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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翁源2020丹霞英才教育教学类招聘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翁源2020丹霞英才教育教学类招聘30人公告

  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韶关市“丹霞英才”计划招聘工作安排,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共30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韶关市“丹霞英才”等相关规定,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对象

  2020年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2020年国内重点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按时取得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及其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翁源县丹霞英才校园招聘岗位表(教育类)》(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管理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列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研究生学历者可享受本县有关引进教师队伍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待遇;同时,符合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出台并执行的人才政策规定的,享受生活、租房、购房补贴等相关人才待遇;

  (三)符合“韶关市丹霞英才计划”规定条件者可享受该规定的各项优惠待遇。

  五、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预报名: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5日17:00,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者在招聘地点招聘开始前将广东韶关“丹霞英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kjrs2006@126.com,登记表备注栏注明自选招聘面试地点(现场招聘点仅可选择西安、兰州、武汉、广州、韶关)。同时,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院校+专业+学历+岗位代码+招聘面试地点(如:张三/北京大学/土木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B001/陕西师范大学)。

  (二)现场报名:在西安、兰州、武汉、广州、韶关等招聘高校现场填写报名广东韶关“丹霞英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三)资格审核。已在网上预报名并通过初审的,在自选招聘面试地点提交相关资料审核;未在网上预报名的现场领取报名表,准确填报后与相关资料一并提交审核。审核资料包括:《广东韶关‘丹霞英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身份证原件、完整的高等院校学习成绩表(研究生学历者需一并提交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习成绩表)等原件(审核后退回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个人简历、奖励表彰、各类证书等。

  报名注意事项:①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②每一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一个面试(面谈)地点,多选视为无效报名。

  (四)现场招聘宣讲时间与地点:现场招聘宣讲时间地点以韶关市发布的丹霞英才招聘公告为准,可关注“韶关先锋”、“韶关人社”、“韶关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和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rsj.sg.gov.cn)查询。

  六、考试

  考试采用现场面试(面谈)+集中试教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面谈)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招聘小组到达相关高校进行现场宣讲的时间与地点为准。

  2.面试(面谈)内容为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测试。面试(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面谈)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面试合格者,签署就业意向书,并邀请前往韶关学院专场招聘会参加试教。

  (二)试教

  1.具体试教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参加试教应聘者需按通知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备考室,迟到者视为放弃试教;

  2.试教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试教不合格者不予安排聘用;

  3.所有报考试教应聘者均需现场签署《翁源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三)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面试(面谈)成绩×40%+试教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试教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试教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试教评委组长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在校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告与公示

  考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wengyuan.gov.cn/xwzx/tzgg/)公告。考试、体检、考察结束后,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将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县编办、县人社局审批后可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五年。

  十一、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1-2873961

  监督电话:0751-2860879

  点击下载>>>

  1.翁源县丹霞英才校园招聘岗位表(教育类).xls

  2.广东韶关“丹霞英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3.2019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翁源县教育局

2019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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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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