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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2019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温州市龙湾区2019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国家《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1 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1〕124号)、省市教育部门做好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龙湾区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龙湾区教育局负责具有龙湾区(含经开区)户籍或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户籍、居住证均不在龙湾区(含经开区)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二、认定对象

  (一)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二)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三)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办理,相关事宜可咨询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同类别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考虑到政策的衔接,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取得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方可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时间:2019年10月11日至17日。申报对象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

  (二)现场确认

  网报成功的申报人员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不予办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0月22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具体安排见短信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10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86354420。

  3.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毕业证书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线打印件;

  (6)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小二寸照片2张(须是照相纸材质),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姓名和申请学科,在现场确认时上交。

  上述的(3)(4)(5)材料在网报时,已在网报系统中审核通过的,在现场确认时只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审核没通过的材料,需提供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免影响现场确认。

  根据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教资字〔2019〕5号)要求,自本次认定工作起,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新版申请表取消了无犯罪记录证明信息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接公安机关核查。认定机构应在申请人获得教师资格一年内对有无犯罪记录情况核查,核查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按《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审查、体检和公示

  现场确认结束后,需对申报材料作再次复查。

  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合格人员需参加指定医院的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将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在龙湾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http://www.lwedu.cn/)。

  (四)证书发放

  认定通过者教师资格证书将于11月全部通过邮政EMS快递寄达方式发放。

  附件:1.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操作流程

  2.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中的常见问题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2019年9月23日

  附件1: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操作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首次使用者请先注册,注册成功后再登录系统办理相关业务。(建议使用谷歌、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2.登陆平台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入口。

  3.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协议并勾选“已阅读并完全同意”后点击“下一步”。

  4.填写“身份信息”。

  ⑴参加“国家统考”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请选择考试形式,“国家统一考试”。

  ⑵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请选择考试形式,“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5.添加普通话证书(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普通话信息库中获取相关信息。②如果核验不到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普通话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待现场确认时人工核验。

  6.请选择是否应届毕业生,温州大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请勾选“是(在校最后一学期)”其余人员请勾选“否”。

  7.添加学历证书(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学历信息库中获取相关信息。②如果核验不到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待现场确认时人工核验。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待现场确认时人工核验。⑤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③进行操作。)

  8.添加学位证书,补全学位证书后点击下一步。

  9.选择“认定机构”。请选择认定所在地信息。

  “浙江省”,“温州市”;其中,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温州市教育局”,其他的请选择相关县级认定机构。

  10.选择“确认点”。

  11.完成以上步骤后请点击“下一步”。

  12.填写“申请信息”。⑴(照片上传操作步骤,点击左侧“点击上传”,拖动“选择框”,加大或缩小框选范围,完全选择照片,点击“上传”按钮;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⑵(个人承诺书上传步骤:①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个人承诺书》链接,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按照承诺书下方的要求操作,上传图片,要求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点击上方“点击上传”,上传完整图片;②利用“选择框”,拖动到照片中虚线框位置,加大或缩小框选范围,将图片中虚线框内的完整内容选择后,点击“上传”按钮;③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

  13.请选择证书领取方式,请全部选择快递寄达方式。

  14.填写个人简历

  (学习和工作经历从现今开始,倒序填写,填写至初中,年份前后相连,不能有半年及以上空挡,不得空项。)

  15.确认申报信息。

  16.提交认定申请。

  附件2:

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中的常见问题

  1.登录时提示“报名流量控制,请耐心等待,稍后再试”怎么办?

  答:为保证教师资格申请人报名过程流畅,中国教师资格网暂时对系统同时在线人数做出了一定限制。请广大申请人务必先查看所在省份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公告,在规定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系统进行报名,避免占用在当前时间段报名的申请人资源。感谢您的大力配合!同时,建议申请人选择错峰,不要在网报开始第一天等高峰时间段同时报名。

  2.登录时提示账号密码错误,但使用“忘记密码”功能重置密码时提示注册账号信息不一致怎么办?

  答:在进行密码重置时请仔细检查您填写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是否与注册时一致,尤其是您的姓名信息。如上述操作仍无法解决问题,请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8800171)进行人工处理。

  3.国考合格后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化了怎么办?

  答:教师资格申请人因身份信息变更,造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身份信息与本人现身份信息不一致、无法核查到考试成绩的,请在认定过程中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类型进行认定。在现场确认时携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身份证件原件、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件信息变更证明材料进行确认。

  4.用户实名注册时手机收不到验证码怎么办?

