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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云浮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云浮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现云浮市直、各县(市、区)及镇(街)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即1983年10月17日至2001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个别特殊岗位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3年10月17日后出生)。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9:00至2019年10月17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统一在云浮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由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nfu.gov.cn/进入)。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2),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云浮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2.报名确认。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笔试前不作资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在面试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6日10:00期间,登陆云浮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19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10月17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2019年10月17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报名时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6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17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 既可报考“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定向招聘岗位,也可报考其它岗位。选择报考其他岗位的,可申请笔试成绩加分(其中报考云浮市直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县、镇(街)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已属编制管理的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笔试加分对象,报考 “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 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加分。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填写报名资料时在备注栏注明基层服务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于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到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云浮市星岩三路30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主楼405室,联系电话:8839360)由本人现场办理申请加分资格确认(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报名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办理申请加分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加分。
  6. 招聘岗位设定面向本市、县(区)生源,或户口在岗位所在市、县(区)或父母(配偶)户口在岗位所在市、县(区)等户籍条件的;招聘岗位设定面向招聘有2年以上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编制内)人员条件的;招聘岗位设定面向村(社区)“两委”干部条件的;招聘岗位设定面向退伍军人条件的;考生应按实际情况和公告的岗位条件报名。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本次笔试共分三类:
  (1)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2)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3)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每个科目分别测试从事本类别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16日(星期六)上午9:30,各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3.其他。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登陆云浮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可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
  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面试事项将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网站通知或以其他方式另行告知。
  (四)成绩。
  1.笔试、面试单科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考生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将个人报考诚信记录在案。
 附件: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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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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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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