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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市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贵阳市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595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贵阳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贵阳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贵阳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
  (五)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以上人员满足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 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学位信息目前尚未实现在线核验,一律自行上传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 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
  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区(市、县)教育局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二)报名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我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12月6日,其中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6日-10月18日(每个工作日7:00-24:00);各区(市、县)教育局在10月19日-12月6日之间自行确定“现场确认”和“认定”时间(其中每项工作时间安排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并提前向社会公布。申请人须通过各区(市、县)教育局相关网站或电话联系认定机构详细了解“现场确认”和“认定”时间。
  各区(市、县)教育局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或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时间:9月26日-10月18日(每个工作日7:00-24:00)。具体时间以各级认定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各区(市、县)教育局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受理范围请咨询本人所选认定机构。贵阳市各区(市、县)教育局联系方式附后。
  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 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在各区(市、县)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体检时间,请关注本人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或电话咨询。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各区(市、县)教育局按照省检察院、省法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下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有关工作的意见》(黔检会〔2019〕9号)要求,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本次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区(市、县)教育局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各区(市、县)教育局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各区(市、县)教育局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贵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guiyang.gov.cn/)和贵阳市教育局唯一官方公众号“贵阳教育”(微信号:gysjyw)。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851-85512619。
  特此公告。

贵阳市教育局 
2019年9月23日

附件:
1.致香港特别行政政府香港警务处函件样式。
2.致澳门特别行政政府身份证明局函件样式。
3.各区(市、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3:
贵阳市及各区(市、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序号 名称 电话
1 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85512619
2 云岩区教育局 86510631
3 南明区教育局 85818499
4 观山湖区教育局 84119009
5 乌当区教育局 86410212
6 清镇市教育局 82586031
7 花溪区教育局 83155059
8 白云区教育局 84607267
9 修文县教育局 82371552
10 开阳县教育局 87220021
11 息烽县教育局 87728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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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州2025年下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

凉山州2025年下半年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已办理完毕,请通过认定的申请人按时领取(人员名单见附件)。

一、领取方式

领取分为“邮寄领取”和“现场领取”两种方式。

1.邮寄领取:申请人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正确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正面、毕业证原件扫描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后提交订单。

2.现场领取: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西昌市邮政分公司5楼领取。由他人代领的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

二、领取时间

现场领取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9日(邮政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不领取,周六、周末不上班)

邮寄领取长期有效。

三、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一并发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封装,请申请人领取时自行检查是否封装严实并加盖密封章,收到后及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放入个人档案。

2.选择邮寄领取的,提交的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务必准确,确保快递能按时送达。

3.未通过人员可于2025年12月20日前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上自行查看原因。

邮政咨询电话:18224085792,凉山州教师发展中心咨询电话:3281920

凉山州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xlsx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2月10日

河北省兴隆县2025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承德市委组织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体系统所属兴隆县第一中学和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经我县委、县政府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为我县教体系统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共计68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要求详情见附件《兴隆县2025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教育部有关专业目录设置。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根据其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后,也可报考。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具有承德市所辖县(市、区)户籍、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部分岗位限制兴隆县户籍。

有户籍限制的必须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兴隆县户籍的,可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即岗位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实际缴费人数之比达到或超过1:2比例可以开考,报名低于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8周岁(1986年12月12日至2007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报考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岗位条件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考生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的须出具经工作单位确认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6、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对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按相应的学段、学科并依照《兴隆县2025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的要求报考相应岗位,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承德市辖区范围内在职在编(含控制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6、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笔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每名考生在发布的招聘岗位中限报考一个。

(一)报名

1.报名网址: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8:30 至12月19日17:30  。(温馨提示:鉴于以往报名、缴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考生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并请及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缴费成功。)

3.缴费时间:2025年12月15日 8:30至12月20日12:00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4.报名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请考生注意,建议上传近期蓝底免冠电子证件照,照片分辨率不低于413*579。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④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系统在24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考试交费完成后需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12月21日上午8:30—12:00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6.对报考了取消岗位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如未改报到其他岗位的,报名费将在30个工作日内,原渠道返还到个人缴费账号。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满分各为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具体岗位笔试内容如下:

高中(兴隆县第一中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所报学科高中教材知识。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①笔试时间:2025年12月27日。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②《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12月24日9:00—12月27日8:30。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人才”专栏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③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考试证件以外其他任何物品,考务用品统一提供。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中途退场。

④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岗位招聘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证件审核环节;岗位招聘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证件审核。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⑤考生可登录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查询笔试成绩。证件审核详细地点和时间另行公布。

2、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经工作单位确认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进行审核,严格按照招聘条件确定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人员。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经同意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证件审核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证件审核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将按岗位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

3、面试。

①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面试通知单》打印等工作另行通知。请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及时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

②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准备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

具体岗位说课教材如下:

