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四川雁江区2019年招聘教师7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雁江区2019年招聘教师74人公告

  为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吸纳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投身雁江经济社会建设,推动雁江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资人社发〔2012〕105号)、区委四届73次《会议纪要》精神和雁江教育实际,我区2019年下半年拟直接考核招聘教师7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一、考核招聘对象、条件

  (一)对象

  1.硕士研究生;

  2.“985、211工程”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资阳市雁江区所辖学校的在编在职教师除外)。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35周岁及以下。年龄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时。“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不含9月30日);第3类招聘对象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不含9月30日);

  5.具有招聘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硕士研究生须具有教育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或教育类全日制本科专业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报考中学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与所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考核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6.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7.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

  8.现役军人;

  9.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考核招聘名额

  详见《资阳市雁江区2019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岗位要求的岗位,并如实、准确填写《资阳市雁江区2019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名表》中的“应聘岗位”不报具体单位,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层次一个学科。填好的《资阳市雁江区2019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花名册》于2019年10月17日前发至邮箱574916476@qq.com,并加入QQ群664098786(2019雁江考核招聘教师)便于及时接收关于考核招聘的相关通知。此次网上报名只用于统计笔试人数和了解学科报名情况,便于开展招聘前的相关工作。考生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考生带以下材料于10月22日下午3:00到西南大学(详细地址见2019年雁江考核招聘教师QQ群通知)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资阳市雁江区2019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贴上照片);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由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专业情况、是否为师范类专业、毕业时间的学历证明(盖鲜章)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个人自荐材料1份。

  其中,第3类招聘对象资格审查时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副高级及以上任职资格证书;

  (2)工作岗位证明材料(学校证明、学校聘用合同、近3年度考核表等具备其中一项均可);

  (3)各类获奖证书。

  《资阳市雁江区2019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和个人自荐材料收取原件,其他材料均要交验原件收复印件(考生所交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四、考核方式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笔试满分为100分。凡有意愿考生均统一到西南大学(详细地址见2019年雁江考核招聘教师QQ群通知)参加10月23日上午9:00的笔试。

  (二)面试:根据岗位名额,按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如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将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考生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进入考核招聘的下一个环节。面试人员到西南大学(详细地址见2019年雁江考核招聘教师QQ群通知)参加10月24日的面试。面试形式由评委现场确定,满分为100分。

  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得进入考核招聘下一环节。面试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五、确定签订协议人员

  面试后,根据岗位名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岗位参加双向选择的人员。各考核招聘单位再根据考核情况和学校需求情况,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各单位的拟签订协议人员。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行双向选择。服从调剂且符合报考其他层次学科岗位条件的考生,可在其他层次同学科岗位招聘未满额的情况下,调剂到其他层次同学科岗位进行双向选择。双向选择后,各单位与拟签订协议的应届生当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拟签订协议的非应届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在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意向协议书》时,将约定违约金等条款。

  六、体检

  与考核招聘单位签订了《协议书》的考生参加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的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后果自负。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者承担。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精神,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和违法生育情况。凡与单位现场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供完整的毕业生个人档案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凡与单位现场签订了《就业意向协议书》的非2020年应届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供完整的个人档案。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和公示无异议者,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签定《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于2020年秋季开学到学校上班,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于2020年春季开学到学校上班。

  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入编的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在考核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以本次招聘聘用合同签订时间开始算起。应聘人员作为资阳市雁江区在编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纪律与监督

  (一)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考核工作全程在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

  (三)对违反直接考核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6921180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028-26217020

  监督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028-26920618

  附件:1.资阳市雁江区2019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2.资阳市雁江区2019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3.资阳市雁江区2019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花名册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9月30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南昌师范学院附属中学2024上半年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人数

  4人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4日24时。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者登录南昌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官方网站(http://fszx.ncnu.edu.cn)下载并填写相应表格,如未填报,将视为报名无效处理。 三、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91-88330707

  联系人:周老师(18979195016)

  冯老师(19970072281)

  电子邮箱:ncsfxyfszx@126.com

  通讯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学院路265号

  邮政编码:330029

  具体岗位及相关条件 请扫描二维码查看

福建厦门市集美区2024海凤实验幼儿园非在编人员招聘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5名,顶岗教师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非在编教师5人 ,顶岗教师3人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非在编教师、顶岗教师

  1.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具有普通话二级乙及以上证书、有教学经验者优先录用。

  4.面试合格方予录用。

  三、相关待遇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参照集美区统一规定的非编人员待遇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填写《 集美区海凤实验幼儿园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及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发至电子邮箱:hfyey202309@163.com,邮件请注明“姓名+电话号码”。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6371855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面试项目及要求:

