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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塔区2020年事业单位提前招聘教师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红塔区2020年事业单位提前招聘教师通告

  红塔区教育事业单位拟面向2020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10名编制内热爱教育事业的紧缺教学人才,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学校

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考核最低合格成绩

教师资格证

其他条件

备注

红塔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语文教研员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学科教学(语文)

80

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玉溪第二职业高级中学

学前教育教师

2

本科及以上

学前教育

80

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玉溪第二中学

数学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数学与应用数学

80

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玉溪第三中学

物理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物理学

80

生物教师

1

本科及以上

生物学

80

玉溪第一小学、玉溪第二小学

语文教师

2

本科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

80

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按考核成绩选岗

玉溪第一小学、玉溪第二小学

数学教师

2

本科及以上

数学与应用数学

80

 

按考核成绩选岗

  二、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毕业生。

  三、基本条件

  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教育事业献身的精神;

  2. 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或相近;专业名称不符但专业方向符合的,可视为符合条件;

  3. 毕业时须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

  4. 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期间,考生应聘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不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招聘期间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按成绩依次递补;到单位报到截止时间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一)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8:30—12:00;

  现场报名地点:西南大学招聘大厅面试间②;

  现场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相关应聘材料:《红塔区教育事业单位教师招聘报名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个人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生活照等,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初选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条件人数超过1:6的比例的岗位,先进行初选,即对报名合格人员的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实习情况、社会活动、兴趣特长、竞赛情况、受表彰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解和比较,必要时可向应聘者所在院校有关部门了解情况,与应聘者面谈,并逐项评分,根据得分,按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条件人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条件人数不超过1:6比例的岗位,全部报名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报名后考核前放弃的,由招聘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三)考核

  1.考核方式为面试+试讲,综合成绩=面试×40+试讲×60%。

  考核时间预计2019年11月1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待报名或初选后通知。

  考核结束后对成绩进行公示,根据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综合成绩低于最低合格成绩者不予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的,按自动弃权处理;签订协议后放弃或提出解约的,支付对方违约金三万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幼儿教师岗位同时加检《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中规定增加的检查项目。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或不符合本通告要求条件的,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报考者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如聘用人员毕业时未能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或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证书等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本通告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红塔区教体局人事师训股:13887776556(杨老师)、13708772998(李老师)

  监督电话:0877-2023853

    

  附:1、招聘单位简介;

  云南红塔区2020年事业单位提前招聘教师通告2、《红塔区教育事业单位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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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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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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