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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长垣县第一初级中学2020年招聘教师2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长垣县第一初级中学2020年招聘教师29人公告

  为切实做好长垣县第一初级中学2020年教师招聘工作,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长垣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9〕9号)、长垣县教育体育局教师招聘计划,2020年长垣县第一初级中学拟招聘正式在编教师29名。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

  初中教师29人。其中语文5人,数学4人,英语4人,物理3人,化学3人,政治2人,历史1人,地理1人,生物2人,音乐1人,美术1人,计算机2人。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岗位所需学历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要求按时到岗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和学历证,且专业一致;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除基本条件外,还需要满足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④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范围

  (一)师范院校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

  1.爱国守法,为人师表,热爱教育,关爱学生;

  2.本科(含)以上学历;

  3.具备较好的专业素养及相应教师资格证;

  4.综合素质全面,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等优先考虑。

  (二)具有“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称号的校内在职优秀非在编教师

  1.爱国守法,为人师表,热爱教育,关爱学生;

  2.第一学历本科(含)以上学历,年龄不超40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本专业学历及相应教师资格证;

  4.有3年以上教学经验,是本学科教学骨干,教学成绩突出。

  三、招聘方法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在长垣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要求

  1.师范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首先在所就读学校参加面试,初选过关后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与面试;

  2.具有“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称号的校内优秀非在编教师,要先出具所在学校任教3年以上工作经历与同意报考的证明及有关证件,直接到长垣县第一初级中学报名,直接参加面试;

  3.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本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如果出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测试及聘用资格,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并记入诚信档案。

  4.报名材料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②《长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

  ③毕业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2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函》;

  ④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学校出具的教师资格发放种类、学科及发放时间证明;

  ⑤个人简历2份;

  ⑥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⑦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的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证明原件1份;

  上述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5.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12月31日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和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该学科招聘岗位3:1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的招聘人数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1.师范院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笔试、面试(试讲、答辩等)。

  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②面试(试讲、答辩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人员缺考,但能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③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师范院校2020年应届本科(不含)以上学历,直接进入面试(满分100分),不再进行笔试,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具有“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称号的校内在职优秀非在编教师直接进入面试(满分100分),不再进行笔试,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应聘者按学科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执行,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根据测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时,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测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县教体局,经县人社局审核后,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先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优先提供保障性住房,试用期为三个月,经县第一初中考核合格后,即解决正式教师编制,办理相关入编手续,其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非长垣籍每年报销四趟探家路费。

  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按初级职称聘任,若被聘人员在原单位已具有相应职称,则按原职称聘任,享受同级职称待遇。社会保险金从聘用之日下月起计算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单位不予缴纳。

  五、纪律与监督

  1.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本次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县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4.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

 

 

  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懿(副县长)

  副组长:王国红(县教体局局长)   

        李剑华(县人社局局长)     

        王子辉(县财政局局长)  

        陈西雷(县编办主任)       

        李  静(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县纪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张军廷(县教体局党委副书记)  

        蔡瑞昌(县第一初级中学校长)

        王军玲(县教体局人事科科长)

        王全周(县第一初级中学副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蔡瑞昌任办公室主任,王军玲、王全周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咨询电话:0373-8844996(县第一初中)

  监督电话:0373-8844927(县教体局)

          0373-8889393(县人社局)

 

                                                                           长垣县第一初级中学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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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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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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