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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临夏州2019各学校招聘学科教师18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临夏州2019各学校招聘学科教师180人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关于开展人事人才扶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403号)等文件规定,为有效缓解全州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状况,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人才保障,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7名,其中综合类6名,医疗卫生类401名,教育类180名。
  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8:00-10月17日20∶00,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上午,三类考试同步在临夏州举行。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能重复交叉报名。重复交叉报名者,将取消考试资格,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请考生登录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www.linxia.gov.cn)、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linxia.gov.cn)、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jyj.linxia.gov.cn)进行报名。
  附件:甘肃临夏州2019各学校招聘学科教师180人公告《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rar

2019年临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2019年临夏州综合类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关于开展人事人才扶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403号)等文件规定,为有效缓解全州各级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状况,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人才保障,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州综合类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名,州自然资源局1名。

  二、招聘范围

  临夏州户籍未就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单位、专业、计划、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户籍要求等其他条件。

  3.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资格复审结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相关证件或不具备相关招聘条件的。

  2.近三年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3.因违纪违法受到各类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并仔细阅读系统提示内容,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规范填写报名申请。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于2019年10月11日8∶00-10月17日20∶00登录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www.linxia.gov.cn)、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linxia.gov.cn),进入“2019年临夏州综合类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入口”进行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完报名信息后务必进行报名信息提交审核,未按报名流程报名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生成的照片。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应聘人员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与考生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提交报名申请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本人报考页面公布。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查询报考人数。应聘人员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报考人数及审核情况。

  (二)准考证

  准考证由考生于2019年11月4日8∶00-11月9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于2019年11月9日在临夏州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考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笔试结束后,面试实施方案在面试开始前一周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参加笔试人数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各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及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各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控制线者进入面试。

  4.确定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最终成绩(面试缺考、违纪及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最终成绩)。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及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竞聘。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拟聘用人员持相关证件和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考察材料,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及考察主要通过审核有关证件、材料、查阅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并提交书面报告。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认真审查拟聘用人员档案,凡发现档案涂改、相关证件或材料涉嫌造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按自愿放弃对待。本公告所列明的所有招聘条件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为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取得的视为未取得或不具备相关条件。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六)体检

  体检与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同步进行,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后按程序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

  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出现自愿放弃招聘资格人员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的,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通知,各用人单位组织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聘岗位。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州人社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招聘在2019年临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州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指导,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面试实施方案、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19961(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

  临夏州人社局 0930-622864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甘肃临夏州2019各学校招聘学科教师180人公告2019年临夏州综合类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019年临夏州医疗卫生机构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关于开展人事人才扶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403号)等文件规定,为有效缓解全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紧缺现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我州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人才保障,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40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州医疗卫生机构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01名(含170名“乡聘村用”乡村医生岗位),具体包括:州直54名(州医院25名、州中医院23名、州妇幼保健院2名、州疾控中心3名、州计生服务站1名),临夏县43名,康乐县24名,永靖县9名,广河县84名,和政县4名,东乡县173名〔其中东乡县第二人民医院76名(达板镇)〕,积石山县10名。各县乡镇卫生院招聘计划中170个岗位招聘乡村医生,由乡镇卫生院招聘后,派驻到乡镇卫生院所辖无村医的村卫生室工作,实行“乡聘村用”(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具体包括东乡县97名,临夏县33名,康乐县14名,积石山县5名,永靖县9名,和政县2名,广河县10名。

  二、招聘范围及学历和相应资格要求

  1.州级医疗卫生机构:临夏州户籍未就业全日制医学类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临夏州户籍未就业全日制医学类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3.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临夏州户籍未就业全日制医学类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4、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乡聘村用”乡村医生岗位:临夏州户籍,学历、专业不限,但必须具有有效的乡村医生、乡村全科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四证之一,或乡村医生、乡村全科助理医师、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有效成绩合格单。

  具体招聘单位、专业、计划、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相关资格证、户籍要求等其他条件。

  3.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全日制专科学历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和报考“乡聘村用”乡村医生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资格复审结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相关证件或不具备相关招聘条件的。

  2.近三年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3.因违纪违法受到各类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并仔细阅读系统提示内容,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规范填写报名申请。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于2019年10月11日8∶00-10月17日20∶00登录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www.linxia.gov.cn),进入“2019年临夏州医疗卫生机构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入口”进行注册并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完报名信息后务必进行报名信息提交审核,未按报名流程报名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生成的照片。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应聘人员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报考“乡聘村用”乡村医生岗位的人员须在“是否持有‘乡聘村用’乡村医生岗位相应资格证”一栏如实填写持有的资格证种类、取得时间及资格证号;已经参加通过相关资格证考试但尚未取得证件的,填写参加考试时间和考试是否合格。没有填写相应资格证持有情况的考生审核不予通过。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资格证不作要求。

  2.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与考生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提交报名申请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本人报考页面公布。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后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查询报考人数。应聘人员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查阅报考人数及审核情况。

