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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靖西市2019招聘中小学校教师14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靖西市2019招聘中小学校教师145人公告

  为充实我市乡镇中小学校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面向社会专项招聘乡镇中小学校教师1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靖西市乡镇中小学校教师共122个岗位145人。详见附件1《靖西市2019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专项招聘乡镇中小学校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相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19年10月25日前取得。
  本科及以上学历为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同时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专业不作要求)。
  (五)报考人员应具备的专业,以招聘公告的《岗位计划表》中设置专业为准。
  (六)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八)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靖西市2019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专项招聘乡镇中小学校教师计划表》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已录(聘)为靖西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控制数人员、在岗特岗教师;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五年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0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为1978年 10月25日至2001年 10月25日期间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 上午8:00— 11月1日 下午6:00(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直接到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人事人才管理股609室报名,地址:靖西市德爱大道靖西市就业和社保服务中心综合楼,位于靖西民族高中对面;联系电话:0776-6226993。
  3.报名手续:报考人员需持个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份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前,自行网上正反双面下载打印,如实填写报名表),1个档案袋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jxjszp2019@163.com。
  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等)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不予报名,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要追究当事人及相关单位责任。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审批表见附件4。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期间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靖西市教育局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综合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情况,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个别岗位因参与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补缺的,须经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并列第一的考生以“综合分析能力”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2)面试试题:面试题本委托市级以上人事考试部门命题。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百色人才网和靖西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面试公告。
  5.面试考官的组成。
  每个面试考场由7名考官组成,考官由靖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选派。考官中外县考官的比例不得少于考官组的三分之一。所有参与面试的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主动申请回避。
  6.面试工作由纪委全程监督。
  (三)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入围体检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3.报考人员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四)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根据体检结果,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工作。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聘前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百色人才网和靖西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靖西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六)聘用审批备案
  1.聘用手续。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编外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名单抄送靖西市委编委办、财政局。并上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以招聘公告的《岗位计划表》中服务年限要求为准。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用人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五、待遇及岗位管理
  (一)聘用人员待遇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执行,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如国家新出台相关的聘用政策要求,其聘用管理按国家新政策执行。
  (二)岗位管理
  1.岗位设置。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聘用教师设置数纳入单位设置总量,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08〕85号)等有关规定管理。
  2.岗位聘任。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岗位聘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1〕185号)等有关规定实行。
  六、招考纪律
  (一)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报考人员在招聘考试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等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靖西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靖西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靖西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靖西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报考咨询电话: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管理股 0776-6226993,靖西市教育局人事股0776-6231646  
  监督电话:靖西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776-6150133
  附件:
  1.靖西市2019年使用聘用 教师控制数人员专项招聘乡镇中小学校教师计划表.xls
  2.靖西市2019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专项招聘乡镇中小学校教师报名表.docx
  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4.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x

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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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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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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