  答:建议寻找到手机信号比较强的位置进行验证码接收或更换其他手机号码重新接收验证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在“个人信息中心”中将注册成功所用的手机号码再修改回本人的手机号码。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没有核验到怎么办?

  答:如果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未能核验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请在“个人信息中心”的“新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中选择“录入证书”,然后自行添加自己的普通话证书信息,并携带相关证书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与信息系统中核验到的等级不一致怎么办?

  答:请在“个人信息中心”的“新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中选择“录入证书”,然后重新输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编号,进行重新核验。如重新核验成功,之前核验到的普通话证书信息将以最新核验到的信息为准进行更新。如重新核验后的信息与证书上的信息仍然不一致,请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8800171)进行人工核实。

  7.国考合格证明信息在报名系统里面没有核验到怎么办?

  答:请教师资格申请人仔细检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用户账号时所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一致,特别要注意注册账号的姓名中间是否有空格或其他不明显符号。如果有错误,请及时更正注册信息。如检查无误后还是不能核验到的,请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8800171)进行人工核实。

  8.学历信息在信息系统里面没有核验到怎么办?

  答:如果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未能核验到本人学历的,请仔细检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用户账号时所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学历证书上信息一致,特别要注意注册账号的姓名中间是否有空格或其他不明显符号。如果有错误,请及时更正注册信息。如检查无误后还是不能核验到的,请在“个人信息中心”的“新增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信息”中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然后自行添加自己的学历信息,并携带相关证书原件进行现场确认。港澳台地区学历和国外留学学历请选择对应的“学历校验类型”进行操作。

  9.学籍信息在信息系统里面没有核验到怎么办?

  答:如果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过程中,未能通过“同步学籍”核验到本人学籍信息的,请仔细检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用户账号时所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本人学籍信息一致,特别要注意注册账号的姓名中间是否有空格或其他不明显符号。如果有错误,请及时更正注册信息。如检查无误后还是不能核验到的,请通过“补充数据”功能补充录入个人学籍信息,并携带相关学籍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0.认定报名过程中照片或个人承诺书上传不成功怎么办?

  答:请使用谷歌、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或使用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谷歌内核模式)进行上传照片操作。对于出现其它无法上传照片情况,建议您尝试以下操作是否可以解决:

  ①点击上传文件/照片按钮没有反应:请检查系统分辨率设置,系统分辨率过低可能会造成上传文件按钮失效。

  ②点击“上传照片”选项弹出上传图片框后却找不到上传按钮:查看浏览器是否进行了页面缩放,或者检查系统分辨率是否过低。

  ③调整照片选框显示不正常,无法选取照片范围:请更换谷歌、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认定报名、上传照片操作。

  11.在“业务平台”下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列表中的“认定状态”都分别是什么意思?

  答:为便于申请人了解认定工作进度,信息系统给申请人提供了认定状态,包括“待审核确认”、“确认未通过”、“待认定审批”、“认定通过”、“认定未通过”五种。各认定状态的含义如下:

  ①“待审核确认”是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还没有到现场确认时间或已经进入现场确认时间段,但本人还没有去现场确认的状况。在这个状态下,申请人一定要按照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携带规定的材料到指定地点去完成现场确认。

  ②“确认未通过”是指进行现场确认时,确认点工作人员审核发现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被受理的情况。

  ③“待认定审批”是指进行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条件,现场确认通过,等待认定机构审批、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的过程。这一状态的时间比较长,请申请人耐心等待。

  ④“认定通过”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申请人各项条件符合认定政策,通过了此次认定,获得了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状态。

  ⑤“认定未通过”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发现申请人某些条件不符合认定政策,没有通过此次认定,未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状态。

  12.注册报名后发现姓名栏中不是自己的真实姓名怎么办?

  答: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账号注册时,如使用浏览器自动保存账号密码功能,可能会造成实名注册时姓名处自动填写为身份证件号码或安全邮箱或手机号码等内容,造成“个人身份信息”栏中“姓名”栏填写为身份证件号码或安全邮箱或手机号码等。这样可能导致出现以下两种现象:

  ①以非国家统一考试身份报名的,报名信息的姓名出现错误;

  ②以国家统一考试身份报名的,无法核验到考试合格信息。

  解决方案:填写报名信息时请仔细核对您的个人信息,特别是姓名栏的内容。如发现姓名栏内的内容非本人姓名的,需要在两个环节进行修改。一是先在“个人信息中心”下将姓名栏内容修改为本人真实姓名,其次,在“业务平台”下教师资格认定列表中“查询”到自己的报名信息,并通过“修改”操作,将错误的姓名修改为本人真实姓名后重新提交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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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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