  (二)准考证

  准考证由考生于2019年11月4日8∶00-11月9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于2019年11月9日在临夏州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考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笔试结束后,面试实施方案在面试开始前一周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参加笔试人数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各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及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各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控制线者进入面试。

  4.确定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最终成绩(面试缺考、违纪及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最终成绩)。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及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竞聘。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拟聘用人员持相关证件和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考察材料,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及考察主要通过审核有关证件、材料、查阅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并提交书面报告。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认真审查拟聘用人员档案,凡发现档案涂改、相关证件或材料涉嫌造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按自愿放弃对待。本公告所列明的所有招聘条件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为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取得的视为未取得或不具备相关条件。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六)体检

  体检与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同步进行,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后按程序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届时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

  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出现自愿放弃招聘资格人员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的,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审批、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通知,各用人单位组织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聘岗位(其中“乡聘村用”乡村医生岗位人员须在村级卫生室服务最少2年)。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发布,州卫生健康委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招聘在2019年临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州人社局牵头,州卫生健康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指导,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面试方案、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0930-628238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 0930-628122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甘肃临夏州2019各学校招聘学科教师180人公告2019年临夏州医疗卫生机构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019年临夏州各级各类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学科教师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关于开展人事人才扶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403号)等文件规定,为有效解决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学科性教师紧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我州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人才保障,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教师18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共计招聘教师180名,具体包括:州直54名(临夏现代职业学院43名、临夏州职业技术学校6名、临夏中学高中部1名、临夏回民中学3名、临夏州特殊教育学校1名),临夏市7名,临夏县26名,永靖县3名,广河县2名,和政县21名,东乡县26名,积石山县41名。

  二、招聘范围及学历和相应资格要求

  1.幼儿园:从临夏州户籍未就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报考人员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持有其他学段任教学科为音乐、体育、美术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2.小学:从临夏州户籍未就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报考人员须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3.临夏州特殊教育学校:从临夏州户籍未就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

  4.县市初中:从临夏州户籍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报考人员须持有初中及以上学段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5.普通高中(积石山县、广河县、临夏县、和政县):从临夏州户籍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部分岗位从二本及以上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报考人员须持有高中及以上学段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6.永靖中学、临夏中学(高中部)、临夏回民中学:从临夏州户籍未就业的各省重点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或按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报考人员须持有高中及以上学段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7.临夏现代职业学院、临夏州职业技术学校:从临夏州户籍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岗位招考时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但聘用后2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具体招聘单位、专业、计划、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户籍要求等其他条件。

  3.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资格复审结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相关证件或不具备相关招聘条件的。

  2.近三年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3.因违纪违法受到各类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陆报名系统并仔细阅读系统提示内容,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规范填写报名申请。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于2019年10月11日8∶00-10月17日20∶00登录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www.linxia.gov.cn)、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jyj.linxia.gov.cn),进入“2019年临夏州各级各类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学科教师报名系统入口”进行注册并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完报名信息后务必进行报名信息提交审核,未按报名流程报名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生成的照片。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考试招聘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与考生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提交报名申请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本人报考页面公布。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查询报考人数。应聘人员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查阅报考人数及审核情况。

  (二)准考证

  准考证由考生于2019年11月4日8∶00-11月9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于2019年11月9日在临夏州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考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50%)和教育基础知识(50%),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面试:采用现场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笔试结束后,面试实施方案在面试开始前一周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参加笔试人数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各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以及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各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控制线者进入面试。

  4.确定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最终成绩(面试缺考、违纪及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最终成绩)。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及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竞聘。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拟聘用人员持相关证件和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考察材料,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及考察主要通过审核有关证件、材料、查阅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并提交书面报告。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认真审查拟聘用人员档案,凡发现档案涂改、相关证件或材料涉嫌造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按自愿放弃对待。本公告所列明的所有招聘条件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为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取得的视为未取得或不具备相关条件。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六)体检

  体检与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同步进行,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后按程序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

  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教育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出现自愿放弃招聘资格人员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的,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通知,各用人单位组织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聘岗位。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发布,州教育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招聘在2019年临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州人社局牵头,州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指导,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面试实施方案、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25687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政策咨询电话:

  1.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6214328

  2.临夏市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930-6312398

  3.临夏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3222157  

  4.永靖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8832243

  5.广河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5622029

  6.和政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5521040

  7.东乡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930-6923003

  8.积石山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7721245

  9.临夏现代职业学院、临夏州职业技术学校招办电话:0930-6230895

  10.临夏回民中学办公室电话:0930-6283937

  11.临夏中学办公室电话:0930-6212912

  12.临夏州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电话:0930-6292158

  附件:1、甘肃临夏州2019各学校招聘学科教师180人公告2019年临夏州各级各类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学科教师计划表.xls

  2、甘肃临夏州2019各学校招聘学科教师180人公告各类重点师范类院校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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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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