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和省、市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我区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三类教师资格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在资阳市雁江区的中国公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相应的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的教务部门提供申请人能按时毕业的证明,方可申报。
驻地在雁江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方可申报。
二、网上申报时间
2019年9月25日——10月25日,8:00–17: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注册后认定机构选择“雁江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雁江区教育局”。
因雁江区机构改革,“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更名为“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目前认定系统的更名工作尚在进行,如认定机构名称发生此类改变,属于正常情况,不会对认定工作产生影响。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期未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不能参加下一步认定。
(一)时间:2019年10月(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0:00)
(二)地点:雁江区中医院新区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饮食应以清淡为宜,不宜吃油腻食物、豆制品、牛奶等;
2.体检当天早晨应禁食、禁饮(B超检查、抽血样后方可进食);
3.女性作B超检查时,膀胱应充盈(储尿);
4.参加体检人员的安全事宜,概由参检人员本人负责;
5.中医院体检时间是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0:00,请考生注意时间安排,确保能按时参加现场确认。
6.文件后附有《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考生需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填写好基本信息,体检时提供给医院。
7.体检结果确认后,考生应妥善保存体检表,以供现场确认时提交。
8.体检不合格,不能参加下一步认定。
四、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报名成功的人员,备好相关材料到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一)时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是2019年11月1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是2019年11月4日–5日。
(二)地点: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区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307室)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的教务部门提供申请人能按时毕业的证明。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小学教师普通话等级二甲及以上;初中教师普通话等级二乙及以上),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4.《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请上传成功后检查上传图像效果,如出现内容不齐、字迹不清等影响辨认的情况,将影响最终认定结果(不需提供纸质。)。
5.按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按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按驻地所在地申请认定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6.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及自备“牛皮纸”档案袋一个。
7.其他: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的申报者需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即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2)未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
(3)未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自考)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
五、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能力测试时间是2019年11月15日上午8:00;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能力测试时间是2019年11月18日上午8:30。
(二)地点:雁江区教师培训中心(雁江区政府西路16号,原雁江区教育局办公地址,1路、2路、5路、10路、14路、15路公交车可直达)参加测试。
(三)注意事项:
1.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题目将于2019年11月11日在“2019秋季雁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公布,请及时下载准备。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题目将于2019年11月3日至2019年11月15日在资阳市教育体育网(http://www.zyedu.gov.cn/)公布,请自行登录查阅。
3.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测试时请带上《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份(请事先贴好照片,并填写好“试讲内容”以上的个人基本信息)、测试题题目,并准备好10个测试题的说课教案、相关教材及笔、纸等用具。
4.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11月11日与测试试题同步公布在工作群,请及时查阅并反馈信息。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申请人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四)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的
照片和现场确认时交的照片必须一致。
(五)自考取得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只在本省有效,在其他省份取得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成绩单不能参与认定。参加全国统考并获得合格证的毕业生上交统考合格证即可,不再提供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单。
(六)户籍或居住地在雁江人员,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后认定机构选择“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雁江区教育局”(户籍、居住地、应届毕业生的学校所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不在雁江,请勿选择“雁江区教育局”)。
(七)因网报系统及认定机制尚在完善中,可能会出现公告内容的部分变动,相关信息会及时在工作群内公布,请申请人及时加入工作群了解最新信息。
(八)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尚未取得的学历,申办教师资格证,只能在学校所在地申报。
(九)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28—26217020或通过QQ工作群(群号:717281705)交流。(提示: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信息均会在工作群内发布,所有在雁江区参与现场确认的人员均需加群,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进群后请按学段+学科+姓名方式修改群名片,不明身份人员将被移除工作群,由此带来的后果请自行承担。)
附件:1.雁江区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学历及成绩要求情况表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3.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9月23日
附件1
雁江区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学历及成绩要求情况表
资格种类 |
师范类 |
非师范类 |
认定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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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成绩证明 |
学历 |
成绩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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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资格 |
幼儿师范及其以上学历 |
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提供成绩单;2015年以后入学的提供全国统考证书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全国统考合格证书 |
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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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开办的“学前教育”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允许该校开办该专业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学校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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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资格 |
中等师范及其以上学历 |
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提供成绩单;2015年以后入学的提供全国统考证书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全国统考合格证书 |
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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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出示成绩单,2015年以后入学的提供全国统考证书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自考B类或全国统考证书 |
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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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出示成绩单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自考A类或全国统考证书 |
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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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
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以上学历 |
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
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以上学历 |
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
资阳市教育和体育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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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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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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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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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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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近期2寸免冠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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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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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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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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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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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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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病史: 1.你是否患过下列疾病:患过∨ 没有患过× 1.1肝炎、肺结核、其他传染病□ 1.2精神神经疾病□ 1.3心脏血管疾病□ 1.4消化系统疾病□ 1.5肾炎、其他泌尿系统疾病□ 1.6贫血及血液系统疾病□ 1.7糖尿病及内分泌疾病□ 1.8恶性肿瘤□ 1.9其他慢性病□ 2.请详细写出所患疾病的病名及目前情况
3.你是否有口吃、听力或其他生理上的缺陷?
我特此申明保证:以上我所填写的内容正确无误。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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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内容由受检者如实填写。
2. 填表请用蓝或黑色钢笔,字迹清楚。
3. 过去病史请写明日期、病名、诊断医院或附原疾病证明复印件。
查体部分:
一、内科
血压: mmHg 心率: 次/分
营养状况
心脏及血管
呼吸系统
腹部器官
神经及精神
其它
医师签名
二、外科
身高: 公分 体重: 公斤
浅表淋巴
脊柱
四肢
关节
平趾足
皮肤
颈部
外生殖器
其他
医师签名:
三、五官科:
1、眼:
裸眼视力:右 左
矫正视力:右 矫正度数 左 矫正度数
色觉检查:彩色图案及编码 单颜色识别:红、绿、紫、蓝、黄
2、耳:
听力:右 米 左 米
耳疾
3、鼻:
嗅觉:
鼻及鼻窦疾病
4、其他
外貌异常 口吃
医师签名:
化验检查
血常规 小便常规
血糖: 总胆红素:
肝功:ALT AST
总蛋白: 白蛋白:
两对半
肾功:尿素氮 肌肝:
1、心电图
医师签名:
2、B超
医师签名:
3、胸部X光片
医师签名:
4、其他
医师签名:
体检结论:
负责医师签名:
体检医院意见:
体检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
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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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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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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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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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近期2寸免冠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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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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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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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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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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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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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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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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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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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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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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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何种教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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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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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取得何种教师资格 |
认定时间 |
认定机构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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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讲内容(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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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 试 项 目 |
专 家 评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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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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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实现教学目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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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掌握课程教材内容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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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学组织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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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学基本素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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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实验、实践)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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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教学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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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定评分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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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讲总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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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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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讲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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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组
专家意见 |
经能力测试和面试, 认定该同志为
教师资格。
学科(专业)评议组组长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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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 |
参加人数 |
表 决 意 见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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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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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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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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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专家审查
委员会审查意见 |
主任委员 (签名盖章)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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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 |
参加人数 |
表 决 意 见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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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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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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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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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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