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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始兴县2020招聘“丹霞英才”2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始兴县2020招聘“丹霞英才”25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韶关市《丹霞英才计划》和《始兴县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始办发电〔201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2020年,我县教育系统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5名(详见附件1:《始兴县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丹霞英才”岗位需求表》),工作岗位在我县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

  二、招聘对象

  (一)国家重点高校、普通高等院校双一流、原985和211工程高等院校2019届、2020届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2019届、2020届全日制研究生以上毕业生;特别优秀的韶关籍往届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二)以上人员中为国(境)外知名院校的或留学回国人员的需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本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品学兼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及理论功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应聘

  (一)线上报名。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5日。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sxxjyjzpb@126.com),登记表备注栏注明自选招聘面试地点。以国(境)外学历报名应聘者,全部安排(只能选择)在韶关专场面试。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院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经我局对线上报名人员资料初审确认后电话通知本人面试事宜。

  (二)现场报名。在招聘点可现场报名。

  四、现场招聘

  (一)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1.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教育系统2020年“丹霞英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①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完整的高等院校学习成绩表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并提交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习成绩表);

  4.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奖励表彰等各类证书;

  6.如应聘教师岗位的一并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7. 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者在政审阶段必须提交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无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者不予聘用。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专业素养、综合能力、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等方面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综合考生面试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并现场签订三方协议或就业意向书。

  五、现场招聘时间地点

  (1)10月26日 9:00—17:00

  西安:陕西师范大学

  (2)10月27日 9:00—17:00

  西安:西安交通大学

  (3)10月28日 15:30—21:30

  兰州:兰州大学

  (4)11月2日 9:00—17:00

  武汉:华中科技大学

  (5)11月3日 9:00—17:00

  武汉:华中师范大学

  (6)11月9日 9:00—17:00

  广州:中山大学

  (7)11月16日 9:00—17:00

  韶关:韶关学院

  六、体检、公示、考察和聘用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始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ds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列编手续。

  八、管理和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始兴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2、符合韶关市、始兴县已出台并执行的人才政策规定的,享受住房、生活和租房等人才相关待遇。

  3、享受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配偶、子女在入学、就医、户籍、就业、社保和购房等方面的业务办理享受“绿色通道”。

  九、其它事宜

  (一)中共始兴县委组织部、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始兴县教育局负责招聘的解释工作,始兴县教育局负责教育人才招聘的具体组织实施。

  1、政策咨询

  办公电话:0751-3334220。

  办公电话:0751-3339421

  2、具体招聘工作咨询

  办公电话:0751-3330313;

  电子邮箱:sxxjyjzpb@126.com。

  (二)集中招聘后空缺岗位将适时补招,详情见始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dsx.gov.cn/)。

  点击下载>>>

  1.2020年始兴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丹霞英才”岗位需求表.xls

  2.2020年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丹霞英才”报名登记表.doc

 始兴县教育局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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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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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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