  1.主题画:根据命题进行绘画,材料由幼儿园提供。

  2.弹、唱、跳:边弹边唱一首幼儿歌曲总用时3分钟以内、看简谱视唱总用时3分钟、自备一个2分钟的舞蹈。

  3.片段教学:根据命题设计教案进行备课(20分钟)展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回答面试考官的若干问题。

  5.面试结果将于幼儿园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附件:集美区海凤实验幼儿园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

厦门市集美区海凤实验幼儿园

2024年5月22日

  附件下载:

  附件:集美区海凤实验幼儿园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docx

山东济南市商河县2024引进县域外优秀教师9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吸引更多县域外优秀教师参与推动教育强县建设,经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商河县引进县域外在编在岗教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计划

  本次拟引进县域外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9名(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本人籍贯或户籍为商河县的,或父母、配偶在商河县长期工作生活的,具有事业干部身份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一年以上。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影响期(处分期)已满,但影响尚未消除的;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原录用或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相关政策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档案中存在问题未处理到位的;按照法律或有关规定不宜引进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17:00前,有意向的县域外优秀教师在征得现工作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申请报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shxjtjrsk@jn.shandong.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现场报名)。

  1.《2024年商河县引进县域外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和《承诺书》(附件3);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

  5.户口本(首页、索引页、本人页);

  6.父母或配偶在商河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未缴纳社保的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工资流水等工作证明);

  7.现工作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8.现工作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加盖公章。

  (二)资格初审

  引进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初审结果。报名材料不齐全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伪造、变造信息、材料、证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面试

  面试分两轮进行,限报名材料齐全的人员参加。

  1.第一轮面试。限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人员参加,以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相应学段教材。主要测试引进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等方面的能力。  

  2.第二轮面试。如有剩余岗位计划,则根据个人条件及意愿,组织第二轮面试,不分学段学科,采取结构化的方式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每轮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通知为准。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准入查询、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事业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问题未查清,处理不到位的,取消引进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个人档案或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第二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选岗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根据面试轮次、引进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岗。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拒绝选岗)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此造成的空缺,按第二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引进。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若引进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请引进人员密切关注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引进期间因通讯工具未接通或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对教师引进工作全程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4874730  

  附件:附件1:2024年商河县引进县域外优秀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2024年商河县引进县域外优秀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3:2024年商河县引进县域外优秀教师承诺书.doc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23日

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新要求,现就阿鲁科尔沁旗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阿鲁科尔沁旗的人员。

(二)持有阿鲁科尔沁旗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盟市、外省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 持有阿鲁科尔沁旗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四)驻阿鲁科尔沁旗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认定机构选择:阿鲁科尔沁旗户籍或阿鲁科尔沁旗居住证的申请高中以下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选择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申请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选择赤峰市教育局。

特别提示: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未开通“全程网办”功能,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在“申报提醒”步骤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因阿鲁科尔沁旗未开通全程网办,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申请人选择确认点有关要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阶段教师资格确认点选择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旗县区教育局;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确认点选择赤峰市教育局。

特别提醒: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旗县区教育局提交进行初审,由旗县区教育局将材料统一提交市教育局,个人无需到赤峰市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

2024年6月18日至6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集通路东天元大街北45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

0476-7235729(教育局)    0476-7231712(政务服务大厅)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驻阿鲁科尔沁旗部队现役军人、武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阿鲁科尔沁旗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通过系统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未通过系统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现场确认审核通过的,根据要求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完毕请将体检表放到体检中心由工作人员统一领取;申请人员请把本人的报名号和申请资格种类写在体检表的右上角;体检时需空腹)。

(1)体检时间:2024年6月18日-6月21日

(2)体检医院:阿鲁科尔沁旗蒙医医院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存入个人档案)将以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申请人。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六)所有申请人请添加“阿旗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其他事宜请关注群里通知。

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  

2024年5月21日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元宝山区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为元宝山区的人员。

(二)持有元宝山区境内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非元宝山区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持有元宝山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赤峰市元宝山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菜单“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认定机构选择:元宝山区户籍或有元宝山区居住证的申请高中以下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选择元宝山区教育局。申请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选择赤峰市教育局。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在“申报提醒”步骤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受理范围:现场审核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的证明材料;现场初审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证明材料。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窗口(平庄汽车站东走300米路南) 

咨询电话:0476-3510421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驻赤峰市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赤峰市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2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不符合上述要求者现场确认不予通过)。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体检合格证明

现场确认合格后领取体检表和体检须知,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现场确认时另行通知。

8、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持以上相关证明材料按上述时间和现场确认地点(元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窗口)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教育局终审,个人无需到赤峰市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表要存入个人档案),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请及时关注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官网的领取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赤峰市教育局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纳入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招聘失信人员名单。

(六)申请人请扫描微信群二维码进入“元宝山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其他事宜请关注群里通知。

元宝山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1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