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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2019市招聘教师3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牡丹江2019市招聘教师38人公告

    根据宁安市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经宁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安市教育体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校教师3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19年宁安市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计划表》(附件1)。岗位专业设置参照《2019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口齿清晰,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宁安一中和宁安朝中岗位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宁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岗位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含)周岁以下。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时限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6、具备岗位相关专业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匹配;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开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宁安市在编教师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按当年所签订合同执行(即服务期未满不允许单方面违约);
    8、符合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执行。现场报名结束后,需提供有效证件进行现场审核,加分政策有关时限以发布公告日期为准,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及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回避制度
    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dj.gov.cn/)和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ing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条件、考试办法等内容,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1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宁安市教育体育局106室(宁安市通江   路西384号)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2019年宁安市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两份,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取得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版免冠彩色2寸照片4张;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交方为有效。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一并进行,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用人单位初审、主管部门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复核。在资格审查出现异议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确认,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须再次进行资格确认。
    5、岗位调剂
    通过资格审查的同一岗位对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对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的和少数特殊专业达不到3:1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报原招聘方案审核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岗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经原招聘方案审核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由宁安市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布。
    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如果同一学科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可以进行调剂,调剂岗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布,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考生申请调剂岗位阶段;二是资格确认阶段,调剂结果统一在网上公布。
    6、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宁安市教育体育局106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同时缴纳考试费用90元,未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实提供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聘用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错过考试任何环节,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咨询电话:0453-7683842
    五、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每项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取小数点后1位数(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不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不四舍五入)。
    1、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拟定于10月,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2个科目均以百分计、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占笔试成绩的30%,考试时间60分钟;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70%,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70%。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师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等,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范围:
    宁安一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地理、历史、政治、化学为普通高中现行教材内容。
    宁安市朝鲜族中学:历史、地理、日语、朝文、心理学为普通初中现行教材内容,朝文专业科目需要用朝鲜语进行答卷。体育为本学科相关知识。
    宁安市特殊教育学校:体育为本学科相关知识,幼儿教师为岗位涉及的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在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网站查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特殊情况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资格复审。根据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信息,按照报名时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环节再次进行复核,现场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凡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育岗位,采取试讲和术科测试,试讲和术科测试成绩满分分别为60分和40分;特殊教育学校岗位面试包括试讲和手语,满分分别为60分和40分。报考朝鲜族中学岗位,需双语(汉语和朝鲜语)教学。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内容、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宁安市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计算方法,将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合成应聘者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将在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考核体检
    1、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和笔试成绩均相同时,由宁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加试。拟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在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考核。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函询、出具鉴定、政审等多种方式,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复查其资格条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考核结果,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和教体局共同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予复检的项目体检结束后不再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调动等方式离开本单位。拟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责和最低服务年限。
    八、纪律要求
    1、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安市纪委监委派驻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宁安市纪委监委派驻宁安市教体局纪检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2、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部门的考务安排。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在报名、笔试、现场资格确认、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社会上作弊团伙通过各种手段与考生联系,谎称提供真题等进行诈骗,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咨询电话:0453-7683842
    监督举报电话:0453-7684520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
     1.《2019年宁安市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计划表》(黑龙江牡丹江2019市招聘教师38人公告web_20190920090915.xls
     2.《2019年宁安市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黑龙江牡丹江2019市招聘教师38人公告web_20190920090932.doc

           宁安市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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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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