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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剑阁县2019年招聘教师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剑阁县2019年招聘教师20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全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委办〔2014〕38号)和《剑阁县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暂行办法》(剑委办〔2016〕139号)等文件规定,经批准,拟面向部分高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49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名额

  本次引进(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名额49名,其中,兰州大学“一站式”引才岗位6名,其他岗位43名,招聘(引进)岗位设置条件详见(附件1)。

  二、引进(招聘)对象和范围

  1.引进(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已在剑阁县参加工作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2.范围:完全符合《剑阁县2019年下半年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020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人才或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2.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个别特殊的人才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6.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7.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剑委办〔2017〕43号)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员,在记录期内的。

  三、引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15日(兰州大学专场报名时间:2019年11月 12日15:00–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①现场报名。

   “一站式”引才岗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3张,填写《剑阁县2019年下半年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报名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联系人:杜瑶,联系电话:18190423566。

  其他岗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4张,填写《剑阁县2019年下半年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报名地点:剑阁县人事考试中心(剑阁县下寺镇清江路2O1号)。联系人:母小华,联系电话:0839-6601300。

  ②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人员登录剑阁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剑阁县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等扫描图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635559138@qq.com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岗位)”。

  其中,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信息提交后,初审不合格的,可在有效报名期内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博士研究生不受报考岗位专业限制。

  (二)资格审查

   由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其中在兰州大学报考“一站式引才”岗位的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在引进(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面试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其中报考岗位为2019301、2019302、2019303、2019304、2019305、2019306的考生在兰州大学进行现场面试,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引进)人员,并现场签订《剑阁县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协议书》,面试成绩低于70分(最低分数线)的,不予引进(招聘)。

  (四)考察

  根据公开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人员名单于12月中旬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考察工作由招聘(引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考察采取实地考察、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岗位的匹配情况。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不予引进(招聘)。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报经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引进(招聘)人员名单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剑阁县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协议书》和《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公开引进(招聘)人员在剑阁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聘用合同期内,若公开引进(招聘)人员申请辞聘的,执行违约金管理制度。

  四、主要政策待遇

  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委办〔2014〕38号)、《剑阁县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剑委办〔2016〕139号)规定,公开引进(招聘)人员政策待遇主要有:

  (一)安家补助。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8万元、博士研究生1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或主任医师职称的人才,安家补助费30万)。

  (二)工作补助。在我县工作期间,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费(其中引进到我县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或主任医师职称的人才,生活补助费每月2000元)。

  (三)本次引进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引进。

  (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刚性引进聘用到管理岗位的人才,硕士研究生可直接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职员。

  (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刚性引进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才,新参加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新参加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再次参加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工龄满两年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再次参加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工龄满两年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六)按照相关规定,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后可直接执行相应岗位转正定级工资。

  (七)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入住人才公寓,不需居住时应及时退回,不得转租或挪作他用。

  (八)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愿意来剑阁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助解决到本县对口单位工作。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户籍办理、子女入学等“绿色通道”服务。

  今后,省、市、县如有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方面新的优惠政策,按新的政策执行。

  五、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剑阁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进行监督。

  六、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0839-6600983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6601296

  (二)监督电话: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0839-6712380

 

  附件:1.剑阁县2019年下半年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

   2.剑阁县2019年下半年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剑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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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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