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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区2019年10月份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深圳罗湖区2019年10月份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10月份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深教函〔2019〕1166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局2019年10月份开展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罗湖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的内地户籍社会人员(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址需在罗湖区);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报名
  (一)网上申报
  1.时间:申请人于2019年10月9日至15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再申请报名,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上传的相片、承诺书必须清晰。
  2. 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选择:
  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深圳市教育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户籍或居住地的区教育局为确认点;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区级教育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申报流程见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1)深圳户籍申请人选择户籍地所在区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为确认点(地址、联系电话和官网网址见附件2);
  (2)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申请人选择居住地所在区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为确认点(地址、联系电话和官网网址见附件2);
  (3)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所在区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为确认点。
  3.网上报名需上传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一致(办证用照片必须为晒洗的照片),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报名(需提前预约)
  1.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6日(周六、日除外),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地址:深圳市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一楼。
  3.预约办理: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实行全网上预约服务,申请人必须自行提前网上预约才能办理现场确认报名业务。预约方式:①关注“i罗湖”微信公众号;②点击“在线服务”;③“预约取号”;④“我要预约”;⑤“教育局”;⑥填写预约人信息;⑦选择“预约时间”。 
  预约注意事项:(1)预约成功后,在预约时间段内前往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50米范围内,在“i罗湖”微信公众号内选择“在线服务”“预约取号”,进行取号;(2)如无法按时前往现场办理业务,预约人应提前一天自行取消预约,否则视为失约,一年内3次失约将被纳入“失信名单”,90天内无法进行网上预约;(3)实名办理,非本人的号不予办理相关业务。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预约咨询电话:25666499。
  4.按预约时间,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前往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教育局窗口审验材料。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个人照片原件(贴在附件7)、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附件8)为现场确认必提交的材料,其它材料视不同情况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具体如下:
  (一)身份证明
  1.深圳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居民户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集体户提供加盖红章(集体户单位或户籍派出所)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和个人信息页;
  2.非深圳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并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境)外学历的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三)普通话证书
  1.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
  2.普通话水平登记测试信息不能通过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四)体检证明
  申请人要提交最近六个月(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体检的合格证明。申请人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并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附件3-4)。如是孕妇申请人,体检时暂不做“胸部透视”项目,需提供承诺书,过了哺乳期领证时需提供指定医院胸部透视体检合格材料。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认定结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5-6),由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我局将函件交市局汇总后,由市局统一上报广东省教育厅。我局接到省教育厅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后,通知申请人到我局领取《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凭广东省教育厅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自行向港澳有关部门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再交回我局。港澳申请人在发证前未能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各级认定机构将不得为其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直到其能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为止,再将证书颁发给申请人。
  2.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与公安机关对接,在申请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之日起一年内,以数据比对、函件等方式核查申请人(含高中和中职类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如发现有犯罪记录,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照片
  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上传认定系统的电子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照片按要求贴在指定的框内,下面填写序号、姓名和学科(附件7)。
  (七)其他证明
  1.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2.2016年5月31日前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须提供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八)请申请人自行填写《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附件8)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后再打印,现场提交。并按照档案袋的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材料,
  (温馨提示:申报高中、中职的,由于材料需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需申请人自备纸质档案袋1个;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的,由区教育局审查,申请人只需按档案袋封面要求的顺序整理材料,交工作人员装订,不需要提供档案袋。)
  五、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的工作时间内仍未补齐的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再接受申请。对于审查合格的,由区教育局给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
  (二)申请人提交的学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有关证件必须真实,发现故意造假、骗取教师资格证书的行为,按教师资格条例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认定结果查询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于10月下旬登录罗湖区政府在线官网教育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复核结果(http://www.szlh.gov.cn/qgbmxxgkml/jyjdds/zwxx/tzgg/),或拨打区教师资格专线电话咨询:0755-22185758
  高中(中职类)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于10月下旬登录深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szeb.sz.gov.cn/)查询复核结果,或拨打市教师资格专线电话咨询:0755-83538450。
罗湖区教育局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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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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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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