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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资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资认定公告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我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定于9月15日开始申报。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教资字〔2019〕5号)要求,现将我省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在海南省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人员范围如下:
  (一)户籍在我省的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我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有我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本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教师资格种类 相应学历
幼儿园和小学 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初级中学 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 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 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的相应标准:

任教学科 相应普通话水平等级
普通话和语音相关 一级
语文和对外汉语 二级甲等以上
其他任教学科 二级乙等以上

  (四)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五)按照《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项目要求,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县级及以上医院或省内注册的体检中心(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申请流程
  (一)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和认定权限,申报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不允许跨机构认定,具体如下:

户籍、居住证、驻军部队所在地 申请认定的资格种类 认定机构的选择
海口市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 本人户籍、居住证、驻军部队所在地的区教育局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海口市教育局
三亚市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 本人户籍、居住证、驻军部队所在地的区教育局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三亚市教育局
洋浦经济开发区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儋州市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儋州市教育局
三沙市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
文昌、琼海、五指山、屯昌、定安、澄迈、临高、保亭、乐东、东方、万宁、白沙、陵水、昌江、琼中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 本人户籍、居住证、驻军部队所在的市、县教育局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海南省教育厅

  (二)网上申报
  网报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30日7:00—24:00。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先“注册”,再“登录”进行申报。申请人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申请信息,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上传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的电子照片,确认“提交”。
  完成网上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择的认定机构进行“确认”,同时提交相关资料〔见(三)确认〕以备建档。逾期自误。
  注: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多申报无效。
  (三)确认
  1.确认时间(全省统一):9月18日至9月30日。
  2.确认地点:
  ①海南省教育厅确认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审批服务后台2-23室。
  ②市、县(区)认定机构确认地点在市县网上申报系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处查看,或者咨询所选择的认定机构。请各市县、各认定机构务必提前在系统内设定认定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3.申请人员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需要提交原件来验证。确认时需提交材料如下(若网报时显示“已核验”,则该材料不需要再提交,显示“待核验”的材料需要现场提交原件审核):
  ①《身份证》。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③学历证书。
  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1份(体检时间为近期三个月,自行打印附件2到医院体检相关项目)。
  ⑥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⑦1张1.5寸近期彩色证件照(与网上申报系统电子相片相同),供办理证书使用。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再由申请人提交。认定审核通过后,申请表由所选择的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其中“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由系统自动提取,不再用人工填写。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证书领取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10月25日。
  四、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
  (一)注意事项
  1.2019年始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原有5页(含《思想品德鉴定表》)压缩至1页。对部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只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采集和留存,申请表中不再显示。
  2.新版申请表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申请人需提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弹出通知中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打印、签名和拍照,以备报名时及时上传。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实施认定(《教师法》第十三条、《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五条明确规定,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2.工作中遇到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馈。
   附件:1.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2.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19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认定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认定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海南省教育厅 65203038 屯昌县教育局 67815124
海口市教育局 68558261 定安县教育局 63831818
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 65321276 澄迈县教育局 67620580
海口市秀英区教育局 68668714 临高县教育局 28262663
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 66568646 保亭县教育局 83666810
海口市琼山区教育局 65826136 乐东县教育局 85597060
三亚市教育局 38860907 东方市教育局 25501156
三亚市海裳区教科局 88812583 万宁市教育局 62229120
三亚市吉阳区教科局 31898111 白沙县教育局 27726008
三亚市天涯区教科局 88341862 陵水县教育局 83322335
三亚市崖州区教科局 88823053 昌江县教育局 26630505
文昌市教育局 63220821 琼中县教育局 86222401
琼海市教育局 62835439 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8826550
儋州市教育局 23325288 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 66706592
五指山教育局 86637851    
 



  附件2
  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姓名   年龄   性别   民族   一寸照片
 
(加盖医院公章)
籍贯   工作
单位
  联系
电话
 
既 往 病 史
本人如实填写
1.肝炎     2.结核     3.皮肤病     4.性传播性疾病
5.精神病   6.其他
受检者确认签字:               

裸眼
视力
右: 矫正
视力
右:矫正度数 检查者:
左: 左:矫正度数
色觉检查 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检查:               
色觉检查图名称:               
单色识别能力检查:(色觉异常者查此项)
红(   ) 黄(   ) 绿(   ) 蓝(   ) 紫(   )
检查者:
眼病  

血压   检查者:
发育情况   心脏及血管   检查者:
呼吸系统   神经系统  
腹部器官 肝:               脾:                肾:
其他  

身高 厘米 体重 千克 检查者:
皮肤   面部   颈部   检查者:
脊柱   四肢   关节  
其他  
耳喉鼻科 听力 左耳        米,右耳        米 嗅觉   检查者:
耳鼻咽喉   检查者:


唇腭   是否
口吃
  检查者:
牙齿 (齿缺失——————+——————)
其他  
胸部透视   检查者:
肝功能检验 转氨酶: 检查者:
体检
结论
 
主检医师签名:
体检医院
意见
体检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注:1.体检医院为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2.“既往病史”一拦,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严重病史,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即使已认定,经查实仍将取消资格;3.主检医师作体检结论要填写合格、不合格两种结论,并简要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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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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