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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2020-2021学年度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教职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佛山市南海区2020-2021学年度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教职员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公办学校拟面向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点现场公开招聘97名公办教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导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宜的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坚持逢进必考,送考上门。坚持单位推荐与考试选拔相结合的招聘方式,考试采取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计划招聘高中、特殊学校、职业类学校教职员97名,具体计划和岗位见附件1、2。初中、小学学校教职员招聘另行公告。

  三、招聘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2019年毕业生),且须于2020年8月31日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35周岁以下。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五)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

  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六)在校期间成绩

  1.研究生学历报考者,研究生期间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

  (2)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2.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期间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

  (2)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特殊教育岗位报考者不受成绩条件限制。

  (七)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其中,报考高中、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岗位的须承诺于2020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类学校教学岗位的须承诺于2021年8月31日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笔试→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日程表见附件3。

  (一)发布招聘信息:9月29日在华南师范大学网站、南海人才信息网、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  (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等发布。

  (二)报名: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10月17日上午8:30时至10月21日下午5:30时。

  每场招聘每位考生只能应聘一个岗位。考生登陆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人事招聘”中的“南海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报名,并上传材料,如简历、成绩单、学校证明(如相近专业证明、专业培养方向证明,按需提供)等。

  (三)资格审核: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面试名单和地点将于

  10月24日下午在华南师范大学网站、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公布。

  (四)面试(占总成绩60%):10月26日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进行。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采用面谈、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如音乐、美术、体育等个别学科有其他面试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初试结束后以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推荐人员进入复试环节,如实际面试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初试、复试可合并开展。面试总分100分(初试占50%,复试占50%),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推荐参加笔试。

  面试当天,考生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院校盖章)、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含院校盖章)、学校证明(如相近专业证明、专业培养方向证明,按需提供)、报名表进行报到,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名表在招聘系统打印,统一装订在推荐表上面),原件备查。

  (五)笔试(占总成绩40%):10月26日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分批进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如实际面试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笔试,笔试时间为30分钟。

  (六)确定体检人员:按照面试、笔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现场公布。按照同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员。招聘单位现场收取体检人员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近期证件照1张,双方签订临时合约。

  (七)体检:以《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聘用: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六、招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考察制

  (一)聘用制

  本次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转正后,按照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

  (二)试用考察制

  由区教育局和所在镇(街道)教育局、区直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继续聘用,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年龄计算截止时限为报名开始当天。

  (三)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如违约不按期到岗,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办教职员。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咨询电话:0757-86335435,0757-86286126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339151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附件:

  佛山市南海区2020-2021学年度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教职员公告附件1 2020-2021学年度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高中、特教).xls

  佛山市南海区2020-2021学年度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教职员公告附件2 2020-2021学年度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职业学校).xls

  佛山市南海区2020-2021学年度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教职员公告附件3:2020—2021学年度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职员日程表.doc

  佛山市南海区2020-2021学年度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教职员公告附件4: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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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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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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