第一中学岗位说课教材为2025年现用教材:高中语文(必修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12月第1版),高中数学(A版必修第二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6月第1版),高中英语(必修第三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11月第1版),高中地理(必修第二册,湖南教育出版社,2019年7月第1版),高中物理(必修第三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6月第1版),高中生物学(必修2遗传与进化,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6月第1版),高中化学(必修第二册,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20年7月第1版)。

初中岗位说课教材为2025年现用教材:语文(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年7月第1版),数学(八年级上册,河北教育出版社,2013年7月第1版),英语(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3年6月第1版),物理(八年级上册,教育科学出版社,2024年7月第1版),化学(九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24年7月第1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年7月第1版),中国历史(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年7月第1版),地理(八年级上册,湖南教育出版社,2002年7月第1版),生物学(八年级上册,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2013年6月第2版)。

小学岗位说课教材为2025年现用教材:语文(五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6月第1版),数学(五年级上册,河北教育出版社,2014年7月第1版),英语(五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4年3月第1版),音乐(五年级上册,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2014年6月第1版),美术(五年级上册,河北美术出版社,2014年6月第1版),信息技术(小学版第三册 ,第2版 ,河北大学出版社,2012年6月第2版)。

体育岗位说课教材:体育与健康(八年级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部审定2013,2013年6月第1版)。

幼儿教师岗位说课教材为:凤凰小康轩多元能力资源包 教师用书1(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2年5月第1版),教师用书2(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2年12月第1版),教师用书3(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2年3月第1版),教师用书4(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2年12月第1版),教师用书5(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2年5月第1版),教师用书6(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2年11月第1版)。

③面试考生分组。面试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④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及有关信息。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

⑤考试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2×40%+面试成绩×60%(保留2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法)

⑥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除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以养老保险证明为准,精确到月);户籍、生源地或配偶户籍为兴隆县的;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上公布进入体检、考核考生名单。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

2.考核主要审核考生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考核资格,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体检、考核或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四)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xl.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入职、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4.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需在兴隆县教体系统内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在规定服务期限内,不得申请调动交流。

六、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一)请考生务必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二)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信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核的,后果自负。

(五)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5052802(考务咨询)、县教体局5052759(岗位条件咨询)

 

 

附件:1.《兴隆县2025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3.《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

 

                                                                                                                                                                                                                     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

1.兴隆县2025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pdf

2.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3.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docx

四川省成都市盐道街小学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公告

成都市盐道街小学始建于1919年,是锦江区教育局举办的公办学校。成都市盐道街小学以“厚德如盐,适融入道”为办学理念,以“做人间真盐,立天下大道”为校训,秉持默默奉献、务实求真的教育情怀,培育自强不息、厚德灵慧的盐小师生。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基地”“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全国绿色学校表彰学校”“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课程教材研究所实验校”“全国课程改革骨干教师研修基地”“中科院STEAM基地实验校”“省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四川省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基地”“四川省校本研修示范校” “四川省百所艺术教育特色学校” 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一校四区”。其中,盐道校区位于成都市锦江区盐道街2号;通桂校区位于成都市锦江区通桂路68号;528校区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喜树街669号;汇泉校区位于成都市锦江区汇聚路216号。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合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01

招聘对象

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

02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取得高中、初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

(3)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证书。

(4)普通话等级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6)学校根据岗位需求规定的其他条件。

0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曾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6)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人员;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实施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员额教师共计6名。(招聘岗位详见《成都市盐道街小学招聘员额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1日12时至2025年12月16日17时,招聘采取邮箱报名进行。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成都市盐道街小学2025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等应聘资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资料发至邮箱。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信息收集表》并认真核对。如因填写信息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扫码填写信息收集表

资料命名要求:

(1)报名资料以PDF格式,采用附件形式发送指定邮箱:ydjxxydxq@163.com。

(2)邮件主题名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毕业年份)-毕业学校”(例如:小学数学教师-张三-硕士研究生(2025年)-北京师范大学)。

2、资格初审与复审

初审:学校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到校进行复审。

复审:对应聘者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与考核。

3、考核

(1)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

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灵活确定考核方式,考核各类人员是否具备相关专业及综合技能。根据考核成绩排名(考核成绩未达到80分的,不参与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核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

考核时间及地点电话或邮件通知。

4、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在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由学校组织考察。

5、定岗

根据学校四个校区岗位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地点。

6、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

7、公示

体检合格且通过考察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单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8、订立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学校按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备案。

四、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技能证)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招聘公告由成都市盐道街小学负责解释。

成都市盐道街小学咨询电话:

028-86654893

成都市盐道街小学监督电话:

028-86723116

附件1成都市盐道街小学2025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2成都市盐道街小学招聘员额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成都市盐道街小学

2025年12月10日

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教师队伍建设,构建优秀教师群体,优化教育人才运行机制,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两主一参”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2025年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赴高校公开招聘61名教师岗位表》)。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程序(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上报名:

