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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山区2019年招聘教师5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鹤山区2019年招聘教师5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鹤山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区教师队伍现状,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计划公开招聘教师5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奉献教育事业的精神。

  3.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5.学历要求:

  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招聘岗位者,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招聘岗位者,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岗位与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相一致)。报考高中招聘岗位,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招聘岗位,应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招聘岗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级别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招聘岗位,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资格证。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者,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公示无异议后,参加培训,办理聘任手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8:00至11月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鹤山区政府网(http://www.hbhsq.gov.cn/),点击浮动窗口“鹤壁市鹤山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自动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根据报考者填报的资料信息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报考人员于2019年10月30日8:00至11月3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9年10月29日8:00至11月2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2019年11月2日17:00后,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同时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也不再受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在资格审查通过后,本人于 11月4日和5日8:30-16:00期间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鹤山区招聘办公室(鹤山区中山路5号鹤山区教育体育局)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加分。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9年11月4日17:00之前登录原报名网站,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登录原报名网站,点击浮动窗口“鹤壁市鹤山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录工作中必须一致。

  (三)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其他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掉的岗位数调剂到硕士研究生岗位;若硕士研究生岗位不达比例要求,核减掉的岗位调剂到该学段报考比例最高的岗位,保证本次招聘总岗位数不变。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考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教学技能、教师职业道德、心理学、教育学、新课程改革、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和综合专业知识两个部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身份证一致)方可进入考场。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区招聘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如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成绩,一并确定为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的人员。

  报考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者,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报考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

  5.教师资格证;

  6.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

  7.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附件3.报名登记表(打印)。

  缺少上述材料或材料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前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报考资格复审者领取面试通知单。

  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者,直接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领取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鹤山区政府网(http://www.hbhsq.gov.cn/)发布为准。

  面试时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包括说课标和说教材)和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讲授课题及内容由考生按照所报考岗位抽签确定并当场进行准备,准备时间为10分钟,讲授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岗位等额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一并参加体检。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全部按报考岗位统一聘用到辖区学校、幼儿园任教。新聘用人员在鹤山区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对不服从统一安排、不按时到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招聘信息发布

  鹤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bhsq.gov.cn/)是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的工作网,公开招聘每个环节的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址进行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察委等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工作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简章由鹤山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92-2922269(上午8:00-11:30 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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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山区2019年招聘教师50人公告

        附件:1.鹤山区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表1

                  2.鹤山区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表2

                  3. 鹤山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4.考生报名入口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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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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