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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定西市2019事业单位招聘51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定西市2019事业单位招聘511人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和《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发〔2011〕231号)、《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定政办发〔2014〕97号)、《关于取消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项政策的通知》(定政办发〔2016〕130号)精神,2019年我市继续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择优聘用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各县区和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省委编办审核,这次全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1名,其中:安定区63名,陇西县90名,临洮县57名,岷县96名,通渭县53名,漳县41名,渭源县26名,市直85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2.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以上(2001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记入我市统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5日—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组织和报名地点:

  (1)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

  报名地点:定西市人力资源市场(安定区漳县街12号定西市人社局三楼大厅),咨询电话: 0932-8235619。

  (2)县区事业单位报名工作由县区人社局负责,在县区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安定区:安定区统办大楼2号楼政务大厅二楼(安定区公园路1号),咨询电话:0932—8216244;

  通渭县:通渭县农业农村局七楼会议室(平襄镇襄瑞路116号),咨询电话0932—5912215;

  临洮县:临洮县人力资源市场(城南广场东四楼),咨询电话:0932—2238161,报名现场电话:0932—5929690;

  岷县: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岷县岷阳镇岷州西路38号),咨询电话:13679311035;

  漳县: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滨河路),咨询电话:0932—4861237;

  陇西县:陇西县人社大楼一楼东大厅(巩昌镇渭州路与北环路交汇处),咨询电话:0932—6614718;

  渭源县:渭源县人社局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渭源县清源镇新街1号),咨询电话:0932—4132145。

  3.报名方式:

  实行现场报名,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考生可按招聘岗位相匹配的条件,同时报考市、县区两个岗位(市、县区考试不在同一时间)。通过规定的招聘程序,同时可被两个岗位聘用的,由本人自愿选择,选择后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报名与资格初审: 

  (1)国家计划内招收且已报到注册的应往届未就业普通院校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择业证(或无具体就业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对招聘范围是本县区的,报到证注册县区与户口簿所在县区必须一致方可报名。2018年6月以后毕业的,毕业1年内就业后又解约且报到证有具体就业单位的,须同时提交与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

  (2)部分岗位招聘已就业普通院校毕业生(试用期内人员除外)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3)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教师资除外),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对应。

  (4)因婚户籍迁入我市的外市生源考生,需提供本人结婚证,并在我市登记结婚一年以上(2018年10月15日之前登记结婚)。

  (5)近期正面免冠二吋彩色照片1张。

  (6)报考者须填写《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成功后填写信息不可更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5.报名费:每人150元。

  6.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由县区通盘考虑予以调整,在考试前通过定西党建网和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教育系统招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采取划定分数线的方式进行招聘,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前予以公布。

  7.准考证:领取时间于2019年10月25日后在定西党建网和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公告。考生在考前3天内按所报岗位分别到市、县区人社部门领取准考证,考前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笔试

  1.考试组织: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本次笔试实行“裸考”,所有考点及考场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务,请考生提前做好物品寄存,并于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积极配合考点安检和监考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检查。

  3.笔试内容:

  报考非师范类综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公文写作及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知识。

  报考师范类综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知识。

  4.笔试时携带的证件: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进入考点,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考试所需的文具由市人社局统一提供,考生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智能电话手表、计算器)等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点,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5.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定西党建网和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1.有面试或技能测试程序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发布后,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人数不足以上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面试或技能测试前划定最低分数线并书面通知考生。资格复审后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或技能测试通知单。

  2.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3.面试或技能测试方案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定西党建网和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4.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或技能测试通知单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

  (四)成绩

  1.无面试或技能测试环节的招聘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在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末尾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人选。

  2.有面试或技能测试环节的招聘岗位总成绩,除岗位列表注明计算办法的岗位外,其余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40%。

  (五)考察

  考试工作结束后,市、县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考察。市直单位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县区及乡镇所属单位的考察工作由县区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写出考察材料,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者,分别由市、县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确定。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审批、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分别由县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者通过定西党建网和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审核不合格、公示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在市、县区聘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岗,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到岗后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事项

  1.定西党建网(http:// dxdjw.gov.cn)和定西市人社局网站(http:// rsj.dingxi.gov.cn)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同时确保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2.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3.选拔到我市基层就业的全省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和服务期满、考核安置的基层项目人员,符合招聘岗位相匹配条件的,可按在职人员身份报考。

  4.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被记入诚信档案的人员,连续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附件:

  1.2019年安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甘肃定西市2019事业单位招聘511人公告(安定区).pdf

  2.2019年陇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甘肃定西市2019事业单位招聘511人公告(陇西县).pdf

  3.2019年临洮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甘肃定西市2019事业单位招聘511人公告(临洮县).pdf

  4.2019年通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甘肃定西市2019事业单位招聘511人公告(通渭县).pdf

  5.2019年渭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甘肃定西市2019事业单位招聘511人公告(渭源县).pdf

  6.2019年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甘肃定西市2019事业单位招聘511人公告(漳县).pdf

  7.2019年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甘肃定西市2019事业单位招聘511人公告(岷县).pdf

  8.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甘肃定西市2019事业单位招聘511人公告(市直).pdf

  9.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考试岗位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甘肃定西市2019事业单位招聘511人公告.doc

  10.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甘肃定西市2019事业单位招聘511人公告.doc

  11. 2019年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政审表甘肃定西市2019事业单位招聘511人公告.xls

  1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甘肃定西市2019事业单位招聘511人公告.doc

 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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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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