12月6日上午9:00—12月24日12:00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确定应聘岗位后在“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教师招聘”专栏填报。

2.现场报名:

(1)华南师范大学专场

现场报名时间:12月13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

(2)湖南师范大学专场

现场报名时间:12月15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中心

(3)西南大学专场

现场报名时间:12月19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就业中心

(4)四川师范大学专场

现场报名时间:12月22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四川师范大学就业中心

(5)西华师范大学专场

现场报名时间:12月24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西华师范大学就业中心

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各场次限报一个岗位,且需到所报考专场现场参加综合素质测评。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应按要求规范准确提交真实可靠的个人信息、报考岗位等内容,并将相关资料(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及学位证书,2026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在线学籍证明等材料)拍照上传至“其他印证材料”栏。同时上传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本次网络报名。详细操作流程可在“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教师招聘”置顶栏查阅。

(二)资格初审

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对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通过“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岗位调整

若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达不到 3:1 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调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最后一场招聘活动资格初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发布。

(四)现场资格审查

对照《2025年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公开招聘61名教师公告》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相关证件(身份证、学信网在线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收取相应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初选面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综合素质测评及面试考核

1.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地点在各招聘场次现场进行,测评主要内容为专业学科素养和语言表达等。根据所有场次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各招聘岗位按照进入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

2. 打印面试通知书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于12月26日9:00至12月28日8:00登录“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教师招聘”专栏打印本人《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按《面试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28日上午8:30

地点: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详见《面试通知书》)

(2)方式及内容

考核方式:教育专业面试、无学生试讲和答辩。

考核内容: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功底、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因面试入围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成绩及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全部结束3个工作日内通过“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进行公示。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成绩高低(如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现场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违约责任。

体检及考察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待验证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未通过产生的空缺按照考核结果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双流教育”微信小程序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区教育局开展入职查询,审核确认后,于规定时限内到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报到并校验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并按相关规定与成都空港兴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为3年。应聘教师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或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福利待遇聘用教师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依法购买各类保险;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评优选先、职称评定、专业发展学习的权利;按“两主一参”新体制学校制度计算薪酬待遇。

纪律和监督此次招聘工作在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领导下进行,由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28-85822749(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

028-85816360(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28-85832009(成都市双流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028-69338281(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棠中路校区))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教育系统2026年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提高沙河口区教育发展水平,沙河口区教育系统拟招聘应届毕业生104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符合条件的2026年应届(择业期)毕业生自主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共设置专业技术岗位18个,招聘教师104名,具体岗位信息见《2026年沙河口区教育系统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面向国内各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国内各师范院校师范类和设有师范专业的大连本地院校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音、体、美不限师范类。

应届毕业生含2026年毕业及择业期(2024、2025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此次不予受理报名。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见附件1);

6.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7.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已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公费师范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大连市沙河口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综合评价

1.报名、资格审查及综合评价时间:2025年12月15日—12月1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2.现场报名地点: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北院 本科招生与就业处(二楼)。

3.本人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6年大连市沙河口区教育系统招聘全日制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本人填写并A4纸打印,本人手写签名;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③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手写并签名的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和等级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写在A4纸上),承诺内容“本人承诺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申报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毕业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提供签字盖章后的《202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

⑤报考学历已完成的全部学期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⑥本人简历(A4规格,包括考生自然情况、所获荣誉和社会实践等);

⑦《毕业生推荐表》;

⑧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含荣誉证书、能力等级证书、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奖学金获得情况等);

⑨2024、2025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要提交手写的承诺书(写在A4纸上),内容为:“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是XXXX年择业期毕业生,本人承诺自毕业后无工作经历,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属于应届生身份。”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要有标题、有内容、有署名、有日期,格式要规范。2024、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社保缴费记录作为未参加工作的佐证材料。

请按以上顺序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开)。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复印件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4.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综合评价环节。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应聘岗位专业要求要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原则上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的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经本人同意可以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三)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结合报考岗位特点,进行资格复审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分数,按照2:1的岗位竞争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综合评价分数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及相关事宜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

(四)面试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组织考生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基本教学素质与方法等。面试采取试讲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及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总成绩并列者,以综合评价分数高者确定人选,若综合评价分数仍相同,则采用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进入签订就业协议阶段人选名单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

通过面试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一式四份),无法提供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岗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就业协议签订后,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不能按期取得相关证件以及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视为考生违约,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协议。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按其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时间,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考生解除就业协议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通过“大连沙河口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服务期限

本次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其中,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聘用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具体单位和安排工作岗位。

3.报考人员在招聘中请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个人自负。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收费、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5.设置招聘咨询电话:0411—84368410

咨询时间:12月11日—12月19日(周末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附件:

1.2026年沙河口区教育系统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2.2026年大连市沙河口区教育系统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3.202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4.辽宁师范大学对校外考生入校说明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沙河口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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