明:1.“既往病史”一栏,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病史,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即使取得资格,一经发现收回认定资格。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指妇科检查项目。

  2. 主检医师作体检结论要填写合格、不合格两种结论,并简单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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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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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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